Wednesday, May 18, 2005

善用短訊發布公共訊息

The use of SMS by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for public services is lagging behind, and a recent major traffic congestion incident in Hong Kong has highlighted the importance of using such methods to reach the citizens in urgent situations. It's time the government changes its thinking and starts to positively utilize SMS messaging.

善用短訊發布公共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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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日在黃色暴雨警告訊號之下,新蒲崗一商廈發生棚架倒塌,加上其他地方出現的事故,令九龍交通出現大癱瘓,引起各方對當局處理的批評;不過,報章火上加油,高呼「運署無能,民怨沖天」,這實屬不夠持平和有些過分。

  難怪早晨電台節目如此重要,原來大部分報章在星期三描述的市民苦況和個案,都是星期二早上致電電台節目的市民,說到政府反應慢,協調不足,傳媒亦不比政府當局好,事發時採訪不足,結果又一次集體向電台烽煙節目十足「抄料」,確實是五十步笑百步。

  事實上,電台和報章上提及的典型個案,例如由紅磡「步行」至鑽石山、油麻地至將軍澳等,大多屬地鐵沿線地區,筆者不明白這些市民為何沒有像別人一樣,從巴士下車轉乘地鐵,而有些人選擇行路至雙腳損傷反而投訴要運輸署負責,亦令人覺得是否有部分市民應變能力也比較弱?

   當然,各政府相關部門在發生突發情況時的協調,仍然有值得改善的地方,但似乎問題的中心,在於運輸署發放給傳媒的消息,如在四時要求市民選用地鐵,五時 半要求駕駛人士不要使用隧道過海,都未能傳達給當時仍在上班的人士;另一方面要負上責任的,是巴士公司的司機和站長,為何沒有直接在各車站告訴市民?

鼓勵用戶採用數據服務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星期三在記者會上指出,傳媒沒有義務把政府消息發放,他們亦有部分消息未發放,當局亦考慮將來除利用電台發放消息外,利用短訊通知市民。筆者完全同意,亦認同在絕大多數市民擁有手機的今天,這是適當利用科技的最好方法。

  筆者建議,電訊管理局應與各流動電訊商商討,如何在發生有必要即時通知市民的突發事故時,如天文台預備稍後改掛八號風球,或類似這次影響大範圍交通的事故,因為當局能輕易地向各電訊商發出訊息,再由各電訊商再發給其網內用戶,相信各流動網絡能夠應付。

   其實,電訊管理局應考慮在發牌要求中,向流動電訊商要求獲得某合理數目的「公共訊息」短訊,向全民發出如「吸煙危害健康」之類訊息,反正大部分網內短訊 都已經是免費的;流動電訊商亦應正面配合,因為這些訊息若非同一時間發出,對網絡所增負荷和成本有限,但所得回的社會效益就大得多;而且若政府行為能肯定 短訊作為訊息媒介的功效,必然為流動電訊商帶來更多商機,亦將鼓勵更多市民學習使用手機中的數據服務和功能,肯定是一舉多得。

更見成本效益

   利用短訊發放公共訊息,比較其他佔用大氣電波但受時間限制的方式,應該更具成本效益,也可更有效把訊息傳達給電台、電視不能接觸到的群體,達到互補作 用。如果把這些短訊量保持在一個合理的數目,對用戶也不會構成滋擾,在公民事務中一些特別預定日期或發生突發事件時,更能發揮巨大作用,例如提醒選民登記 限期、在選舉日提醒市民投票等。

   短訊作為提供「個別提示式」的公共服務途徑是十分合適的,例如車主每年續牌,不少人過了期也不知道,一方面會令車主負上無牌駕駛的責任危險,另外也令政 府庫房少收了牌費;又如醫院提醒病人覆診預約時間,在外地如英國已有採用。利用短訊的成本比寄信或電話提醒低得多,一般是幾毛錢與數元之別,但效用就可能 反而更好。

私人機構可優先應用

   部分私人機構都已利用短訊作提醒訊息的傳遞,如銀行提醒客戶的定期到期,大學圖書館提醒借書到期,但這方面政府應用反而相對落後,如果能藉此機會把短訊 使用率提高,對流動電訊商以至其他增值服務商而言,是大好消息。希望政府能以高層次的跨部門推動,因為這也是新的特首能改善管治素質的好方法之一。不過, 短訊只適合某種性質訊息發放,若要處理較實時性或較數據化的資訊,亦有別的技術可用,有機會再作介紹。


刊載於《信報》200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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