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03, 2008

關注藝人不雅照片事件

我和大家一樣萬分關注有關藝人不雅照片事件,至今執法手法、法庭和傳媒處理、當事人態度,都極之有問題,最無辜受害的,除了那位不幸被官關在獄中過年的「窮人」,正是香港互聯網。我明天在《信報》的專欄會講明我的看法,而明天下午將與單仲偕召開會議與網絡群體共商對策。

香港電台互聯網協會冀警方澄清收藏大量不雅照或會被捕言論
有關香港網民聯合救助替死鬼草案
每日一膠 -- 沒有動機都可以硬膠
每日一膠 -- 是誰累死:A、B、C、G?
香港警察討論區 -- 轉載無罪 轉貼有理

Facebook:《蘋果批》 之 法律面前.窮人含忍?
管有淫竊物品並不違例:請看法律原文
致各位傳媒朋友、廣大網民及香港藝人的公開信
香港網絡大聯盟發起遊行 -- 2.10.2008/1:30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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