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30, 2008

IT360 "change the world" #1: Register to be an IT Voter By May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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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April 28, 2008

病人私隱外泄事故化危為機

  醫療機構遺失USB電子儲存媒體而引致病人私隱外泄,事件近日被揭發而備受關注。第一宗在上周五被揭發的,是於今年4月18日在衞生署屯門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一名醫生的USB電子儲存媒體在他離開診症室時未有被收好和鎖門而告遺失,內存六百六十五名病人的資料。

   之後在周五晚上,基督教聯合醫院公開在去年10月一名精神科護士外出工作時也遺失了一隻存有二十六名病人資料的USB電子儲存媒體,至周六晚上,醫院管 理局再證實九龍醫院一名醫護人員在2006年11月亦曾遺失USB電子儲存媒體,內有五名2006年5月前病人紀錄和醫院的一般工作文件,唯該名護士已記 不起檔案涉及的病人,故無法通知受影響人士,三宗事故都已交由警方處理。

制定使用守則

  在電子化和無紙化的 世界中,屢屢發生令人關注的私隱問題,但我們必須明白,即使在紙張式運作過程中,這類問題同樣存在,甚至更嚴重,但無可否認,電子儲存媒體無論是USB記 憶體、光盤甚至整台筆記本電腦,儲存量高,影響也相對嚴重,加上社會進步令公眾對個人私隱更重視,各公私營機構必須改善以電子方法處理個人私隱的系統、標 準、守則、教育和實施。

  首先,在系統方面,醫管局的電子病歷紀錄及臨床管理系統並沒有下載功能,一般而言,醫護人員只可以從系統讀取、 瀏覽或輸入病人資料。然而,個別醫護人員為何因「工作需要」而下載病人資料?只是為求方便,還是因為不同系統啣接需要而變成必要?這是醫管局需要跟進確定 的,必須在正開始開發的第三代臨床管理系統的設計上完全解決這問題。

  在標準和守則方面,醫管局的確已設有程序指引保障病人資料和私隱, 指引限制醫護人員只可以在實際工作需要下,例如為病人提供治療、進行醫學研究或教學時方可從電腦系統直接讀取病人資料。但隨着科技轉變和使用愈來愈方便, 醫管局有必要檢討這些程序指引,令其更全面、一致和切合時宜。

加密電子儲存

  醫管局和院方雖已表示會提醒職 員避免使用無加密的電子儲存媒體用作儲存,但其實更有必要制定指引,明確要求在何環境應用和相關資料性質下必須使用什麼加密技術,而採用的電子儲存媒體必 須由院方中央提供,使用過程和儲存內容尤其是病人資料必須記錄等,醫管局有必要研究和檢討這些守則,引入儲存及使用病人資料的制度和有效監察。

   當然,即使有了最好的守則,但事在人為,培訓和令方便員工跟從守則的措施也非常重要,筆者知道醫管局一向為各職級的員工定期舉辦保障病人資料和私隱的培 訓班,也有做定期電腦保安審查,但恐怕這並不足夠,相關培訓有必要成為前線人員尤其是有責任處理病人資料的人員的必修項目。

強化監管機制

   近日事件曝光後,有批評指「即使醫管局並非存心隱瞞,但事件卻反映當局不重視病人的私隱,忽略病人資料遺失後可引致的影響,因而不呈報」,但筆者相信未 呈報是管理制度未追上應用的問題,並非因為「漠視病人私隱」,筆者會建議醫管局就病人私隱事故引入如早前就醫療失誤事故的通報及公布機制,強化監管和增加 透明度,以加強公眾信心。

  電子醫療病歷在公私營醫療機構分享互通,是香港醫療改革重要核心部分,對病人護理和安全也有利,然而,病人和公眾對系統及運作的信心也至為重要,當局要把這次事故視為合時的警號,化危為機。就以上的關注點和建議,筆者作為醫管局成員,當會盡力跟進。

  公眾也必須明白,公道地說,在公營機構中尤其是在處理大量敏感資料的醫療機構,在事故通報上其透明度其實已經相對地高。在整體社會而言,是否引入法定就個人私隱失泄的通報制度,是已經拖延多時,而必須檢討的香港個人私隱法例諮詢,也一定要討論的。

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2008年4月28日

Sunday, April 27, 2008

《管理新思維》:Web 2.0

今天在香港電台 第一台 《管理新思維》節目與中大市場學系冼日明教授、中大EMBA同學安宇昭、謝冠東和主持劉秀盈分享有關Web 2.0的挑戰與商機,對社會與經濟的影響。大家真的談得很暢快,各位值得一聽:
http://www.rthk.org.hk/asx/rthk/radio1/NovaManagement/20080427.asx

Saturday, April 26, 2008

智能交通機會多

本星期我在香港電台第二台《e個世界》(逢星期六下午六至八時)節目中,讀出以下錄音環節,題目是「智能交通機會多」,收聽
http://www.rthk.org.hk/rthk/radio2/eworld/clips/radio2_3431_74848_1229.asx

Thursday, April 24, 2008

政策左右搖擺?商家有心‧無處發圍

在不久前香港政府的GovWiFi計劃正式開始運作,在包括中央圖書館在內的部份公共設施,提供免費無線上網服務,覆蓋地點稍後會末擴展至其他設施。回想數年前,筆者跟業界向政府游說,把香港發展成為無線城市,但政府不願意以官方推出網絡服務而「與民爭利」,也不欲照搬台北模式,即以公私營合作提供專營服務 -- 最後才以GovWiFi配合便利私營網絡商在公共範圍提供服務,作為一個折衷但亦希望是更具彈性的模式。

過去因為在私營互聯網絡服務供應商的牌照中,限制不許在公眾範圍(如:街道)提供無線電訊服務,俗稱不准「過街」,所以去年政府在宣布GovWiFi計劃時,同時建議容許私營網絡商先向電訊管理局申請,容許在現行牌照規範下提供這服務,然後「慷慨地以最低廉租金在街燈燈柱或路牌等安裝Wi-Fi設備。公共設施的無線上網由政府免費提供,而其他公共地方由私營負責,配合之下香港可快點發展成為無線城市。然而,隔了這好一段日子,為何仍然未有私營網絡商在道路上以街燈燈柱或路牌上設置發射點提供服務?

雖然有數家
私營網絡商(利益申報:包括我擔任非執行董事的一家)一早已向電訊管理局成功申請,但原在「魔鬼之處」竟然是電力提供。業界在數月前向我提及這個問題,研究問題始末後,發現業界的要求在電訊管理局、路政署運輸署和電力公司之間被推來拋去,白白浪費了差不多一年時間;期間,政府自行建造的GovWiFi已經從招標至第一期服務也已經推出了。

究竟
電力提供有何問題?原來路政署表示不能與該營辦商共用其電源,因為現時街燈燈柱的電力裝置並非廿四小時供電;電力公司則表示,未能為該營辦商安裝獨立電錶。網絡商其實已經花了很多時間與各部門周旋,答案每次都有點不同,直至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單仲偕在立法會提出諮詢,才達至以上「結論」!令人無法不質疑為何不在政策局年前推出政策時,一早處理這些相對只屬技術性的問題?

事到如今,當局亡羊補牢,安排網絡商了解燈柱結構和內部線路裝置等細節,網絡商正考慮不同方案,其中包括從網絡商在街燈附近現有設施供電到燈柱上的網絡發射設備,或透過與Wi-Fi的數據鏈路共用線路來傳輸電力到裝置上,或直接向電力公司另行申請供電等。此外,路政署會提供適當的燈柱或燈箱,協助網絡商利用臨時架空電線測試。始終,時間過不復返,成本也增加了。為什麼政府運作每遇上跨部門問題,每每仍然有此「預備不足」的情況?


便利私營網絡商在公眾地方提供無線上網服務出現拖延,也可能令市場出現不公平競爭狀況。過去一年,電盈已在其設在全港公眾電話亭當中約九百個,向電訊管理局租用及安裝了Wi-Fi設備。雖然理論上其他網絡商也可以同樣租用,但電訊盈科作為最主要固網商使用自己設立的電話亭,無可否認有其優勢。也同在過去一年間,電盈已取得在當時仍叫地鐵的港鐵車站提供Wi-Fi服務權利,房委會上周宣佈,電盈投得45個公共屋的免費Wi-Fi服務。(之前香港寬頻已在全港120個公共屋提供免費Wi-Fi服務。)為免一家供應商獨大,政府必須加快協助業界落實網絡商在公眾地方提供無線上網服務。


政府自己提出的政策竟然無法執行,更可惜的是,至今仍未妥善安排,不可過街或缺乏競爭的局部無線上網服務,香港不足成為無線城市。當局必須正視,業界會繼續跟進。

刊載於《e-zone》2008年4月24日

註:斜字為原稿,刊出時刪去。

Wednesday, April 23, 2008

口袋裡的IT奇蹟

每年都被很多本地和海外團體邀請,向來到香港訪問的ICT公司及業界人士介紹香港的業界情況、發展及合作機會。香港的資訊科技、電訊及互聯網服務的基本數據、國際排名,絕大部份都很漂亮,但香港始終沒有很強的IT形像,所以,在向海外朋友介紹香港時比較重視為香港的定位。

香港最強的地方是我們的「基本因素」:電訊基建覆蓋、開放電訊市場、對中國市場的經驗、知識產權保障、法治環境和成熟商業支援環境等等。但即使如此,為何香港沒有發展成為,或至少被視為區域資訊科技產業中心,也沒有發展出很多重要軟件或硬體產品?

所以,我每次也要向外來朋友解釋,其實資訊及通訊科技產業正是香港各行各業成功背後的無名英雄。不論是銀行金融、物流運輸、零售批發、商業服務,甚至各種政府提供公共服務,如不是因為資訊科技和電訊網絡的支援,沒可能達到這樣高的水平。

雖然我們沒有發展出很多自己的產品,但我們最擅長把全世界最佳、最適合、最先進的技術與產品,利用香港資訊科技界的人才和他們的項目管理、質量控制和各方面的經驗,整合成為獨特的成功項目。當然,對我們的海外資訊科技界朋友,這正是與香港合作的最好機會。

說到這時候,我就會從我的口袋裡,拿出兩個香港資訊科技的奇蹟,即使來自外地的訪客也會明白和同意。這兩個例子,差不多每個香港人也擁有,每天攜帶在身上,就是八達通咭和智能身份證

幕後英雄勞苦功高

轉眼間八達通咭已推出十年,發出了超過一千六百萬張在市面上流通,超過千家機構及商戶接受。像八達通這樣的無接觸式付費咭,除香港外,近年在新加坡、台北及內地一些城市,也有推出使用,但在發咭數量、接受付費咭的運輸工具及系統,以及其他商戶的數目和服務的多元化都遠不及香港。

八達通很方便,大家都清楚,集以為常。無接觸式付費咭基於RFID技術,但整個系統最重要的可能在於在每張咭和每個在線(如店內或鐵路車站)或離線(如巴士)的讀咭器背後的管理系統,每天把資料保存、傳送、清算及把錢交收的過程。雖然近年八達通被發現一些收費錯誤的個案,但數目相對於每天數以億計的交易次數,其實不算高。

智能身份證也是另一個很多國家地區都希望做到,但卻因為很多理由做得比香港慢,甚至做不成,但香港已完成為市民更換新證。智能身份證的系統設計及工程涉及很多資訊保安技術及程序安排,未來仍然有很大的空間把新應用加入智能身份證上。一個技術系統可以引致更多的創新應用。最令香港人自豪和方便的,相信是「e道」,在其他地區國家少見,入境處即將推出最新的自動系統方便市民申請特區護照,也是從智能身份證而出現的新系統。

這些例子只不過是香港人身邊的資訊科技創新應用之中兩個,希望我們市民以後在享受生活和各行業中的方便服務時,不要忘記創新科技應用的重要,和令這些方便成為事實的無名英雄:資訊科技專業人士。

刊載於《Hi Tech Weekly》2008年4月23日

Monday, April 21, 2008

數碼版權初步建議

   政府剛就去年初的「在數碼環境中保護知識產權」諮詢,向立法會提出初步建議。當時的諮詢文件,被不少人士(包括筆者)批評為過於傾向版權擁有者一方利 益,「沒有顧及近年來國際社會對傳統版權概念對擁有者與用戶權益分配不平衡的批評」。公眾諮詢接獲超過六百份意見書,當中大部是分來自個別人士,反映用戶 積極回應。究竟政府初步建議立場為何?

  諮詢文件中最直接、最受公眾參與的問題是,應否把未獲授權的分享或下載活動納入刑責範圍。結果, 使用者、大部分商會和一些專業團體,都關注「侵權分享或下載」刑事化會影響互聯網上的資訊自由流通、個人資料保障和窒礙香港發展為互聯網服務樞紐等,大多 數意見持反對立場,故此也不打算就未獲授權下載活動和點對點檔案分享活動,引入新增刑事法律責任。

辨別侵權模式

   而政府的初步建議,包括「為版權作品引入一項涵蓋所有電子傳送模式的傳播權利,並訂定違反這項權利的刑責」,的確,「涵蓋所有電子傳送模式」令法例更前 瞻,但當局為免「把所有未獲授權的傳播作為一律列為刑事罪行」,以致「令刑責範圍過廣」,建議針對在「為業務目的或在業務過程中傳播作品」,以及「並非為 業務目的或在業務過程中把版權作品以串流的模式傳播至接收者,而傳播達到足以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的程度」。

  當局文件指串流 (streaming) 是「現在其中一類最常見的侵權方式, 並正嚴重損害版權擁有人」,但串流這問題並未在原諮詢文件中特別提及,現在提出了也必須小心處理。固然,把未獲授權的版權作品上載至網上,透過如 YouTube等服務讓他人觀看,其實已與把作品上載性質相似,是否有必要另外指明串流立法,值得進一步討論。另一方面,若用戶使用(參與)境內或境外開 設的點對點串流軟件,觀看點對點串流平台上提供的內容,是否已等同「以串流的模式傳播至接收者」?

  還有另一個關注問題是,如何構成「足 以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把新聞片段放上YouTube等服務算不算這種「損害」,如何與公眾利益平衡?例如,現在網上可以找到很多1989年六四事件 時的電視新聞報道,是重要的歷史紀錄;像「福佳」這類短片,穿插着很多新聞片段,以後若不容許,實有礙創意的發揮。若然令人以為這修訂有政治目的,就更為 不智。

  其實,還有其他串流的應用可能性,包括不用預先上載的視像會議,法例條文為提供這些軟件或平台服務如MSN在某些情況下引來刑 責,亦非完全不可能的事。在基本原則上,就個別技術分別立法,易有未預知的副作用,而且,在「非為業務目的」下只針對串流增訂刑責也不公平,法例宜保持技 術中立。亞太互聯網協會主席黃平達說,很想知道香港政府如何定義什麼才是串流,我也很想知道。

  在討論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在打擊網上盜版活 動方面應扮演什麼角色方面,首先,當局建議「協助制訂打擊網上侵權活動的自願性互聯網商實務守則,並在法例訂明,法庭在裁定互聯網商有否授權他人在所經營 服務平台進行侵權活動時,可考慮互聯網商有否遵行該實務守則」。原則上這是合理和具彈性的做法,不過,最終還看實務守則為何。

保護版權與私隱權

   另外,版權擁有人要求當局為他們提供更為簡單便捷的機制,在版權擁有人提交某些指定資料後,便可以要求聯邦地區法院的書記向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發出傳票, 指令他們披露涉嫌侵權者的身份,過程不受法庭監察。但就連個人資料私隱專員也認為,沒有充分理據支持純粹為「快捷和廉宜」地協助執行民事權利,而侵犯個人 資料保障。所以,當局建議「不會引入不受法庭監察的披露侵權者身份的替代機制」。

  版權擁有人亦要求就侵犯版權的訴訟引入法定損害賠償, 但當局指「並未察覺在香港有其他關於侵權訴訟的法定損害賠償例子」,如果「在香港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下引入法定損害賠償,會對其他民事法律程序造成深遠影 響」,所以,只建議「在法例訂明其他因素,以協助法庭考慮可判給的額外損害賠償」。

  更令人鼓舞的是,當局建議引入媒體轉換這「新課 題」,回應包括香港互聯網協會等建議就媒體或格式轉換制訂例外豁免的「合理使用」原則,例如,正版音樂光碟的擁有人可以複製有關的音樂,以便在便攜式設備 或電腦等播放自用。澳洲已就此立法,英國和紐西蘭也分別在諮詢及立法審議過程中。

  的確,政府建議引入這新課題是最令筆者感到當局能從善 如流的,採納了香港互聯網協會、業界商會和不少網民的意見。整體而言,建議有助平衡版權擁有者和消費者在版權體系中的權利,建立一個較前瞻,但仍鼓勵原創 及後來創新者的創意環境,值得支持;不過,當局應注意及理解,「前瞻」並不代表能預知及處理現在仍未出現的技術或問題,反而應重視保留彈性和技術應用發展 的空間。對於新引入之為串流增訂刑責的建議,可能會有複雜及深遠影響,筆者有所保留,希望當局不要操之過急,業界及用戶應能就政府現在初步建議作充分回 應。

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2008年4月21日

Sunday, April 20, 2008

從「goons」和「thugs」 說起

評論CNNJack Cafferty之前的言論,很多人集中於「goons」和「thugs」兩個字。首先,理解他的言論,先看這兩個字的解釋。

Merriam-Webster字典中「goons」解作「a stupid person」,「thugs」解作「a brutal ruffian or assassin」,中文釋作「蠢才」和「暴民」,大概意義上距離不遠,而且這兩個字也不是禮貌或中性的形容字眼,有貶義。

再看在CNN網站的原文,看他們當時在討論什麼:

BLITZER: One of the arguments that some of the pro-China elements is making, Jack, is that this is a very different China today than existed 10 years ago, certainly 20 or 30 years ago. This communist regime today is almost like a capitalist regime. They're a huge economic superpower and that we have a lot at stake in maintaining this economic relationship with China.

CAFFERTY: Well, I don't know if China is any different, but our relationship with China is certainly different. We're in hawk to the Chinese up to our eyeballs because of the war in Iraq, for one thing. They're holding hundreds of billions of dollars worth of our paper. We also are running hundred of billions of dollars worth of trade deficits with them, as we continue to import their junk with the lead paint on them and the poisoned pet food and export, you know, jobs to places where you can pay workers a dollar a month to turn out the stuff that we're buying from Wal-Mart. So I think our relationship with China has certainly changed. I think they're basically the same bunch of goons and thugs they've been for the last 50 years.

頗明顯的是,Cafferty形容為「蠢才」和「暴民」的,是中國,或中國政府,似乎不是中國人。不過,近期不少報導都把Cafferty的話釋為「在過去五十中國人基本上一直是一幫暴民和惡棍」,值得相榷。不過,這似乎正好是中國政府官方的處理手法。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本月17日
在記者會上要求CNN「向全體中國人民作出真誠道歉」,指CNN在15日發表的簡短聲明中,「不僅沒有對該台主持人卡弗蒂發表惡毒攻擊中國人民的言論作出真誠道歉,而且把矛頭轉向中國政府,企圖挑撥中國人民與政府的關係」,還說,「卡弗蒂的言論不僅是對中國人民的侮辱,也是對全人類良知和公理的挑戰。」

這事件令我思想「辱華」這詞語,似乎也是中文才有,英文沒有類似的專用詞或說法,至多只會說「insulting England」或「insulting America」之類,甚少見用。是否中國人最介意別人的批評,不管合理與否?反而唯一令我聯想到是美國人的「un-American」一詞,但在歷史上以用這詞批評人家不追隨美國價值的人,反而得到最負面評價。杜魯門總統曾批評那些說別人un-American的人自己是最un-American的。

我想起法國哲學家伏爾泰的名言(其實不是他說的,是寫伏爾泰傳記的Evelyn Beatrice Hall寫的):「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Je ne suis pas d'accord avec ce que vous dites, mais je me battrai jusqu'à la mort pour que vous ayez le droit de le dire.")。看見電視新聞裡全國人民圍攻法資家樂褔的場面,在電視機旁可能最後在笑的(who has the last laugh),也許正是Jack Cafferty。中國人要的,是國民自我價值,自重,不是過份民族情緒。

Saturday, April 19, 2008

《e個世界》:點解Wi-fi服務不能過街?

本星期我在香港電台第二台《e個世界》(逢星期六下午六至八時)節目中,讀出以下錄音環節,題目是「點解Wi-fi服務不能過街?」,收聽
http://www.rthk.org.hk/rthk/radio2/eworld/clips/radio2_3431_74591_1226.asx

Friday, April 18, 2008

正直

前幾天在通往灣仔入境署大樓的行人天橋派發IT選民登記的傳單時,巧遇上我曾任委員六年的法定機構前總裁C,她是我一向很尊敬的人,兩年前退休了。這天與她同行是一位名女中學校長,C介紹我時說:「他很正直。」

C沒必要也不會對我說恭維的話,原來我在她心中是這樣的。的確,正直,有話直說,不是為了一些私利目的而做事,太多人為了目的「不擇手段」了。我不敢說自己無求,但我盡力對自己誠信有要求,這樣做,有些人覺得我有點笨。C說我正直,是對我最佳的勉勵。

Wednesday, April 16, 2008

說英雄誰是英雄

4月8日參加了每年一度Microsoft產品介紹會。這可能是香港資訊科技界內軟件開發人員的最大型聚會,參加者更似乎一年比一年多,估計今年應有超過2,000人出席。沒有什麼東西送,沒有借題吃喝一番,連午飯時間也被利用作試用新產品的環節,這些香港軟件開發人員真的很專心、專注、專業。

我很喜歡大會選擇的主題:「
英雄在〔此〕(“Heroes happen ”),參加者稱為「英雄會」(League of Heroes)。是自誇一番?香港Microsoft總經理林向陽在開幕致辭時解釋,資訊科技是我們香港各方面成功背後最重要的一環,IT界的專業人員,就是香港的英雄。對,沒有了香港資訊科技界默默的貢獻,對不起,香港不會有今天的成就。的確,說香港的IT人是「無名英雄」,是Unsung Heroes,當之無愧。

林向陽說,香港人就是覺得習以為常,沒有算是什麼的,其實絕不簡單。無論是為金融行業開發的交易系統,準確快速不能出錯,這幾年市況暢旺,也應付自如,像似什麼分別也沒有,很自然地成功處理。港人過關的「e道」,交通零售用的八達通咭,我們已經不當作什麼,只有在外遊時才想起,人家始終做不到。


不過,倒也不要說得太簡單,成功不是當然的,背後花了多少的努力,所以,這才是真英雄:絕世武功其實是數十年天天
練回來的,不是師父、高人內功像File Transfer過來就成了的。軟件開發與練武功也有別的異同之處:武功高手不時創出新招式,開發軟件更是重視創新的過程。

不可三日無網

林向陽還提及另外一個資訊科技界英雄的特性,就是對社會的貢獻。香港至今有那個成功的或所謂「支柱」的行業,不倚賴資訊科技?三日無什麼也可能尚可,卻不可一日無互聯網!雖然資訊科技界得到的重視與貢獻不相稱,但無損我們的專業人員向上的心,直接或間接地支持著香港的經濟及社會發展。


像微軟搞的這活動,當然有其商業推介成份和目標,但這「打打氣」是很有意義的。雖然這也許仍是界內先「自我認可」,但仍然是合理和來得有點遲的。我近年已不多參與技術產品介紹的活動,但這次看著台上的軟件簡介與示範,令我想起十五年多前我的工作也與台上講者相似,就像昨天一樣似的,從當年1993年前我示範的是第一代的Windows NT、Solaris on Intel等,到看著今天的系統創建示範,講研的是virtualization(虛儗化?),真的與不久之前已有天淵之別。


不過,自我感覺良好一番後,我必須指出提升資訊科技界地位是有重要發展意義的,我會分為三個重點發展部份:教育(或人才)、業內健康,以及市場環境。向著這些部份要找出方向,香港資訊科技商會香港無線科技商會資訊及軟件行業商會香港電腦學會等合辦的「IT Matters 2008」論壇,將在四月十九日假城市大學舉行,我們將就人才發展、創意產業和區域合作發展三大議題討論,詳情請參考http://www.itmatters.hk/edm2008.html

刊載於《Hi Tech Weekly》2008年4月16日

後註:結果最後IT Matters 2008」論壇因講員時問題改期,新日期容後再公布!

Tuesday, April 15, 2008

IT選民登記 絶密版: 你「登」咗未? (4)

IT Voter registration IT選民登記 (絶密版)
IT 選民登記,你「登」咗未?你都快D响5月16日前,登記做IT選民啦!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0X4Uy4-U_8

IT Voter Registration IT選民登記 (Video 1)
你「登」咗未? (1)

IT Voter Registration IT選民登記 (Video 2)
你「登」咗未? (2)

IT Voter Registration IT選民登記 (Video 3)
你「登」咗未? (3)

IT選民登記專題網站 www.sinchungkai.org.hk/ITVoter

Monday, April 14, 2008

資訊科技界選民有抱怨

  在過去兩個星期,筆者在全港九各區「企街站」宣傳資訊科技界的功能界別選民登記,從中環至牛頭角、灣仔至九龍塘、康怡至美孚,已經站了超過二十小時,提醒同行在5月16日前登記。除了每天彎着腰派傳單令腰骨有少許酸痛,當中還有何體會?

  在各區街上雖然偶爾會遇上認識的朋友,但卻有不少從未謀面的IT界的同行,前來詢問應該如何登記為IT選民。不止一次有人向我帶着少許激動、多些不滿及無奈地說:「我已經做了IT這行二十幾年,為什麼還沒有資格做選民?」當中甚至有任職大型企業集團的資訊科技總監,也是這樣說。

複雜的選民資格

  也有人本來興致勃勃地要拿表格登記的,聽見要先加入專業學會才有當選民的資格,就說要先想清楚。也有來自國際資訊系統審計協會(ISACA)專業資訊保安協會(PISA)的會員前來投訴,為什麼他們成為IT選民的門檻比其他學會更高,考取了資格認證後四年才可成為選民,之前的年資全被取消,並不公平。我無言以對,除了懇請他們仍要加入可以令他們資格得到承認的學會,爭取自己的一票,表達自己的意見和選擇。

  筆者站了這麼多天之後,雖然非常樂意,但也不禁要想要問,為什麼這工作不是政府當局來做?職業訓練局每天都統計資訊科技人力資源,每年都指香港有六萬多人從事這行業,每年電腦、電子工程、資訊管理等大學畢業生也數以千計,單是資訊科技服務公司已有過千家,但資訊科技功能界別選民公司加個人數目只有五千多(2006年),選民人數明顯偏低。

  對於以上結果,政府是責無旁貸,但政府實際是什麼也不做。政府近期在街上設立做選民登記的街站,只可理解為地區選舉選民登記,對功能界別的登記,尤其複雜到連業界人士也弄不清楚的資訊科技界,當然無能為力。相反,我在這兩個星期卻幫助了中環的報攤老闆、灣仔的婆婆和康怡的年輕人登記為地區選民,和更多的人辦理更改地址。我樂意做,但為什麼政府做得這般不濟?

業內登記人數偏低

  資訊科技功能界別選民人數偏低,界內透過不同學會成為選民資格不一,單仲偕議員提出修訂要處理PISA和ISACA的不平等對待,卻遭政府以超越法案範圍而拒絕,當局這態度難免令人感到不公正。另一方面,筆者以這樣少的資源,大部分時間只有一人幫助下,每次只能去一個地方,但即使每次協助只有三幾人登記,也堅持去做,為的是用腳「企」出來抗議。

  在此,讓筆者解釋一下如何加入資訊科技界別成為選民。個人須加入以下專業學會之一,成為有資格在年會投票的會員:香港電腦學會香港工程師學會資訊科技分部計算機器學會(香港分會)電機暨電子工程師學會(香港電腦分會)電機暨電子工程師學會(香港電路及系統兼電訊分會)工程及科技學會(香港分會)英國電腦學會(香港分會)香港電腦教育學會香港醫療資訊學會、香港遠程醫學協會、國際資訊系統審計協會(香港分會)、互聯網專業人員協會以及專業資訊保安協會。

  公司(團體)必須擁有本地電訊牌照,或在去年5月中前已加入以下商會:香港通訊業聯會香港資訊科技商會香港互聯網供應商協會、香港無線傳呼協會、香港無線科技商會香港對外通訊服務聯會資訊及軟件業商會香港軟件行業內地合作協會

  之後,在5月16日前把選民登記表格填妥,以傳真或郵寄至選舉事務處。當然,作為功能界別選民,必須先成為地區選舉選民。

  對那些向我投訴功能界別選民資格定得不方便;甚至不公平的同業朋友,我只能再度懇請他們去參加專業學會,登記為IT選民,為自己、為業界,為香港,讓他們的聲音找到代表。

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2008年4月14日

www.sinchungkai.org.hk/ITVoter

Saturday, April 12, 2008

《e個世界》:數碼版權諮詢初步結果

本星期我在香港電台第二台《e個世界》(逢星期六下午六至八時)節目中,讀出以下錄音環節,題目是「數碼版權諮詢初步結果」,收聽
http://www.rthk.org.hk/rthk/radio2/eworld/clips/radio2_3431_74228_1223.asx

Friday, April 11, 2008

你「登」咗未? (3)

IT Voter registration IT選民登記 (Video 3)
IT 選民登記,你「登」咗未?你都快D响5月16日前,登記做IT選民啦!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KnKucIgDHs

IT Voter Registration IT選民登記 (Video 1)
你「登」咗未? (1)

IT Voter Registration IT選民登記 (Video 2)
你「登」咗未? (2)

IT選民登記專題網站 www.sinchungkai.org.hk/ITVoter

On Influencing

Presenation to HP managers in Hong Kong on influencing

http://www.slideshare.net/mok/influencing

香港信息服务业的现状及发展、全球信息管理技术

香港總商會給山東省代表團的簡報

http://www.slideshare.net/mok/ss-346749

Thursday, April 10, 2008

[CWHK] Hong Kong's latest ICT initiative: Project Net Respect

During the recent nude-photos incident in Hong Kong, the Internet was put on center stage in an unwilling leading role. As a result, there are concerns within the Internet user community about adverse effects on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especially in the area of freedom of expression. 

A global professional membership society with about 100 chapters in over 180 countries, the Internet Society (ISOC) addresses issues such as Internet governance, technology standard, equal access and information freedom. Since its inception in 1992, ISOC has encouraged responsible and effective use of the Internet through education, discussion and advice to public policy makers. The Hong Kong Chapter – the Internet Society Hong Kong (ISOC HK) – strives to work with government, industry and civil society to pursue these objectives in a collaborative and inclusive manner. 

The ISOC is guided by the primary principle that “the Internet is for everyone” – to safeguard the integrity and continuity of Internet development and operations, to support and contribute to the evolution of the Internet as an open, decentralized platform for innovation, creativity and economic opportunity. The Internet is about opportunity, empowerment, knowledge and freedom. Based on these core values, ISOC HK has announced "Project Net Respect" in collaboration with Sin Chung Kai, Legislative Councilor for IT and Computerworld Hong Kong columnist. 

ICT code of ethics 

The objective of Project Net Respect is to align the ICT industry to advocate, promote and educate the public, especially students and youth, with an “ICT User’s Code of Ethics” for the use of ICT technologies, emphasizing self-respect and respect for others: 

"An ICT user – of devices and technologie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computers, Internet, mobile phones, etc. – should act respectably, honorably, honestly, justly, responsibly and legally. Using ICT devices and the network, he or she:
  1. Should not harm others but should consider and respect other human beings;
  2. Should not steal or act with malicious or dishonest intent;
  3. Should prevent abusive uses, especially relating to gender and ethnic discrimination, hatred, violence and exploitation of living beings;
  4. Should not pry others’ computer files or break into systems without authorization;
  5. Should not use other people’s resources without authorization;
  6. Should care for and improve the security of his or her own systems and data;
  7. Should hon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8. Should respect the privacy and personal data of others
  9. Should respect the freedom, equality and tolerance of others;
  10. Should contribute to society and consider the social consequences of his or her actions or programs written or executed."

The code drew references from others developed in the past decades by the Computer Ethics Institute, UNESCO and Association of Computing Machinery. We plan to shortly organize an industry roundtable to finalize the code and other activities.

Promotion and education

The second part of our project is promotion – via printed literatures and materials to be posted or distributed at schools, universities, community youth centers, cyber-cafes, and also at the ICT product level, through manufacturers, distributors and retailers.

But the most important part of the project is education. We sent letters to all Hong Kong schoola offering to hold lectures on network conduct and ethics, Internet law and security for students, teachers and parents. Over 60 schools have accepted the offer. This is a huge task in the months ahead, and volunteers from the ICT industry are needed.

In the coming months, as the Government conducts a public consultation to review the Control of Obscene and Indecent Article Ordinance, pressures will mount to amend existing law to specifically target what happens on the Internet. As a matter of principle, ISOC HK is against technology-specific legislation, except where proven to be absolutely necessary. In a presentation to the Council of Europe in 2007, the ISOC stated:

"We would suggest that human behavior should be no different no matter the environment in which humans interact. If we begin to differentiate environments, then we may have to differentiate rights. And this starts to become complex and cumbersome, perhaps meaningless or even counterproductive. Individual rights and the values that guide how we interact with each other should be simple, clear and without complication.

"The issue may be not that we need new rights because of the Internet, but that we need to reinforce existing rights because the Internet has shown how fragile they can be when new technologies or new economic models are introduced...The future of the Internet, and the future of those who will use the Internet, depends on our communal effort to ensure these rights are respected.”

From "Computerworld Hong Kong," April, 2008

Wednesday, April 09, 2008

收購Yahoo! 需看中國面色

上周本欄對Yahoo!Google的比較,讀者給了我很有見地的回應,Morning2k指出Yahoo!之依然流行的一個重要原因是MSN,網民主流用MSNIM(即時通訊)溝通,但很少人用Gmail電郵作MSN戶口地址,甚至「在我的生活圈子很有趣的,聯絡寫Yahoo!,正經Gmail

另一位讀者
Alan說:「Google相對Yahoo!來說比較不夠本土化,即使以搜尋機器來說,在亞洲非英語系地區的市佔率都略為遜色。」Yahoo!現時在香港並不容許網民放它的廣告到自己的網站,「而Google則容許網站利用Adsense放廣告,所以在兩者賣廣告所出現的網站會有所不同,一般而言, Yahoo!賣廣告只會出現在Yahoo!的網站。也許這樣也做成效果的不同。」

Alan更捐指出了一些數據比較Microsoft、Yahoo!和Google在幾方面的表現。在全球而言,Google佔搜尋市場的64%,有很多歐洲國家更佔有八成以上,反而在英文國家卻「偏低」,如英國(73%)、愛爾蘭(76%),和北美的加拿大(78%)和美國本身(只有53%)。Google在香港只有26%搜尋市場佔有率,在中國大陸和台灣分別只有19%和18%,在韓國更低至5%。


在電郵方面,Microsoft和
Yahoo!各擁有二億六千多萬用戶,遠超於第三名的Gmail只有八千七百萬用戶。Microsoft和Yahoo!的網站加起來在全球每月有1.7億名訪客,相當於所有流量的十分之一,搜尋的32%和顯示廣告約24%。難怪Microsoft要收購Yahoo!,引來各方深切關注。(數據來自comScore。)

美企收購竟與中國法例有關

不過,據報導Microsoft收購Yahoo!的建議進度緩慢,但最近也有人開始留意這個收購的一個新的可能障礙,原來是中國的反壟斷法例,將於在今年八月正式全面執行。中國作為美國和歐盟以外的第三大經濟體系,其國內經濟規範原來對全球經濟活動有立桿見影的影響,這也是中國經濟改變世界秩序的實證。


這去年全國人大通過的法例,給予中國監管者介入國外收購合併活動的權為,只要個案關乎到
國內企業的收購合併,甚至國家安全。因為Yahoo!曾以超過十億美元投資阿里巴巴,擁有該中國企業的四成權益,而阿里巴巴相信,若然Microsoft成功收購Yahoo!,阿里巴巴可引用與Yahoo!協議中的回購條款,從Microsoft抽身而保持獨立。

以前這種大型跨國企業收購合併必要通過華盛頓和布
魯塞爾的政府監管大員,未來還要看看北京的意下如何?所以,Microsoft收購Yahoo!的另一段插曲,正是中國反壟斷監管者所採取的態度。

但北京官員採取甚麼態度,也許也要看歐美監管者甚至政府和國會怎做。2005年中國海外石油收購美國Unocal失敗,是因為美國國會的反對,而不久前華為收購3Com也同樣告吹,而理由也是因為「國家安全」。互相影響、牽制,也是這「世界是平的」另一後果。


刊載於《Hi Tech Weekly》2008年4月9日

Monday, April 07, 2008

在互聯網以言入罪

  4月3日傳來的一宗新聞,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胡佳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胡佳是誰?

   胡佳在1973年出生於北京,1996年畢業於北京經濟學院資訊工程系,算是個IT人。還在大學讀書的胡佳,已經是個環保份子,加入了民間環保組織「自 然之友」,創建中國綠色大學生論壇。2000年,胡佳開設了「藏羚網」,成為宣傳保護藏羚羊的主要網站。胡佳與香港也有連繫,1999年9月至2000年 4月,胡佳擔任香港地球之友的駐北京代表。

  2000年起,胡佳的社會運動關注轉向愛滋病,他認識了愛知行動的專案負責人萬延海。 2004年,胡佳與岑舒遠等人在北京註冊成立了北京愛源彙教育研究中心,以志願者從事非營利的艾滋病公益活動。在這段期間,雖然胡佳從事社會活動,但仍然 不少與官方保持不少合作的關係。

  不過這狀況從2004年就出現了變化。由於擔心胡佳在清明節期間組織紀念六四十五周年的活動,胡佳被拘 押了兩天。不久之後,胡佳為紀念胡耀邦逝世十五周年,到天安門廣場獻花而被拘捕。2005年起,胡佳參與抗議日本政府宣布在釣魚島上修建燈塔、紀念趙紫陽 逝世活動等,多次被當局軟禁、拘押。

胡佳是誰

  2006年2月16日,胡佳從「被中國安全部門人員監控」變 為失蹤,胡佳的妻子曾金燕各處查訪不果,把她「尋找胡佳」的經歷,天天寫在她的網誌上(zengjinyan.spaces.live.com)。在「胡 佳是誰」這篇文中,曾金燕說:「胡佳是一個關注並維護艾滋病感染者、拆遷者、上訪者、六四傷殘者等弱勢邊緣人群的權利的行動者;胡佳是一個勇於說真話的 人;胡佳是一個保護不了自己的瘦小的北京市民。」3月28日中午,胡佳在失蹤四十一天之後獲釋,至2007年2月都被軟禁在家。

  在這段 被跟縱、軟禁的日子,胡佳用數碼攝錄機把監視他家的警察「反拍」下來,編輯成《自由城的囚徒》紀錄片,在互聯網上發放。被軟禁者反監視其監視者,誰是自由 人?這是很值得觀看的網絡紀實:http://youtube.com/watch?v=6mHrfE_1yf4

  2007年12月 28日,胡佳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從胡佳這年青人的所作所為,他除了好「講」不平,面對強勢政權和警力,有何能力顛覆國家政 權?胡佳的罪,是他敢把事實說出來。法院檢控胡佳所採用的物證,是公安當局檢出他多篇文章、被轉發的功能變數名稱和網頁鏈結資訊等,並指從胡佳的電腦裡搜 獲的數碼照片和網上的照片相同,這肯定是「在互聯網以言入罪」。

  胡佳關心香港,他的罪證之一,是他在網上發布一篇名為「一國無需兩制」 的文章,最「激」的評論不過是像:「愈來愈多赴港自由行的中國大陸公民,從香港帶回了大量的禁書、禁報,從香港的互聯網絡上不受遮罩的瀏覽海內外的網站。 大家體會到在中國大陸從未有過的自由。中國大陸的專制在滲透香港,香港的自由也在浸染着中國大陸。」

  「愛國愛港絕不等同於愛黨。七百萬香港市民難道不 明白嗎,不過,中共確信隨時能扶植它得力的代理人當選,中共是絕不會放開香港普選的……香港人需要普選、中國大陸的公眾樂見香港的普選、只有中共等既得利 益集團在拖延香港的民主化進程。」

「當有一天,香港人因為發表言論而被『國保』抓捕,在香港的法院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投入冤獄,所有的遊行都被禁 止,所有的媒體都向中宣部俯首稱臣……那就為時晚矣。」

人權與奧運

  作為香港人,我們每天享受著講以上這些話的自由,胡佳就要入獄三年半。這就是一國兩制?作為愛國者,怎不痛心疾首?除了胡佳案,近期也傳來國際奧委會擔憂奧運期間中國互聯網過濾問題。北京奧運即將揭幕,這是 中國本來說要「走向世界」的,竟然落得如此,還要求外國人多瞭解中國?

  筆者為北京能主辦奧運感到光榮,但對國家的處理手法失望。曾金燕的網誌曾寫道:「當年競爭奧運主辦城市時,北京輸給悉尼,胡佳流淚了。現在中華民族終於能舉辦奧運會了,胡佳很高興,但他不希望這是踐踏人權的奧運,不希 望是建立在無權無勢的小老百姓痛苦上的奧運,他希望是真正榮耀中華的奧運,所以他一次又一次地批評貪官污吏,提醒當局改善人權,他卻因此身陷大牢,我又痛 心又失望。」我完全有同感。

  溫家寶總理在3月18日的記者會上被問及胡佳案時回答說:「我明確地講,中國是法治國家,這些問題都會依法加以處理。所謂在奧運會之前抓捕異見人士,純屬無中生有,完全是不存在的。」當真?現在至奧運開幕,尚有亡羊補牢之機,讓這個奧運成為所有中國人都能完全自豪的。

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2008年4月7日


YouTube:《自由城的囚徒》(1/7)
(2/7), (3/7), (4/7), (5/7), (6/7), (7/7)

Saturday, April 05, 2008

《e個世界》:英國ISP為網民力抗影音業干預

本星期我在香港電台第二台《e個世界》(逢星期六下午六至八時)節目中,讀出以下錄音環節,題目是「英國ISP為網民力抗影音業干預」,收聽
http://www.rthk.org.hk/rthk/radio2/eworld/clips/radio2_3431_73916_1220.asx

Thursday, April 03, 2008

網絡R計劃召開會議

今天早上與二十多位來自業界,政府及非政府組織的同事,討論我和人單仲偕發起的「網絡R計劃」(Project Net Respect)。在兩個多小時的熱列討論之後,我收取了許多寶貴的意見,有助我們完成ICT用戶使用守則建議最後。計劃已經得到幾十個團體的支持,感謝業界及各持分者的支持!

還有,已經有超過八十家中小學接受了我們進校就正確使用互聯網及網絡安全演講了,反應熱列,我們急需更多義工講員!

Wednesday, April 02, 2008

Web 2.0 的政治策略

兩周前到了台灣觀看總統大選,在未到台之前已從藍綠雙方網站下載了不少短片觀看。到台後所見,戶外和捷運的廣告都比四年前少了,連對短訊的重視也似不如前,反而網上視頻就肯定多了許多。因為費用和時間原因,電視廣告播放始終有限,但放在網上就差不多完全無限制,更歡迎網友在YouTube或自己的網誌等各處轉載流傳,是新一代選舉重要宣傳方法。即使選舉已過,不少宣傳短片製作上乘,仍然很具參考價值。

但剛好正在這時,卻從報上看到有關中國大陸「二十五網站 影音服務遭禁」標題的新聞。原來國家廣電局近日發布《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抽查情況公告》,公布違規播出網上視像或聲音節目,因而受處罰的網站,當中25個受歡迎網站,包括貓撲視頻,遭到被責令停播視聽節目的命運,而另外32個網站,包括最流行的土豆網5Q地帶等,也收到「嚴正警告」。

公告指,抽查結果顯示,「新華網、人民網等新聞單位開辦的網站,所提供視聽節目符合要求,節目內容健康向上」,但遭禁的貓撲視頻、快閃客等網站則主要登載「含有淫穢色情、恐怖暴力、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內容的視聽節目」。連內地網民也回應作質疑:這豈不是侵犯言論自由?

這會不會是因為早陣子,源自香港藝人的「疑似」照片在內地流傳而引發的回應?這很難確定,但相信不是因為這事,而事實上從去年底中國當局已宣布過會加強對網上視聽內容上、下載服務網站的管制和法規,所以這次的管制行動,並不令人完全意外。不過,其實管得到嗎?嚴打管制會引起數以千萬計用戶如何回應,當局要小心處理。

也有人估計,當局近期收緊相關政策,會否是因為擔心現代數碼影音產品方便,加上近日西藏事件引致網民有可能把拍下相片以至短片上載,當局唯有「先發制人」,要求網站不得繼續提供影片上載服務。甚至,政策可能是為奧運期間的處理先作試行,測試一下反應。

港人應擁抱科技

從台灣「百花齊放」的新媒體政治應用,至中國的管制,那香港又如何?最近,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單仲偕與我聯同推出了一系列「你登咗未」短片,宣傳資訊科技界選民登記,算是新嘗試;這是第一條短片:http://www.youtube.com/watch?v=v3eV0qVwtLM

不過,剛聽到我們香港的選舉事務處開始諮詢九月立法會選舉安排,因為有選民投訴候選人用手機短訊拉票,構成滋擾,故新指引建議禁止用作拉票。這簡直是白痴,也有人認為電郵、大聲公、單張構成滋擾,為何不禁?有何數據證明短訊滋擾程度?禁用短訊作選舉宣傳,有損選民獲取訊息自由,可視為阻礙言論自由流傳的惡法,也是由無知而敵視科技的另一例子,勢必成為國際笑話,當局宜三思。

刊載於《Hi Tech Weekly》2008年4月2日

註:交了文章後查出選管會諮詢指引實文如下,未提禁用短訊,只是在相關新聞稿中指「短訊會被納入規管拉票信息的指引之內」,未知一些傳媒為何錯誤報導,向選管會致愜。

9.17 應尊重選民的私隱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就競選活動印備了一份有關個人資料私隱的指引,載於附錄八。該指引旨在提供一般參考資料,說明在進行可能涉及個人資料的收集及使用的競選活動時,應如何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規定。選舉事務處會向候選人提供正式選民登記冊的摘錄,載有選區/功能界別內選民的姓名、性別和住址資料,但不包括電話號碼。有些市民不喜歡甚或討厭別人致電或利用大廈出入口對講機與他們聯絡,有些人則不喜歡別人呼喊其名。很多選民認為經由短訊發給他們的拉票信息構成滋擾。他們的不滿會在投票日投選候選人時反映出來。向討厭這種接觸方法的選民,以電話或發出短訊拉票同樣令他們反感的行為拉票,並不明智。一個可取的方法,是候選人及其支持者應備存一份據他們所知討厭別人致電或發信息或上門拉票的選民名單,並避免再接觸這些選民。另一方面,選民在接到這些令他們討厭的電話或信息時,可逕自掛斷電話。如果致電人或發訊者仍不罷休,造成滋擾,選民應盡快向警方舉報由警方決定是否向致電人或發訊者採取行動。

Digital Review of Asia Pacific 2007-2008

I co-wrote the section about Hong Kong in this Digital Review of Asia Pacific 2007-2008, with Geoff Long and Dr John Fung. Click on the image below for ordering information.

The Digital Review of Asia is published by the Asia-Pacific Development Information Programme of the 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 (UNDP).

Tuesday, April 01, 2008

你「登」咗未? (2)

IT Voter registration IT選民登記 (Video 2)
IT 選民登記,你「登」咗未?你都快D响5月16日前,登記做IT選民啦!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FCqTJ-A8k0

IT Voter Registration IT選民登記 (Video 1)
你「登」咗未? (1)
IT選民登記專題網站 www.sinchungkai.org.hk/ITVoter

別人「不為」的智慧

不久前為文大學MBA課程講了一堂課,題目是「如何創辦成功的互聯網公司」。在課堂上與同學們有很好的互動交流和分享,雖然我給與主講的題目是互聯網創業,但首先必須要問的是,什麼才是互聯網公司?

造夢也能賺大錢


但答案恐怕並不直接。第一,今天已沒有任何公司生意可以與互聯網完成無關,可以說,每一家也是互聯網公司;第二,即使對一家以網上服務為主的公司而言,所面對的最重要問題也仍然包括財辦、人員、管理等,也非與「一般」公司有太大不同。這些都是有點兒反高潮的答案,不過,之後我分享了自己的一些經歷和所見,也與同學們有熱列的交流,算是度過了一個滿足的晚上。


但美中不足的是因為時間關係,我準備了的最後部份的內容,也是我其實最想討論的,卻沒有時間完成,所以不如在此與大家分享一下。


「想想怎樣改變世界,別只去想賺最多的錢。」講課前的一晚,無聊地拿著遙控器轉台,轉到了中央一台的節目 -- 《我們》,碰巧其中一位嘉賓是Google的中國掌舵人李開復,他說正了這句話,還舉出了微軟蓋茨和Google的Larry PageSergey Brin,他們創業的時候,只是為了創造自己認為最能改變(改善)世界的軟件,卻做夢也沒想到能賺取這麼多的財富。


你想到的,其他人也想到


真的,Brin和Page的搜尋技術,當初源自一篇論文,雅虎楊致遠David Filo搞第一個Yahoo網頁是為了把自己愛看的早期網頁分類與人分享,YouTubeChad Hurley陳士駿當初也只是為了搞/個方便自己和朋友上載和分享短片的玩意,誰會想到結果如此?他們集中精力去搞好一個提供最高用戶價值的服務或技術,賺錢這玩意,原非他們主要目的和所長,何必浪費時間心血?


If you build it, they will come」這是奇雲高士拿1989年電影《Field of Dreams》的名句。這種思維真叫現實的香港人為難:再說,因為造夢而又能像蓋茨他們這樣發達的,怎說也是萬中無一,也許正是這種「目標為本」性格,令香港沒可能出現就樣的一個「榜樣」,中國內地卻反而可以有這種「英雄」出現。


「你可以想到的點子,大概有千百個人在你之前想過了。」太多人以為自己聰明過人,我最清楚自己的平凡;自己想出來的好主意,主觀地當然覺得好,這就叫「想當然,沒意義」;但我認為,要想「為什麼其他人想了不做」;當中的智慧:「think why not, not why」。


還有最後一點,從失敗中學習,更希望「把自己的成功建立在別人的失敗上」(所學到的)。看完蓋茨、畢菲特的故事,真的學到多少?運氣始終也學不到,一下子不小心,遇上「一曲歌王」(One-hit wonder)學唱歌就不妙了;反而,從別人的錯處學習,是最基本和有用的,之後才有基本內功去學高人的精妙心法!


刊於《CUP》200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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