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01, 2008

別人「不為」的智慧

不久前為文大學MBA課程講了一堂課,題目是「如何創辦成功的互聯網公司」。在課堂上與同學們有很好的互動交流和分享,雖然我給與主講的題目是互聯網創業,但首先必須要問的是,什麼才是互聯網公司?

造夢也能賺大錢


但答案恐怕並不直接。第一,今天已沒有任何公司生意可以與互聯網完成無關,可以說,每一家也是互聯網公司;第二,即使對一家以網上服務為主的公司而言,所面對的最重要問題也仍然包括財辦、人員、管理等,也非與「一般」公司有太大不同。這些都是有點兒反高潮的答案,不過,之後我分享了自己的一些經歷和所見,也與同學們有熱列的交流,算是度過了一個滿足的晚上。


但美中不足的是因為時間關係,我準備了的最後部份的內容,也是我其實最想討論的,卻沒有時間完成,所以不如在此與大家分享一下。


「想想怎樣改變世界,別只去想賺最多的錢。」講課前的一晚,無聊地拿著遙控器轉台,轉到了中央一台的節目 -- 《我們》,碰巧其中一位嘉賓是Google的中國掌舵人李開復,他說正了這句話,還舉出了微軟蓋茨和Google的Larry PageSergey Brin,他們創業的時候,只是為了創造自己認為最能改變(改善)世界的軟件,卻做夢也沒想到能賺取這麼多的財富。


你想到的,其他人也想到


真的,Brin和Page的搜尋技術,當初源自一篇論文,雅虎楊致遠David Filo搞第一個Yahoo網頁是為了把自己愛看的早期網頁分類與人分享,YouTubeChad Hurley陳士駿當初也只是為了搞/個方便自己和朋友上載和分享短片的玩意,誰會想到結果如此?他們集中精力去搞好一個提供最高用戶價值的服務或技術,賺錢這玩意,原非他們主要目的和所長,何必浪費時間心血?


If you build it, they will come」這是奇雲高士拿1989年電影《Field of Dreams》的名句。這種思維真叫現實的香港人為難:再說,因為造夢而又能像蓋茨他們這樣發達的,怎說也是萬中無一,也許正是這種「目標為本」性格,令香港沒可能出現就樣的一個「榜樣」,中國內地卻反而可以有這種「英雄」出現。


「你可以想到的點子,大概有千百個人在你之前想過了。」太多人以為自己聰明過人,我最清楚自己的平凡;自己想出來的好主意,主觀地當然覺得好,這就叫「想當然,沒意義」;但我認為,要想「為什麼其他人想了不做」;當中的智慧:「think why not, not why」。


還有最後一點,從失敗中學習,更希望「把自己的成功建立在別人的失敗上」(所學到的)。看完蓋茨、畢菲特的故事,真的學到多少?運氣始終也學不到,一下子不小心,遇上「一曲歌王」(One-hit wonder)學唱歌就不妙了;反而,從別人的錯處學習,是最基本和有用的,之後才有基本內功去學高人的精妙心法!


刊於《CUP》2008年4月

1 Comments:

At 3:00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同意,係互聯網上,如果肯去試,總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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