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02, 2008

Web 2.0 的政治策略

兩周前到了台灣觀看總統大選,在未到台之前已從藍綠雙方網站下載了不少短片觀看。到台後所見,戶外和捷運的廣告都比四年前少了,連對短訊的重視也似不如前,反而網上視頻就肯定多了許多。因為費用和時間原因,電視廣告播放始終有限,但放在網上就差不多完全無限制,更歡迎網友在YouTube或自己的網誌等各處轉載流傳,是新一代選舉重要宣傳方法。即使選舉已過,不少宣傳短片製作上乘,仍然很具參考價值。

但剛好正在這時,卻從報上看到有關中國大陸「二十五網站 影音服務遭禁」標題的新聞。原來國家廣電局近日發布《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抽查情況公告》,公布違規播出網上視像或聲音節目,因而受處罰的網站,當中25個受歡迎網站,包括貓撲視頻,遭到被責令停播視聽節目的命運,而另外32個網站,包括最流行的土豆網5Q地帶等,也收到「嚴正警告」。

公告指,抽查結果顯示,「新華網、人民網等新聞單位開辦的網站,所提供視聽節目符合要求,節目內容健康向上」,但遭禁的貓撲視頻、快閃客等網站則主要登載「含有淫穢色情、恐怖暴力、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內容的視聽節目」。連內地網民也回應作質疑:這豈不是侵犯言論自由?

這會不會是因為早陣子,源自香港藝人的「疑似」照片在內地流傳而引發的回應?這很難確定,但相信不是因為這事,而事實上從去年底中國當局已宣布過會加強對網上視聽內容上、下載服務網站的管制和法規,所以這次的管制行動,並不令人完全意外。不過,其實管得到嗎?嚴打管制會引起數以千萬計用戶如何回應,當局要小心處理。

也有人估計,當局近期收緊相關政策,會否是因為擔心現代數碼影音產品方便,加上近日西藏事件引致網民有可能把拍下相片以至短片上載,當局唯有「先發制人」,要求網站不得繼續提供影片上載服務。甚至,政策可能是為奧運期間的處理先作試行,測試一下反應。

港人應擁抱科技

從台灣「百花齊放」的新媒體政治應用,至中國的管制,那香港又如何?最近,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單仲偕與我聯同推出了一系列「你登咗未」短片,宣傳資訊科技界選民登記,算是新嘗試;這是第一條短片:http://www.youtube.com/watch?v=v3eV0qVwtLM

不過,剛聽到我們香港的選舉事務處開始諮詢九月立法會選舉安排,因為有選民投訴候選人用手機短訊拉票,構成滋擾,故新指引建議禁止用作拉票。這簡直是白痴,也有人認為電郵、大聲公、單張構成滋擾,為何不禁?有何數據證明短訊滋擾程度?禁用短訊作選舉宣傳,有損選民獲取訊息自由,可視為阻礙言論自由流傳的惡法,也是由無知而敵視科技的另一例子,勢必成為國際笑話,當局宜三思。

刊載於《Hi Tech Weekly》2008年4月2日

註:交了文章後查出選管會諮詢指引實文如下,未提禁用短訊,只是在相關新聞稿中指「短訊會被納入規管拉票信息的指引之內」,未知一些傳媒為何錯誤報導,向選管會致愜。

9.17 應尊重選民的私隱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就競選活動印備了一份有關個人資料私隱的指引,載於附錄八。該指引旨在提供一般參考資料,說明在進行可能涉及個人資料的收集及使用的競選活動時,應如何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規定。選舉事務處會向候選人提供正式選民登記冊的摘錄,載有選區/功能界別內選民的姓名、性別和住址資料,但不包括電話號碼。有些市民不喜歡甚或討厭別人致電或利用大廈出入口對講機與他們聯絡,有些人則不喜歡別人呼喊其名。很多選民認為經由短訊發給他們的拉票信息構成滋擾。他們的不滿會在投票日投選候選人時反映出來。向討厭這種接觸方法的選民,以電話或發出短訊拉票同樣令他們反感的行為拉票,並不明智。一個可取的方法,是候選人及其支持者應備存一份據他們所知討厭別人致電或發信息或上門拉票的選民名單,並避免再接觸這些選民。另一方面,選民在接到這些令他們討厭的電話或信息時,可逕自掛斷電話。如果致電人或發訊者仍不罷休,造成滋擾,選民應盡快向警方舉報由警方決定是否向致電人或發訊者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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