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23, 2008

改善土地政策發展數據基建服務

  香港的電訊及相關基建,一直是香港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石之一,電訊業的規管及開放政策,也是令香港在國際上受到嘉許的一環。不過,在表面之下,也有危機出現,反映香港在整體發展規劃的不足。

   原來,在過去數年間,香港的互聯網數據中心營運商,其中包括本地及國際電訊商及互聯網供應商,都面對沒有足夠地方供應其發展和擴充需要的問題,特別是由 於過去數年經濟轉旺,尤其來自財經服務界的需求,和一些國際企業因為發展中國市場而需要把更多的電腦伺服器等設施置在較開放的香港;結果,有數據中心營運 商要把客戶生意轉到新加坡,亦有國際大型搜尋器公司把其亞洲伺服器群選擇放在新加坡。

可用物業不敷應用

  至 去年年底,有一位電訊界的老朋友找我,他現職一家國際數據中心的亞太區主管,說他公司在港的設施已經飽和,有新客也做不到生意,原因是找不到合用的地方租 用,希望進入香港科技園公司管理的工業邨也不受理,因為其政策不容許分租。這位朋友問我可否幫忙,我自然義不容辭,首先向其他互聯網供應商及數據中心業界 詢問,證實這是業內普遍現象,對行業已經構成嚴重影響。

  有點諷刺的是,香港政府研究配合國家的「十一五」規劃而制定的行動綱領,早在 2007年1月推出,「訊息服務」方面的其中一個策略建議是「積極向外推廣香港在發展數據服務方面的有利條件,包括穩定而安全的網絡、低廉而可靠的電訊服 務、先進的資訊基建及完善的法制等,並檢討現行的土地政策,容許服務商在工業大廈設置有關儀器或設備而毋須特別申請及繳納額外費用等,推動香港成為區內的 重點數據中心」,這是當時香港電腦學會提交的建議。

  但筆者也得承認,當時雖然支持發展數據中心這方向,但並未察覺土地政策的確是核心的 問題,當時甚至曾在本欄這樣評論,現在必須承認錯誤。筆者在進一步分析後理解到,原來現存工業大廈空置地方,因為各種原因根本不適合用作數據中心,由建築 條件所限,例如樓底高度、重量承載、地面震動程度、電梯運輸面積、天台能否用作安裝後備發電或衛星等,以至租務問題例如面積太少、業權太分散、租約太短不 合數據中心這類大型基建投資。有數據中心公司找物業顧問做過全港大搜查,根本找不到可用地方。

  當然,也有些數據中心在一些工業大廈已經落腳,部分已佔用那少有合用地方供應,但對跨國數據中心和其國際性客戶而言,這些現存工業大廈根本不合規格,所以他們才轉求於工業邨,但卻被土地使用政策所限,不得要領。筆者在今年2月,聯同單仲偕議員香港互聯網供應商協會及多家數據中心公司,約見創新科技署和香港科技園,爭取改變土地使用政策,但結果當局只承諾再進行顧問研究,再決定下一步。

   業界對此當然感到並不足夠。最後,筆者決定再向香港科技園公司主席蒲祿祺跟進,再邀請他與業界會面;結果,我們在上周一會面時得到好消息,原來蒲祿祺已 經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爭取,也得到馬局長及地政署支持,證實科技園公司有權把設施租給數據中心,科技園公司將與業界商討,制定租賃機制。科技園 公司、創新科技署與政策局方的從善如流,在背後也作出努力爭取,值得嘉許,實際上亦落實了行動綱領的部分。

港府長遠規劃不足

   這個故事有個美滿結局,固然仍須落實,但仍反映香港在長遠規劃方面的不足。業界指出,新加坡政府會持續地與業界聯繫,查詢未來發展所需以納入規劃,香港 卻只有頭痛醫頭的補救,缺乏迎合業界預期需要的長遠規劃和配合的政策。在這方面,政府應在平衡自由市場原則下,作出有利較長遠發展的規劃。

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2008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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