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31, 2008

資訊科技創新政治

美國候任總统奧巴馬在競選期間的互聯網策略,為人津津津樂;即使當選後,他的電子政治創新仍未停下來,繼續改寫當地的政治生態。

奧巴馬在11月初當選後,已經推出了他的新網站,名為Change.gov,標誌着他競選期間大打的「改變」牌,也成為他和拜登兩人在候任期間的電子辦公室--跟選民保持聯系的最好渠道。

最近,Change.gov推出了一個網上討論區,並這樣形容自己:「我們在網站內正在嘗試一項新功能,把你們最關注的事,透過你們的回應,成為我們最關心的事項,亦讓你們可以就這些議題組織起來,而最好的點子和最有趣的討論,可以浮升至討論區的頂頭位置。」換句話說,是延續和擴大參與式的管治和溝通。

在以往美國政府網站內的討論區,用戶的內容通常要經審查後才會登出來,但Change.gov就比較開放,容許用戶內容直接登出來。現時排頭的議題,包括醫療改革的討論,已有數千個貼文回應。而取代官方審查過濾的,是一個「全民參與」的互相評分系統,令用戶有誘因「正經」提出有用、建設性的意見。

此外,Change.gov也採納了共享創意(Creative Commons)的版權授權,代替一般「保留一切版權」的做法,意思是只保留部份版權,容許網民在非商業用途及一定限制下,合法得到授權以分享、轉載甚至改動(remix)這些內容。現時Change.gov內所採納的共享創意版本,是較開放的一款:一般只要用戶指明出處,已經可以自由轉載使用。除了在美國,例如在澳洲政府的統計署,也同樣採納了共享創意的版權授權,完全開放地容許他人分享、轉載內容,甚至包括商業用途。把政府擁有的內容,不收費用地給別人取用,是以公眾利益為先,已漸漸地成為國際趨勢。

難怪很多人以「Google式政府」來形容奧巴馬未來管治方法。其他國家、政客可以學得到嗎?這絕非技術、資源問題,而是在於心態。最近,奧巴馬在YouTube以短片宣佈了他一系列未來施政重點,老實說,只要他搞個記者會,電視台必定高清全國性直播,為什麼他要在網上向較少數的觀眾宣布,電視台新聞要採訪,反而要上網下載短片,作轉載報道?這是態度問題,奧巴馬似在說,「我要在網上與你建立直接關係,我也要向上網的你說,我最重視的是你,最優先得到我的注意的,也是網上的你!」奧巴馬看的不是今天或昨天,是未來。

刊載於《ezone》 2008年12月31日

Monday, December 29, 2008

網絡規管測試底線

港 府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進行檢討,引起市民尤其是網民視之為「網絡二十三條」,政府則否認有任何既定立場,但事件為什麼會引發這麼大的回應,當局 不能把責任只推到市民那邊,說是人家一場誤會,反而必須反省究竟為什麼人家會這樣想。事實上,特區政府在過去的的確確就網上的管控及執法,已漸漸超越了一 般接受的「網上行為同樣受現行法例規管」標準,令人實實在在地感到當局在執法和檢控上正在測試底線,所以當政府再進一步看似連在立法方面也要加強監控時, 實難怪市民對政府的懷疑。讓我們回顧今年的數宗案例。

今年5月,一名男子在網上留言「我想搵女仔,一個鐘可以任摸、任揸$150至200, 兩個鐘可以任摸、任揸$250至300,唔做愛,所以我想搵16 age or 以下的女仔玩……」,至10月警方掩至他的寓所拘捕他,男子在警戒下表示,曾有三至四個回覆,但始終沒有成功相約對方,因為沒有人受侵犯,他就被控告《有 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11月,案件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裁判官斥責被告有意圖誘使未成年少女墮落,判被告有罪。

博客藍天蔚指 出,案件中沒有受害人,是不足以構成警方以《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控告被告的,「即使他意圖孌童,也應控告他類似意圖或企圖性侵犯兒童,或企 圖或意圖『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比較合情合理」。況且,在香港嫖妓不犯法,尋求性服務是犯法嗎?若只判使用互聯網尋求性服務的人有罪,是不合邏輯 的。筆者同意,被告似乎是有意圖做一些事,但沒有真的去做,卻只因過程中用了電腦就有罪,若別人沒使用電腦但同樣有意圖去做,又如何?這對被告似乎是不公 平的。

網絡版「遊蕩罪」

藍 天蔚指出,《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便很容易成為網絡版的「遊蕩罪」,「找不到你有罪嗎?因為你用過電腦,就告你不誠實或有犯罪意圖取用電腦便 可以」,用古代語言來說,這叫做「莫須有」。《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在1992年訂立,當時公眾使用互聯網尚未普及,至近年法例其實很少被引 用,筆者認為是有檢討必要,或為檢控及法庭就此罪名訂出較清晰指引。

警方在案件審結後向傳媒發言,呼籲青少年要合法地使用互聯網,切勿以身試法。這又令筆者想起去年一名網民在網上發布「色情超連結」,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被檢控,亦在裁判法院認罪。

筆 者深感這兩宗案件同屬警方與檢察當局有意測試法例底線,但在初級法院及被告認罪下,雖然不能構成有效案例,仍向公眾作出各種「呼籲」,其實是對公眾有誤導 可能,以及對被挑出來作「測試品」的被告們是不公平的。筆者相信,如這兩宗案件的當事人不是普通市民甚至「無業人士」,他們有能力找到最佳法律代表,案件 審理結果有可能完全不同。

另外,今年9月30日,警方拘捕一名十八歲男子,懷疑他在網上討論區留言,指東亞銀行將倒閉。據報當時警方亦是以 涉嫌《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而拘捕該男子,警方據報亦同樣「呼籲市民應正當合法地使用互聯網,不要傳送不負責任的訊息」。不過,至今這名男子 似乎並沒有被控告,當時有關東亞銀行謠言滿天飛,又怎能只針對網上其中一名留言人士,加上他們很可能真的像很多市民一樣相信謠言,並沒有犯罪意圖,所以事 件更令人感覺,警方有可能是為了阻嚇網上傳言而採取拘捕行動,即使明知檢控機會極微。若此屬實,又是否正確引用《《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的手 法?

網警出差

在 聖誕前夕,又再傳來「網警出差」的消息。傳媒報道警方關注網上有人發放舉行「聖誕半裸派對」,警方在跟進了解主辦機構甚至舉辦場地業主,令派對恐怕無法如 期舉行。不過,原來這派對並非什麼色情活動,而是一個名為「永遠懷念塔可夫斯基」的「結集音樂、錄像、詩篇、攝影創作的共同體」,向俄國導演塔可夫斯基 (Andrei Tarkovsky)致敬的活動,「一群嚮往無政府主義及虛無主義的 Indie 音樂愛好者……一起看塔可夫斯基的電影……瘋狂地 Jam 音樂、念詩,最終這成為了每月一度的聚會」,以互聯網作為作品發表與分享的平台,並透過Facebook和網誌作宣傳。他們的第三首作品,就是這首「爽勁 而憂傷的 Noise-Pop 單曲〈聖誕半裸派對〉」,配合了一個裸女音樂錄像,「以挑戰社會的道德標準」;相關表演本來四場,每場觀眾人數只限四人,服裝「可自行決定半裸與否,但嚴 禁全裸」。結果,這文化藝術活動,又因為在網上宣傳,在傳媒有色眼光下炒作成為「聖誕半裸派對網上攬客」,被斷章取義、以偏概全和警方迅雷不及掩耳的效率 下,被當為淫穢場所活動,像網友所言,「本來開心好玩,結果又係差人走上門」,演出未知能否「以另一形式如常舉行」。

2008年,當然還有 「淫照門」事件,其中警方處理引發爭議的地方,包括對鍾亦天「先拘控,後送檢」而揭發涉案的一張照片只屬不雅,兩個多星期後獲撤銷控罪釋放,以及警方高層 多番就《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釋法」的偉論。這些事件的一再發生,執法與檢控的手法、審判甚至法例諮詢都偏向要嚴厲監管,難怪令重視網絡自由大原則 的網民,恐防這一切是要把網絡規管中國化,將「防火長城」伸延至港。自由價至高,市民不可因誤解而反應過敏,因小失大,執法和當權者更要克制。

很 多人關注互聯網的影響,自然反應是「法律追不上互聯網」,但筆者認為,法律反正永遠不可能追得上科技,只要保持中立處理可能出現的技術的原則即可,問題其 實是人的思想追不上互聯網。在今天和更重要的未來世界,互聯網不只改變一切,互聯網就是一切新競爭動力的來源,我們需要的前瞻思維方式,不容許每每把互聯 網事物套在傳統思維下嘗試比較,再決定可不可以,反而應先了解、包容互聯網的獨特,打破、超越舊思維。

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2008年12月29日

Thursday, December 25, 2008

知識易得、視野難求

「...要香港的創意創新創業有希望,我們需要可以出現更多這樣人才的環境。」

過百位來自亞太區各地的IT業界,首次齊集香港舉辦ASOCIO(亞洲及大洋洲電腦行業組織,是亞太區主要資訊科技商會的聯會)年會。香港成功主辦,是業界同心合作,和政府支持的結果。筆者在籌委會中負責研討會的內容,邀請來自全球各地尤其是亞太區的業界領袖來論壇作主講。

論壇的其中一個研討主題,名為Startup 3.0@Asia(亞洲的創業公司3.0),在這部分的講員之一,是筆者的好朋友鍾宏安(Edmon)。先介紹一下Edmon。當初認識他大約是2000年左右,加拿大領事館在港的商務部,要把這位年青人介紹給當年搞互聯網供應商的筆者。Edmon當時剛從大學畢業,只有20來歲,得到他就讀的多倫多大學協助創業,一隻腳仍在大學裡,加上他的一張娃娃臉,真的不像一個CEO。還記得,我們的首次見面,是在現在已經不再的富麗華酒店的咖啡室。

Edmon在加拿大出生,但卻是地道香港人,中學後才返加升學,而加拿大就為他提供了成功創業的環境,包括給企業「在未能賺錢交稅前的退稅資助」。1999年,Edmon與他在大學的朋友們,成立了名為Neteka的技術公司,透過從大學技術轉移,開發多語言域名系統(包括中文)和域名管理系統。2000年,在科網泡沬爆破之前,他們幸運地拿到第一輪資金。

Edmon
說,在2000年時全球只有約一千萬個域名,今天已登記的域名已達1.1億,但仍以英文串成,多語言域名系統的潛力可想而知。但至今仍乏突破,原因不在技術,是在於政治。的確,互聯網管治中的政治問題,由國與國至政府與公民社會間,非常複雜,但Edmon就能在這環境中幹出成績。2003Neteka被全球第二大域名註冊公司Afilias收購,Edmon分享他的理念始終是:相信自己創造的價值,不論市場怎變壞,好的人才和團隊是永遠難求的,所以,必需為團隊和合作伙伴設想。

Edmon
Netaka後再創業的DotAsia,「竟然」是家非營利的社會企業,而且是個非典型的社會企業模式。DotAsia的成員是各亞洲國家地區的頂級域名註冊機構,賣的是一個很賺錢的產品(域名),但賺的錢卻歸慈善和發展用途,資助其他的有這意義用途,至今例如亞洲共享創意(Creative Commons Asia)、亞洲區的每童一電腦(One Laptop Per Child Asia)支援緬甸和四川的振災工作、香港的數碼共融基金等,都已受惠。

Edmon
的思想很獨立,對什麼也可以說「不」,但他可是很理性地為他的立場辯護。他擁有國際視野,參與社會,2006年當選為資訊科技界最年青的選舉委員。今天香港的教育,別說能否教得出,試問是否可以容納像Edmon這種人?要香港的創意、創新、創業有希望,我們需要可以出現更多這樣人才的環境。

刊載於《Hitech》 2008年12月25日

Tuesday, December 23, 2008

TechNow.com.hk 電話訪問 Podcast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及 推動十大資訊基建 - Charles Mok 莫乃光 | TechNow.com.hk

Monday, December 22, 2008

資訊通訊科技界今年壓軸盛事

2008 年是資訊及通訊科技界先甜後苦的一年,今年最後一件業界盛事,必定是本月初在港舉辦的 ASOCIO(亞洲及大洋洲電腦行業組織)年會ASOCIO 是亞太區主要資訊科技商會的聯會,超過一百位來自亞太區各地的IT業界代表,首次齊集香港,主辦組織肯定這次年會為歷來最成功的。

香港主辦 單位是資訊及軟件業商會,而這次大會的籌辦是業界同心合作和政府支持的結果。雖然很多人認為香港的資訊及通訊科技界內有太多學會和商會,山頭林立,但事實 證明在有適當機會時,業界依然是可以團結起來的。在香港主辦 ASOCIO 大會的目的之一,正是要讓香港人看出我們這個業界的活力和機會。

分享亞太業界心得

筆 者在籌委會中負責研討會的內容,邀請來自全球各地尤其是亞太區的業界領袖來論壇作主講。其中,特別值得介紹的主題講者,有日本電信數據(NTT Data)的前總裁及 ASOCIO 前主席浜口友一、印度軟件及服務協會(NASSCOM)的主席 Ganesh Natarajan、本來自香港,在美國創辦 BEA 系統莊思浩、泰國軟件園主席 Manoo Ordeedolchest、來自馬來西亞的世界資訊科技及服務聯盟主席 Dan Khoo。

聽到來自亞洲各國同業談各地業界面對的機遇與 挑戰,是難得學習的好機會。日本的業界雖然面對十多年經濟不景,但在科技創新仍佔世界前列,他們在科研和產品推出的市場策略上仍有過人之處。印度利用其人 才優勢,已成為軟件外包與服務的世界強國,但仍努力不懈地向更高增值領域提升。有人認為印度的問題是人口太多,他們卻要將之化成優勢。過去十年,泰國和馬 來西亞在亞洲的資訊科技版圖上已佔一席位,政府的支持非常重要,會上我們也聽到他們的分享。

香港的軟件奇才

BEA 系統的前主席莊思浩的發言,更是很多與會人士期待已久的。筆者後來發現,原來來自各地包括香港本地的不少同業,在過去已與他在很多方面合作,有 BEA 的客戶,也有他們的代理。去年底,甲骨文以85億美元收購早於1997年在納斯特市場上市的 BEA,令身為 BEA 創辦人之一的莊思浩成為華人在軟件業界的傳奇,但很多香港人仍不知道,莊思浩是地地道道、土生土長的香港人。

莊思浩在美國的大學畢業後,曾 在太陽電腦工作,在1995年合夥創辦了 BEA 系統,並任公司總裁、首席執行官及董事會主席。筆者有機會在大約一年前認識了他,發現他不單止是一家大型美國軟件公司的創業者,對中國科技發展、如何進入 中國市場,甚至香港業界的發展問題,都很關心和有見地。更重要的是,香港的確需要一位像他那樣的模範人物,特別是對年輕人而言,給他們看到未來的可能。

就在這裏分享一下莊思浩指出六個未來資訊科技投資方向,包括:新一代企業管理系統、服務型軟件(SaaS)的2.0、企業社會運算(Enterprise Social Computing)、主要行業應用如金融銀行業、流動應用和企業混合媒體應用。

未知你是否熟悉,又怎麼看?

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2008年12月22日

Friday, December 19, 2008

由Ricky至阿Joe

今天早上再次到立法會旁聽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今屆立法會這個我最關注的委員會的每次會議,至今我都全程參與。今天會議的議題是亞洲電視事件。關於這事,我最關心的,是對新聞自由的影響,和反映現行規管追不上匯流,事件暴露出政府拖遲通訊管理局成立的惡果。

這幾天,不少記者都問我有關王維基的事,我都沒有說什麼,不願多猜測,也沒有在記者面前打Ricky手機來博見報抽水。有位記者問我,有沒有找王維基安慰他,我直覺地說,當然沒有,他也不需要!就算要安慰,也找倪震吧!

阿Joe我認識了三十多年,感情事旁人不應指手劃腳,也不是大氣電波稀有公共資源,立法會過問,向公眾問責。昨晚看到報導,深夜電郵問他really?他回覆說是的,我真的為他們倆高興,也祝他們倆幸福。

Thursday, December 18, 2008

世界工廠≠創新中心

「…中國企業往往跟隨計劃經濟傳統,研究員難有冒險機會。社會始終不開放,要人怎搞創意、創新?」

「自主創新」是中國國策。不過,中國懂得創新嗎?中國人能、中國企業會嗎?

創新不應只是自創品牌,也不能只是擺脫對外來專利的依賴。正當中國經濟在「超日趕美」之際,中國的創新能力將成為中國能否力爭上游地成為科技強國的重要因素,能創新而非只靠廉價生產擴展,才有機會與全球最強企業競爭。

創新過程在歐、美、日、韓等地的定義,在於鼓勵本土企業利用研發結果,找出商業性發展機會,但在中國的高科技產業卻仍以國際性企業主導。例如有學者估計,中國的高科技產品出口有 80% 都來自跨國企業在華的工廠。中國本土的企業始終不會把研究開發放在長遠性、開放式的項目上,即使有人才(包括俗稱「海歸」的海外回流人才),但問題是企業和整體環境容許他們發揮嗎?

創新在全球化社會中必須要按照國際化標準。根據這些標準,恐怕很多中國企業的研究開發活動,根本不算研發,只集中於降低成本或改良生產方法,在質在量也與國際化標準有頗長距離。相反,國際性企業在華的研發工作也很小心地進行,例如在科技界的大型國際級企業,像 MicrosoftIntelMotorola 等,他們在中國的研發工作,永遠都分散成很多部分,而非集中把知識產權於同一項目,令中方不易「照抄」。

雖然中國也有些大型科技企業真的認真地投資於研究開發活動,例如華為聯想等,但很多專家和學者對中國未來研發之路仍然比較悲觀,問題在於文化和做事的方法。西方企業甚至日本公司講研發,是開放地放手給研究員去做的,要研究什麼他們都很大程度可以自主決定,但中國企業往往跟隨中國計劃經濟傳統,研究方向早定,研究員也較難有「冒險」試新的機會,也缺乏鼓勵。社會始終不開放,要人怎搞創意、創新?

值得問的基本問題是,要中央政府叫才做的「自主創新」,其實不自主、也不創新,不符合創新文化,單憑政策措施像稅務優惠推行是不夠、不會有效率的。「十一.五」已過了大半,推動自主創新成效多大?除了口號,似乎沒有什麼不同。如果中國的政府與企業不能作出根本的改變,是否真的能把創新都再創新出來,與眾不同地達到中國特色的創新程式,還是只流於自我陶醉,結果即使能成為全球最大的經濟國家,亦不能真正成為可以自己主導自己經濟命運和未來的強國。

刊載於《Hitech》 2008年12月18日

The Social and Political Web 2.0

I made this presentation to the ITRC Forum 2008 of HKCSS today:
The Social/Political Web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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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December 17, 2008

邁向可持續經濟 締造最宜居城市

環球金融海嘯的影響下,香港經濟大受打擊,逐漸步入衰退期;社會熱切期待 一個能引領香港走出經濟困局的新發展方向。可是,最近行政長官宣佈的挽救經濟方案,只提供了協助中小企渡過難關、製造臨時職位,以及加強與內地合作等措施,顯示特區政府只是舊調重彈,缺乏新思維。

我們認為財政司司長在
20092月推出的新一份 財政預算案,不應只顧落實特首的承諾而着眼於短期措施。由於預期明年經濟將進一步下滑,財政司司長能否提供一個有助本港經濟持續增長的方向,及進一步提升 香港的競爭力及整體生活質素的策略,是至關重要的。

為此,公共專業聯盟擬備了一系列的政策建議 -- 《邁向可持續經濟 締造最宜居城市》,供財政司司長在制訂2009/10的 財政預算案時參考。

新聞發
建議行政摘要
Full Budget Proposal Download (English)

Monday, December 15, 2008

反對假借河套區之名引入廉價勞工

落 馬洲河套區應該怎樣發展?政府規劃署河套區未來可能土地用途文件指出,深圳和香港兩地政府在收集公眾意見後,發展「高等教育、高新科技研發和文化創意產 業用途在兩地均獲較多支持」。在11月,深港落實落馬洲河套區發展,將以高等教育為主導,配合高科技研發設施及創意產業,希望成為華南地區人才培訓基地, 為區內發展新競爭力。

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發起的「落馬洲河套區大聯盟」,不久前舉行圓桌會議,據報道,會上大聯盟指「河套區集深港兩地人才 和技術的優勢,具有兩地經濟共同發展的象徵,同時蘊含本港發展新經濟的意義」,與會者亦指本港經濟不可再單一依靠金融業。對於這些大方向,筆者是認同的, 但對大聯盟成員的一些具體建議,就有所保留。

例如,政府表示明年初會向立法會申請逾千萬元撥款用作規劃和環評,2010年進行兩階段公眾諮 詢,2015年底開展基建工程,預計2020年初竣工。因為以前在整治深圳河時污染了河套區,加上土地完全未經發展,政府未掌握區內污染情況,對此大聯盟 批評是太慢了。不過,筆者認同評估新發展項目對生態、景觀、噪音和文物造成的影響,是不可輕視的程序,即使有多心急也不能把環評掉以輕心。
 
老闆心態求慳錢

利 用河套區發展高科技,作為業界一分子筆者當然樂見其成,但魔鬼在細節內尋,目前最大聲要求在河套區發展高科技的人士,爭取的是怎麼樣的河套區?據報道有大 聯盟成員說:「現在本港與內地薪酬比例為三比一,河套區正好解決本港人才嚴重流失的問題,透過內地提供廉價專才,配合本港的專業技術、完善法規及面向國際 的優勢,有效吸引著名國際企業來港投資,既可為本港創建新的發展模式,也可為內地創造大量就業機會……要等到十多年後,兩地的工資、人才差異已經縮減,就 失卻優勢互補的作用。」

原來,說穿了是老闆們要廉價勞工這傳統工廠心態。香港的科技人才若有流失,是因為得不到重視,發展機會不足,唯有轉 行或到海外找其用武之地,答案沒有可能在於引入「內地廉價專才」,反過來看,深圳的知識型專業人士有多少會願意放棄當地的生活,朝九晚九地一車一車地運到 河套區做其二等勞工?香港要發展高科技,也不是要搞這種變相工廠,一來對本地專業人才就業有害無益,對產業也無優化之效,況且筆者根本不相信這模式能吸引 得到足夠海外科技企業或內地專才。
 
用內地薪酬壓港人

有 大學教授甚至對筆者反映,對這些所謂業界代表的老闆心態徹底失望:「這些老闆一方面說在香港從大學請不到人,原來目的是要在香港用大陸價請人,還要政府變 相協助他們這樣做,叫香港的年輕人聽了他們的偉論後,怎可能有信心進修科技?」這種心態,根本不應也不可以是香港發展高科技、資訊科技產業的路線。香港的 路線不可以是向中國內地找成本利益,是要全心全意地向高增值發展,不要一心二用。這些所謂業界代表的老闆,說穿了根本不關心大學是否收到修讀資訊科技或工 程的學生和本地科技人才的供應,關心的只是價錢要平。

亦有資訊科技界代表建議,政府應於河套區附近先撥土地發展,開闢「臨時河套區」,以免 海外企業有意於亞洲區開發市場而因為等待不及而打消念頭。但這是高度假設性的想法,香港並非沒有可供海外企業進駐的地方,在全面規劃未定前在附近急於搞個 臨時河套區,不單對推動科技產業毫無作用,更是非常危險和不負責的,完全沒有理會基建從哪裏來,不能實行之餘更有「騎劫上馬」之嫌,令人擔憂快刀斬亂麻會 否是為了加快在周邊地區搞地產項目為實。

其實,河套區發展方向既定於高等教育、高新科技研發及創意工業,社會甚至科技業界不應想得這麼窄, 甚至有點不切實際、一相情願地想以廉價勞工吸引外商(當然,港商老闆們想必同時「受惠」),實情一窩蜂地想拿好處,無助增進香港創意產業的本土資本。反而 若利用河套區真正地作為人才教育、培訓基地,把支援力度放在教育,鼓勵利用創意來創業,成果會更佳,尤其是可以為香港本土專才創造更多機會。

筆 者對河套區發展的立場一直不變,希望看見部分土地用作興建科學園第四期,配合長遠性擴展需要,但必須保證公平、公開原則,並且延續現在科學園的重要使命, 為本地科技專才創造就業機會。我們業界現正面對金融海嘯,對專業人員和從業員最重要的是重建信心,假借河套區之名,引入內地廉價勞工為實,正是在這關鍵時 刻做最破壞性的事。

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2008年12月15日

Friday, December 12, 2008

與GCIO腦震盪

今天下午與GCIO(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葛輝Jeremy Godfrey),他的幾位同事和一些業界朋友,在數碼港腦震盪了兩個小時,目的是為香港IT界尤其是中小企在金融海潚下找些好橋。這個會議是Jeremy主動提出的,他亦很實事求是地只邀請了五位業界朋友,在沒有政治化、不用俾面派對下深入討論,全程親自在flip chart上take notes,一顯他出身顧問的本色。其中,我的「師父」區緯洪提出了很多很有見地時意見,我則主要重申我十大資訊基建的建議。我不打算在此具體覆述這些意見,先留空間給政府,讓他們可以盡快執行這些真正可以幫助業界和IT專業人員的方案。

Thursday, December 11, 2008

ASOCIO ICT Summit 2008 完滿結束

過百位來自亞太區各地的IT業界,首次齊集香港舉辦ASOCIO年會,香港成功主辦,是業界同心合作的結果。

http://www.asocio-ictsummit08.asia/

救援資訊豈容慢半拍

「…其他國家政府總有辦法通知其國民,但港客就要自求多福,就連澳門政府據報亦能以短訊聯絡其市民,通知包機安排。」

泰國政局混亂,早前反對派佔據曼谷機場令過千香港旅客滯留。中國、澳門政府出動 包機接送滯泰民眾返家,而香港政府卻堅持不用包機,只讓香港旅客自行爭先恐後地搶上三家航空公司的專機回港,被批反應太慢。但在一位香港人於趕赴機場的車 禍中去世後,港府終改變初衷即時安排包機,但很多香港旅客卻因太遲收到消息而趕不上飛機,結果反而飛機有空位,要走的人卻登不到機。

港府安排是否合格尚且按下不表,但滯泰香港旅客投訴港府沒有像其他國家政府般, 為他們提供資訊,例如泰國政府為滯留旅客提供有限數目酒店房間,其他國家政府總有辦法通知其國民,但港客就要自求多福,知道時已為時太晚;就連澳門政府據 報亦能以短訊聯絡其市民,通知他們包機安排。香港旅客趕不上港府安排的包機,聯絡不善是主要原因。

剛好友人經營短訊業務,告訴筆者上週有職業司機組織發動示威,發了 4,000 多個短訊給行家及會員,請他們參與。市民尚且懂得利用通訊科技對付政府,為何就是政府總不懂得利用科技服務市民?行政費用絕非不做的藉口,在緊急情況下「錢」絕不應是障礙,問題反而在於政府完全沒有機制準備,要找海外港人協助他們時,連他們的手機號碼也沒有,怎辦?

所以筆者有一個初步建議,為何不透過例如旅遊業議會,成立海外香港旅客緊急聯絡機制。港人可自願參與,透過其旅行社、航空公司等,甚至在出境時以自願加入(
Opt-in)形式把手機號碼和離港日期登記,以便在萬一之時可以被聯絡。

當然,收集、儲存和使用這些資料,是有一定的私隱關注,所以機制必須要有很審慎 的運作指引。若然公眾決定不欲由政府擁有這些資料,也許可由非政府組織如旅遊業議會管理,安排要發放的緊急訊息,再透過旅行社、航空公司這些商戶發放。而 計劃可以只落實統一處理機制,一方面減少混亂,另一方面亦可達到一定規模以降低成本。為免儲存太多資料而成為安全顧慮,開始時可限制只收集較高風險國家、 地區的香港旅客資料。

總之,既然技術存在,筆者相信很多港人也接納使用,為甚麼不用?甚麼理由恐怕只是藉口,問題也非解決不了的問題。不用望很遠,英國政府外交部網站正有讓人民註冊外遊資料(
www.locate.fco.gov.uk/locateportal/),讓政府有事時可找到他們,很多香港有居英權的人都有利用,所以技術上是做得到的。發展下去,政府的確有必要利用所有通訊科技加強與市民溝通,這也是政府改善施政的好方法。因為,未來談的應不止於電子政府服務,更是流動政府(M-government)服務,像這個旅客緊急聯絡系統可能正是帶領未來發展踏出的第一步!

刊載於《Hitech》 2008年12月11日

Monday, December 08, 2008

HKIRC管治重組的憂慮

管 理香港的國家地區頂級域名(ccTLD)的香港互聯網註冊管理有限公司(HKIRC),正在進行管治重組,董事局人數將由十三人減至八人,政府將委任當中 四人,而且若董事局在選出主席時出現相同票數,政府可決定主席的委任。這個重組方案在互聯網群體引起了不少迴響,也有立法會議員表示關注可能對網上自由的 影響。

這些擔憂,當然並非完全沒有理由,但域名註冊本來很少有人關心,何以引致議員緊張起來?其實,多年來 HKIRC 的管治為人詬病,用戶認為.hk域名訂價偏高,有互聯網供應商亦認為 HKIRC 支援業界不足。雖然之前有六位董事局成員是由會員「直選」產生,但在逾十七萬個 .hk 域名註冊中,選民為數不足1%,投票率亦很低,票數很少便足夠當選,難怪近年 HKIRC 問題多多,包括今年 McAfee 報告書指 .hk 域名是全球最危險的。

恐政府過分參與

政 府看到了問題,但解決方法卻有商榷之處。雖然.hk是個公共資源,管理權由全球域名最高管治機構 ICANN 授予各國家、地區政府,再由政府委任一個組織(如HKIRC)實施管理,但在國際上這並不代表政府應加強對這公共資源的直接控制;事實上,多數發展國家地 區的 ccTLD 也是民營的,由互聯網業界以及對互聯網管治具國際視野的用家代表參與管理,例如澳洲、台灣、德國及加拿大等。

政府在2006年完成了一個顧問報告後,辦了一次公開諮詢,又曾到過立法會滙報,但當局的確沒有就諮詢後的建議立場同樣高調地告知公眾,當政府後來直接與 HKIRC 討論改革時,公眾包括大多數.hk用戶(未必已登記為會員)仍未知道,也已為時太晚。

HKIRC 指出其不會對 .hk 域名下的網站內容作監管,但其域名登記和取消政策又的確能影響內容和資訊自由,例如透過禁止或取消存有或發放所謂非法或不良的內容的網站或服務的域名,所 以,網絡公民社會有理由不希望政府過分直接參與,和要求 ccTLD 域名機構的政策開放、透明和問責。

增加對 ccTLD 的政府操控並非國際趨勢,香港政府加強對 HKIRC 的控制權,在市民對政府信任度偏低情況下,難免令人擔憂。令人惋惜的是,這個討論和立法會議員的關注來得太遲,程序上 HKIRC 已接納了政府方案,而且新架構中八名董事中四人的選舉亦已展開,有點「米已成炊」的感覺,那麼,除了批評不能改變的已成事實,互聯網群體和關心此事的議員 還可做什麼?

首先,政府在重組 HKIRC 董事局之外,亦表示採納了顧問報告書中改良管治的建議,其中的具體措施,例如明確地責成 HKIRC 保護資訊流通和表達自由,而監察 HKIRC 的開放和透明運作,亦不應只由政府「話事」,政府與 HKIRC 必須落實給予互聯網業界、用戶群體及公眾參與監察 HKIRC 政策的機制和渠道。

顧問報告書中亦建議成立一個諮詢顧問團(CAP),這可 成為一個重要有效的渠道,也可以是一個「花瓶」。現在政府只建議完全由自己提名至少十三人進入 CAP,反而完全沒有民間督導,所以有必要減少政府操控,讓業界和了解及參與國際及區域互聯網管治的人士有獨立於政府提名以外的機制得以參與,可以參考 ICANN 的 ALAC(at-large community,公眾群體)機制,以平衡「全面直選」下大部分人不關心的事實,以及這些選舉容易被人操控結果所引致的困局。設立這些機制有逼切性,否 則不能平息業界和用戶群體對 HKIRC 重組已失的信心。

始終,政府委任的四名董事,是關注聲音的焦點,擔心政府只委任「唯命是從」的 人,政府怎樣才能令公眾放心相信,政府真正會委任熟悉國際及區域互聯網管治的人士進入董事局?其中一個方法,是效法 ICANN 的「提名委員會」(NomCom)機制,由真正熟悉國際互聯網管治的人士過濾提名,保持適當透明度,專業判斷也比較政府閉門自己全權決定令人信服。

另 外,政府要明白德高望重的資訊科技專家也不一定、甚至多數不熟悉國際互聯網管治或域名運作,而且政府不宜委任現任或前任 HKIRC 董事,以避免給人厚此薄彼感覺,尤其已任董事六年或以上的,也要跟政府一貫政策相符,不可重新委任為董事,就算「保持連貫性」也非理由,因為已有 CAP 的存在以已到這目的,再沒有藉口重新委任舊人。

尚未善用盈餘

由此可見,就算我們相信政府沒有操控意圖,優化處理互聯網管治才是最重要的,可借鏡的國際經驗是有的,只怕政策決定者甚至 HKIRC 內部也對國際互聯網管治趨勢不夠了解。

另 外一個至今較少提及的關注點,是 HKIRC 愈積愈多的盈餘,既不能也不應收歸政府庫房,至今也沒有公開討論或諮詢找出處理方法。筆者多年來的建議,是把每個域名收入部分撥歸如「數碼共融基金」作社 會用途,但無論如何,這筆巨額儲備如何使用,將來 .hk 域名是否可大幅減價,也是急於要處理的管治方向問題。

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2008年12月8日

Friday, December 05, 2008

健康使用互聯網運動

今天早上我與香港互聯網協會的鍾宏安一起出席「健康使用互聯網運動」會議。社聯這方面工作我們是十分支持的,今年三月上次這會議召開後,我會就推出了「網絡R計劃」,這半年多我們到了數十家中小學作講座,現仍在進行中。
在今次會議中,《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也是話題之一。會上有業界代表說保護兒童是業界和互聯網供應商的社會責任,而新媒體可能應與其他媒體在法例上分開處理,這些我是有點意見的:業界的社會責任必須包括資訊自由及網絡中立,而在法例上分開處理新媒體亦只會帶來更多監管籍口,不利新媒體自由開放發展,是個陷阱。我們業界代表什麼也沒有立場,反而社福界議員張國柱卻正確指出政府不能立一些不能執行的法例,明顯比較懂得當一個議員。

[CWHK] Are ".hk" domains at risk of draconian control?

Are ".hk" domains at risk of draconian control? 

The governance of the Hong Kong Internet Registration Corporation (HKIRC), the country code top level domain (ccTLD) operator of ".hk," will be restructured later this month, when the number of directors on its board will be reduced from thirteen to eight. The government will appoint four of these directors and stands to have a deciding vote on the selection of the chairman.

The move has caused concern within the Internet community and legislators express worries that more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may mean intervention in online liberty. 

Such fears are not groundless. Over the years, the HKIRC has been criticized for a lack of understanding of and participation in the global and regional domain name business and governance, and that its board is routinely filled with members unfamiliar with the trade. While six of its present board directors are elected directly from members, less than 1% of the owners of 170,000 registered ".hk" domains are registered as members, and directors stand to be elected with a hundred or fewer votes, casting doubts on their level of accurate representation. 

These factors may have contributed to various HKIRC blunders over the past few years, such as the recent report from computer security firm McAfee declaring that ".hk" domains were the least secure in the world. 

Yet, although the government rightly acknowledges a problem, it has tried to solve it in the wrong way. Although ".hk" is a public resource--authorized by ICANN to the country or region (like Hong Kong) which delegates the operating rights to a body (like the HKIRC)--it does not mean government can or should control it as a government body. Indeed, most ccTLDs in the world are managed by the industry and end-users familiar with Internet governance and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s--such as Australia, Canada, Taiwan, Germany, and many others. 

The government claims it conducted a public consultation after a 2006 consultancy report. Indeed, but the result of the consultation was never announced in the same public manner as the consultation was carried out. When the Internet community found out the government's final decision and started negotiations with the HKIRC on the restructuring, it was already "too late." 

The HKIRC says it does not censor content of websites under the ".hk" domains. Yes, but not quite. It can influence content access and freedom of information by making policies that could ban or revoke the names of Web sites that may contain or spread content which may be deemed illegal or even simply undesirable--in the name of controlling unwanted materials such as spam, obscenities or other hazards. 

This is exactly why government influence must be kept to a minimum in domain name administration for any open society. 

Increasing government control for ccTLDs is hardly a global trend. Taking draconian control of ".hk," along with the other recent initiatives such as the review of Control of Obscene and Indecent Articles Ordinance, clearly indicates a government direction favoring more regulations on the Internet. This is what our community must steadfastly guard against. 

Published on Computerworld Hong Kong website, December 5, 2008

Thursday, December 04, 2008

Twitter豈止於社交網絡

「...Twitter亦有其社會價值和影響力,著名中國網絡公民記者就以Twitter文字直播方法報道夏門市的遊行示威事件,突破內地官方媒體對報道事件的封鎖。」

各位有否用過Twitter?嚴格地說定義,Twitter是一種社交網絡,特別是屬於「微型博客」一類。博客(blog)大家都知道是什麼一回事, 微型博客又是什麼?就是每次每段只限140個字母的「Update」文字更新,可以經由互聯網上Twitter網站或Twitter用戶端軟件、短訊(只限在某些地區)、即時通訊(IM)、電郵等方法更新,給「跟」着你的其他Twitter用戶可以收到這些訊息。

Twitter
在性質上有點像一種「點對多點」的特別短訊,對Facebook用戶就更可比喻為像FacebookStatus的單一功能社交網絡。筆者去年12月開始玩Twitter,在香港來說不算最早但也算是早期的一批用戶,近期Twitter用戶愈來愈多,其中一個原因相信是TwitterFacebookStatus已經連結起來,加入TwitterUpdate自動可出現於相連用戶的Facebook戶口內的Status,筆者也慣常用TwitterUpdate更新自己Facebook戶口的Status,實行一舉兩得。

三言兩語時Twitter文字訊息,雖然有限,但正好聯繫在 Twitter 上朋友群,共同「聯播」訊息。早幾年前,筆者公司正在開發一個無線實時通訊網絡平台,其中一個目標應用,如今回想起來真的與Twitter有點相像,不過, 筆者的概念構思通常比市場走快了幾年,這也不例外,可惱也。

香港博客Jacky SeeTwitter年資比筆者長多,他曾經在他的博客分析Twitter之大受歡迎,是在於其「容易收發隨時隨地」,是一種「離線」個人紀錄;加上「小巧」,內容多是一時三刻的想法、見到什麼、現在做什麼,就寫什麼;而且「貼近生活」,在外國博客較多比較嚴肅,Twitter反而「解放了人們分享生活的慾望...因為其隨身性和小巧,使之極其合適寫生活小事」。

Twitter亦有其社會價值和影響力,甚至在中國。著名中國網絡公民記者,《周曙光的網络日志 》博客的同名主人(網名Zola),在20076月來到福建省夏門市,以Twitter文字直播方法報道夏門市人民反對台資企業投資在當地興建「對二甲苯」(PX)的化工廠頂目的遊行示威事件,另加上其他相片發放於別的平台,突破了內地官方媒體對報道事件的封鎖。

最近,據報Facebook正與Twitter相討收購,作價5億美元。相比去年微軟入股Facebook150億天價,雖然相距甚遠,但以兩者規模相比,加上經濟環境今時唔同當日,其實已經很不錯,但Twitter創辦者仍說要保持獨立云云。事實如何時間自有分曉,但筆者相信,一切應只是待價而沽。

若要一試Twitter,請到www.twitter.com,「跟」(follow)一下小弟的戶口「charlesmok」。

刊載於《Hitech》 2008年12月4日

Monday, December 01, 2008

淫褻條例諮詢誤導市民?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諮詢期已進入「下半場」,政府已開始舉行公眾論壇。負責處理諮詢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副局長蘇錦樑,根據早前報道,他曾經說過因為業界一面倒反對,不會推行強制性法定要求互聯網供應商在伺服器層面進行過濾,但在首個公眾論壇上,蘇錦樑卻指這建議在一些其他界別的焦點小組討論中得到多數支持。

  這也許是「吹風」手法,但相信可以肯定的是,政府並未放棄強制要求互聯網供應商在伺服器層面進行過濾的建議。雖然政府否認這是諮詢文件內的建議,但節錄政府新聞網10月3日報道推出諮詢文件時的官方公告原文:「諮詢文件也建議,規管新媒體包括互聯網上發布淫褻及不雅資訊,如加強現行與業界共同規管的機制,收緊互聯網服務供應商與用戶的合約條文,防止用戶發布淫褻或不雅資訊;以及推出標籤制度。」這是政府自己說的,收緊及加強規管的意圖,現在怎能否認?


  不過,這種公開諮詢有一種問題,是很多事情不能簡單地以少數服從多數決定。就是否法定由互聯網供應商進行過濾,正是業界一直指出這是在技術、執行上是不可行的,若因為其他人包括家長堅持要做就真的做了,就變成由不懂的帶懂的走,提出了不能有效執行的法例,甚至惡法,就是這樣就出現了。


澳洲供應商過濾內容非法定

  政府提出支持法定互聯網供應商進行過濾的主要「理據」之一,是「澳洲、法國也是這樣做」。但事實如何?讓我們細看一下。如果各位參考香港政府在諮詢文件網站上的補充資料根本不會看到強制互聯網供應商進行過濾的措施,只有澳洲通訊及傳媒管理局(ACMA)現行、由2000年起與業界共同監管的制度,即在澳洲分級制下,如果 ACMA 發現受限制級內容在澳洲的伺服器上就要依機制刪除,來自海外的就把資料提供給認可過濾軟件商更新。


  澳洲互聯網供應商在這行業守則下只要為用戶提供過濾軟件的資訊和用戶可選擇使用過濾服務,現行在澳洲的法例是沒有強制的!法國法定要求互聯網供應商提供過濾軟件給用戶選擇,也並非伺服器上的過濾!今天有法定互聯網供應商在伺服器進行過濾的,依然只有極權、回教及共產國家!既然香港政府諮詢文件網站的補充資料也沒有澳洲法定互聯網供應商進行過濾的證據,筆者真不想定論為誤導,但為何官員一再向公眾說「澳洲是這樣做」?


  事實是什麼?2006年澳洲反對派工黨提出一旦當選總統,他們會立法制定互聯網供應商強制過濾,至2007年11月工黨的陸克文當選總統後,負責的「寬頻、通訊及數碼經濟」的大臣康萊(Stephen Conroy)一直推動這個極具爭議性的建議,但重要而必須澄清的,是這建議在澳洲也尚未成事,仍未立法,還有爭論中!康萊為了證明這制度的可行性,進行了一系列測試,今年6月發表了互聯網供應商層面互聯網內容過濾的封閉環境測試》報告書但測試結果差強人意,這半年來,澳洲政府與業界一直在激烈辯論,政府亦大受批評。


不盡不實


  測試包括了六個互聯網供應商層面過濾軟件,報告書的主要結論是:過濾不準確,嚴重影響速度表現,而且愈準確(雖然依然不準確)就愈慢。除了一個軟件在實驗室內只把網絡拖慢2%之外(但過濾不準確),其他五個軟件拖慢了21%至86%(平均也達40%),其中一個軟件即使不進行過濾時仍拖慢了22%;全部六個軟件都出現「應過濾,沒過濾」(2%至13%),更嚴重的是「不應過濾,但過濾了」(1.3%至7.8%)。連政府自己做的測試也證明這方案的問題,技術之外,試想為了一個效用成疑、只會令家長得到安全假象的方案,卻令成本變相增加超過40%,怎能說得通?


  任何政府在諮詢過程中「講唔講」,甚至把資料稍為不盡或不實地提供,這就是誤導了。在澳洲,原來也已出現這情況了。康萊說:「在歐洲及其他國家的互聯網供應商已在過濾侵犯兒童的內容,雖然還有技術和成本障礙,但來自這些國家的訊息是,這些問題是可以解決的。」不過,康萊口講一套,澳洲政府自己的建議實際上不局限於兒童色情,這是轉移視線,而且,康萊10月在參議院聽政會上更說「英國、瑞典、加拿大、紐西蘭都有類似過濾系統。」實情卻是,在這些國家,互聯網供應商的參與是自願的,而且過濾只集中於兒童色情,與澳洲建議的完全不同。


目的昭然若揭


  康萊被參議員「踢爆」,但在被追問解釋下,他始終不肯正面回答;反而,他卻承認澳洲政府希望建立兩層制的過濾系統,第一層是「非法」內容,互聯網供應商必須過濾,但卻沒有明確定義範圍,第二層才是色情內容,用戶才可選擇採用與否。所以,澳洲政府是以對付色情為包裝,制定可隨意過濾任何內容的技術和行政制度為實!正如澳洲電子自由前線」(EFA)所說:「明顯的是,政府的計劃不只限於過濾含非法內容的網站。」用香港語言表達,這是澳洲《網絡二十三條》。


  當近月有互聯網供應商員工在網上論壇提出反對意見,康萊辦公室的顧問竟然真的發電郵至互聯網商會投訴,企圖影響業界言論!難怪有業界人士指出,康萊是互聯網業界存在十五年來所見至差勁的通訊大臣。香港政府和負責官員真要引以為戒,不要「好學唔學」了。


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200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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