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29, 2009

ListenUp.Asia: Online Content & Domain Name Security

ListenUp.Asia Episode 5 -- Online Content & Domain Name Security

"In our penultimate episode for this series of ListenUp.Asia, we discuss Internationalized Domain Names (those not using standard Latin characters), the benefits of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s and Sweden’s Pirate Party. We also get a warning about the increasing problem of DDoS (Distributed Denial of Service) attacks.


Hosted by: Alex Trup & Edmon Chung.

Guests: Ram Mohan & Charles M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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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免煤氣爆炸 改用鑽木取火」!?

明報9月20日刊登了一篇《堅持56K上網 免兒子沉迷 》(註一)報導,訪問了「曾被網民狠批電腦知識落伍的石丹理」,舊事重提,因為他2006年接受香港電台訪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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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September 27, 2009

Rock on!

夏韶聲出席民建聯的國慶搖滾音樂會,引來年青網民不滿,Johnny在Facebook寫了「搖滾精神容不下奴才」,這一代令我也回想起自己十來歲時接觸Rock'n'Roll,那時真的不懂說什麼精神,但七十年代中期美國和全世界才剛走出越戰陰影,年青人以音樂表達對社會不滿,對當權者批判,我感受是很深的。今日的年青人絕對有權和義務批判夏詔聲「為五斗米折腰」,一如年青時的夏詔聲,也必定曾感受過搖滾的批判精神。

八十年代我初讀大學時,冇錢也要買來看的《滾石》雜誌("Rolling Stone"),曾經選出25大「示威歌曲」(protest songs),「反對」的最多是戰爭,反映六、七十年代的背景,也有不少是針對社會不公義,甚至直接批領導人(總統)。這些「投訴」歌曲,有些是頗「溫柔」甚至很哲學的,像Bob Dylan早期民歌風的"Blowin' in the Wind"(YouTube | 歌詞);也有像U2的激揚而詩歌(poetic)般的,以北愛戰爭和宗教為背景的"Sunday Bloody Sunday"(YouTube | 歌詞),或紀念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的"Pride (In the Name of Love)"(YouTube | 歌詞),都屬我的至愛。

七、八十年代英國Punk/New Wave樂隊中,The Jam和The Clash是我的「飛佛」。The Jam的"In The City"(YouTube | 歌詞),串的是警察暴力("In the city there's a thousand men in uniforms; And I've heard they now have the right to kill a man"),"Eton Rifles"(YouTube | 歌詞)主題是階級矛盾,靈感來自一次工人示威與貴族學校學生的打鬥("I'd prefer the plague to the Eton Rifles")... The Clash直接了當地唱出白人青年不滿的"White Riot"(YouTube | 歌詞)("Black man gotta lot a problems; But they don't mind throwing a brick; White people go to school; Where they teach you how to be thick"),還有好聽多的"London Calling"(YouTube with Bruce Springsteen | 歌詞),和玩到伊朗的"Rock The Casbah"(YouTube | 歌詞)...

美國音樂人中最直接地批判政府政策,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莫過於Jackson Browne,他1986年的"Lives in the Balance"(YouTube | 歌詞),代表列根年代的左派良心,("You hear one thing again and again; How the U.S.A. stands for freedom; And we come to the aid of a friend; But who are the ones that we call our friends; These governments killing their own? Or the people who finally cant take any more; And they pick up a gun or a brick or a stone")。


"Lives in the Balance" (2007年反伊拉克戰爭示威版本)

就算美國搖滾教父Bruce Springsteen的經典「愛國」歌曲"Born in the U.S.A."(YouTube 東柏林版 | 歌詞),也是駡政府的("I got in a little hometown jam; And so they put a rifle in my hands; Sent me off to Vietnam; To go and kill the yellow man"),這才是自由,民主。

真的,愛國才應該駡政府,讚除了為統治者貼金有其舍用。莎翁在《無事生非》("Much Ado About Nothing")中有一句:"There is not one wise man in twenty that will praise himself"。中國和中國人,學吓吧。

誰說藝術不應涉及政治?政治乃眾人的事,不干人事的藝術,沒有靈魂。尤其是年青人表達反叛的搖滾,豈能不政治,豈能變為執政掌權者的工具?昨晚衝上台的年青人,做得好!年青不輕狂,等老乎?年少不為理想,枉為少年!Rock on!


Rolling Stone Rock List: Readers' Best Protest Songs
25. R.E.M. — "Ignoreland"
24. Sam Cooke — "A Change Is Gonna Come"
23. Bob Marley — "Get Up Stand Up"
22. Bright Eyes — "When the President Talks to God"
21. The Rolling Stones — "Street Fighting Man"
20. Crosby, Stills, Nash & Young — "Ohio"
19. The Beatles — "Revolution"
18. John Lennon — "Working Class Hero"
17. Bob Marley — "Redemption Song"
16. Guns n' Roses — "Civil War"
15. Neil Young — "Let's Impeach the President"
14. Public Enemy — "Fight the Power"
13. Buffalo Springfield — "For What It's Worth"
12. John Lennon — "Gimme Some Truth"
11. The Who — "Won't Get Fooled Again"
10. Edwin Starr — "War"
9. Bruce Springsteen — "Born in the USA"
8. Sex Pistols — "Anarchy in the UK"
7. Marvin Gaye — "What's Goin' On?"
6. Bob Dylan — "Blowin' in the Wind"
5. U2 — "Sunday Bloody Sunday"
4. Country Joe and the Fish — "I-Feel-Like-I'm-Fixin'-To-Die Rag"
3. Rage Against the Machine — "Killing in the Name"
2. Bob Dylan — "Masters of War"
1. Creedence Clearwater Revival — "Fortunate Son"

Thursday, September 24, 2009

網界盛事匯聚博客力量

「…今年近 300 名參加者把每個房間塞得滿滿的,題目包括各種新技術應用分享,也有談如何創業的,或得到與會者公投最受歡迎講者獎的高健兄講的在內地搞流動應用和遊戲生意的苦樂經驗。」

一連兩周六,三個網界盛事在香港舉行,先是 Barcamp 和同晚的 Twestival,後是上周六的 Software Freedom Day (軟體自由日)。誰說網友閉門不見天日,不懂社交?這些聚會是網友由虛擬走回現實世界的大型活動,令大家認識了很多新的志同道合的朋友,互相學習、合作。

先說 Barcamp,今年已是第三年舉辦了,筆者也來了三年。和很多同類型活動一樣,模式由外地引入,但完全本土草根組織起來,借個場地,再找來很少的資源和很多的志願者就成事了。Barcamp 特點是定位為“ Unconference”,「非研討會」即沒有既定主題,任何參加者可在當日早上,在議程日版上用貼紙把想講的題目「霸位」,完全體現 Web 2.0 從下而上的特性。

今年近 300 名參加者把每個房間塞得滿滿的,題目包括各種新技術應用分享,像 iPhone 和 Android,也有談如何創業的,或得到與會者公投最受歡迎講者獎的高健兄講的在內地搞流動應用和遊戲生意的苦樂經驗。

同晚的 Twestival 亦已第二年舉辦,搞手 Jay Oatway,是香港 Twitter 友中最多「跟隨者」的「冧巴溫」。活動是在酒吧場地大家各自付費入場,輕鬆自由地結交朋友的聚會,模式也是從外國引入,酒吧型式也較洋化,當中有多少人真是 Twitter 常客也不得而知了。

至於 Software Freedom Day 形式就較主流,在城大找來幾個課室進行,在一個下午間以研討會形式分享各種開放源碼題目,包括 Android、JavaFX、Wordpress、Apache 等,比較重技術性和在教育應用範圍的討論。筆者一向有感香港缺乏真正明白和肯推動真正開放源碼的朋友,令很多人以為開放源碼就不過是「又食又拎」的免費品,完全失去了 Free 精神裡自由、分享這部分,幸好近年很多熱心推動開放源碼的朋友在香港出現和組織起來了,可喜可賀。

這些交流真的可以轉化為行動,如在 Barcamp 當日,筆者與幾位博客朋友談起新疆武警毆打香港記者、當局誣捏記者煽動動亂事件,其中一位朋友建議發起「香港良知.尊嚴.是非心」博客創作活動,鼓勵利用網絡力量,保護香港最寶貴的核心自由價值。不足兩天,整個 www.hkconscience.org 博客網就出台了,義工也自動加入,中港 Twitter 友也把加了 #hkconscience 的 Tag 的短訊推來推去,網絡動員力量再次體現。

下次大型博客活動,將會是 11 月 6 至 8 日的首次香港自發舉辦的 BlogFest.Asia,內容亦將包括也是首次主辦的香港博客年會,參加者預算來自中國內地和亞洲各地,請各位密切留意,不要錯過加入博客力量的機會!

刊載於《Hitech》 2009年9月24日

Everything 2.0 @ Social 2.0

Tuesday, September 22, 2009

資訊科技界對施政報告的一些意見

筆者早前應邀出席政府一年一度就施政報告聽取業界意見的會議,當日由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主持。雖然一般來說,施政報告十月公布,以政府工作的效率,說不定九月初政府的文本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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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September 19, 2009

r1 焦點訪談

Friday, September 18, 2009

基督日報:《教會如何掌握互聯網發展為牧養傳福音所用?》

教會如何掌握互聯網發展為牧養傳福音所用?

關銘恩 / 基督日報記者 2009年09月18日05時07分 上午 Posted.

網絡媒體日新月異,從Web 1.0進到Web2.0,Msn, Facebook,Blog, Twitter大熱,成為了重要的溝通工具。互聯網的發展趨勢對教會的牧養及傳福音有何影響?日前香港互聯網協會會長莫乃光於基督教協進會主辦的教牧講座 上,分享了現今互聯網的現況,並提出意見幫助教會更好使用互相聯。...


信報論壇:《利便工廈改用途 施政報告將交代》

今天信報論壇報導:《利便工廈改用途 施政報告將交代》

我的回應是:「便利總算好事,但要注意現有工厦解決不了所有行業所有需要。互聯網數據中心就是例子,工厦只適合部分用途需要,其他高端需要仍需土地政策及不同部門配合, 例如工業村內土地(創新科技署及其下科技園公司管理)、電訊管理局(如規劃給海底電纜登岸土地及其附近作長遠數據中心發展基地),甚至投資推廣處(協助爭 取流向新加坡等地的數據中心公司或大型用戶如Google)等,才是落實三年前11.5建議中關於香港成為數據中心基地,但至今什麼也未做的事。政府和發展局不能單推這微調政策就以為足夠,還要深入了解各行業需要,部門政策要配合產業、具長遠規劃才可。


剛好,今午前政府經濟顧問郭國全電郵了一份他在香港大學做了關於hkcolo.com公司的個案研究,結論亦包括香港作為電訊樞紐,有優勢發展如電訊主機代管(co-location)相關的數據中心業務,但競爭者像新加坡正努力趕上。我們還有等什麼?

香港數據中心「無地自容」

電子書之我見

自從教育局成立「課本及電子學習資源發展專責小組」,研究「電子課本」的未來政策發展方向,坊間突然對「電子書」熱中起來,不過,令人有點意外兼遺憾的,這個須要「就課本及電子學習資源未來的發展向教育局局長提出建議」的專責小組負起如此重任,差不多一年過去了,仍然沒有發出任何諮詢文件,讓公眾能夠聚焦及按步就班討論。

但無論如何,在教育界及資訊科技界內,已經有不少組織和人士,就「電子課本」及「電子教材」構成的「電子學習」提供了不少意見,甚至進行各種研究和實驗。筆者也籍此機會,分享一下對電子學習的己見。

首先,即使身為資訊科技界別人士,筆者也從不認為這「電子課本」是應由硬件主導的一回事,所以,把「電子書」掛在口邊,的確有誤導的可能,而不少家長甚至資訊科技公司卻太集中目光於硬件上了。畢竟,過分或太早投資於某些專用硬件,只會很快發視這些硬件很快就不合用或過時了;即使現時外國開始出現的電子書產品,如AmazonKindle,用途單一,適合成人消閒看書多於學生多元學習。筆者認為,就像澳洲等國家部分地區政府,為所有學生提供netbook電腦,就足夠了。

始終,「係內容呀,笨!」
(It's the content, stupid!)「電子課本」不能「搬字過電腦」,除了必須有足夠的內容,如何利用這新媒體傳送知識,學習過程要如何配合或受到影響,都是重要課題。當然,硬件平台與這些課題有互動關係,但軟件和平台則更直接相關。所以,發展出一個可持續的模式,讓老師們可以創作、分享、優化教育內容及教材,成為一個動態互動的發展環境,突破過往教科書時代被動式、周期性的內容更新模式。

例如,一個以「維基」形式的多方共同編寫、由下而上的平台,加上「共享創意 」
(Creative Commons)的開放版權概念,以鼓勵公同創作分享,是電子教材自然和有利的發展方向。重點也許變為,如何說服老師們肯參與貢獻和分享;在香港的教育制度下,當老師們擔起了這麼多教學外的工作,為學生成績挑起了這麼重的擔子,卻真不是簡單的事。

雖然如此,筆者有不少教育界的朋友依然很有心,很有承擔地,出來作出各種嘗試,包括測試製作以上的維基式共享平台,但在缺乏整體資源和體制上的支援。筆者希望,未來當局在電子教材方面的政策,能為多元平台製定共同甚至共通標準,讓市場可競爭,學校、老師、學生、家長有選擇,以優化教學資源和學習經驗為前提,而非把問題過分簡化為「比印刷課本便宜」或「選個好的電子書硬件」,這才是下一代學子和我們社會之福。

刊載於 看漢中文網《普普通訊》 2009-2010年

Thursday, September 17, 2009

發展文化創意由人開始

「…所以教育本身始終才是最重要的,我們的教育制度有沒有真正鼓勵創意思考,推動青少年欣賞和創造文化藝術?答案相信大家心裡有數。」

政府在 9 月 10 日宣布成立文化創意督導委員會,「以協調和推動有關決策局、部門和機構的文化和創意產業的措施」。筆者聽到的第一時間反應,是「文化、創意,可以督導出來的嗎?」不過據筆者了解,這只是「改名」的問題,委員會去督導,其實只是分散在不同政府政策局和部門之下的,常言道所謂「跨部門」的工作,並非真的去厘定或指導什麼是文化和創意。

從好的角度去看,這正是嘗試解決一個經常提及,關於政府支援創意產業發展的問題,就是在「政出多門」下很多政策推動的協調。另外筆者一向認為,政府在未來數年興建西九龍文化區,是香港極大的投資,絕不能輕視科技的配合,尤其是利用資訊科技把西九帶出全香港,和利用這機會發展數碼藝術創作。而另一方面港府設立「創意香港」專責辦公室,統籌創意產業的發展,兩者的配合正是不可錯過的大好機會。

文化創意督導委員會亦宣布,將推動多項大型項目,包括今年十月舉辦的「創意十月」和「亞洲文化合作論壇 2009」。「創意十月」將包括超過 200 項音樂、戲劇、舞蹈、展覽、電影和專題藝術節的節目,其實是把多個藝術界機構主辦的活動集合宣傳,而「亞洲文化合作論壇」作為官員、學者及業界交流平台,亦已舉辦了數年,難怪有意見認為「不過如此」。筆者也希望,除了傳統表演外,若這些節目要真的讓年青人感受文化創意,就要給他們多些由觀眾身份變成參與者,更希望能嘗試更多利用年青人熟習的電子和互聯網平台。

同時,「創意香港」也表示將開始資助促進創意產業發展的項目,包括在數碼內容設計、影視內容、網上遊戲等方面。但始終業界發展還要市場主導,筆者認為政府最必要堅守和提供的,應該是可持續的人才供應。例如在過去數年,政府透過職業訓練局轄下的學校和培訓機構,培養出不少在設計、數碼娛樂和動畫製作方面的人才,這供應已帶來可見的初步成效,有利不少創意產業的新創公司,開始初見成績;筆者發現,這些企業能有此成果的最主要原因,不在政府政策帶他們進入什麼市場,而是有創意,有技能的人才本身。

所以教育本身始終才是最重要的,我們的教育制度有沒有真正鼓勵創意思考,推動青少年欣賞和創造文化藝術?答案相信大家心裡有數。香港的創意產業未來,西九甚至整個香港能否成為亞洲文化藝術中心,最後不能靠由上而下的督導統籌,還看我們和下一代的香港人,怎樣利用教育改革我們的人民文化。

刊載於《Hitech》 2009年9月17日

Wednesday, September 16, 2009

What can you get out of Guy Kawasaki?

Ten years ago I asked myself that question, when I went to his Garage.com's Bootcamp for Startups in Boston. All I remember was his pitch on the elevator pitch. Today, Guy Kawasaki is in Hong Kong and I joined a breakfast talk with him in the Boardroom of the Hong Kong General Chamber of Commerce.

He talked about Twitter, using his experience with his company Alltop. It was probably a great pep talk for those who have heard of Twitter, but never used it. And there are just many of these kinds in the room -- the middle-aged business type always thinking how they can use the Internet for advertising, this and that. Guy admits that maybe different people would use Twitter in different ways, but really he was just pitching his way. Which is fine, but I really want to add, like anything else Web 2.0, please use it and experiment yourself, and that will be worth lots, lots more than you would get out of hearing or reading from gurus.

What I am more impressed with Guy is, how did he get to where he is and stays there, that is, being an "evangelist" of "new things." Honestly, Guy never impresses me as a visionary, but he tells you how to do some things in his ways. I think choosing the right audience, or target market, has a lot to do with it. Even if it only works for the novice, fine, stick with it. How much better would it be to keep talking to businesss people curious about social media but will never get around to have the guts (or, ok, time) to try it? That's what you can call recurrent business.

Guy also struck me as someone who holds a very classic Californian (not to mention U.S. centric) view of the Internet or social media. Or maybe, to be fair, he just did not have the time to go into other things today. But what I really wanted to ask him, but did not have time, was what he thinks about U.S. based social media facing the blockage of China's Great Fire Wall, and government-endorsed copycats in China. From a U.S. entrepreneur or VC's point of view, what would be his comment? Save that and other questions of the future for the next time I see Guy, maybe in another ten years, in 2019?

Update (13:00 HKT): Guy has been kind enough to reply to my direct message to him on Twitter. A nice and very open guy I am sure. I am sure he will give a great talk tonight at Web Wednesday and dive deeper into his views on Twitter and other things.

Tuesday, September 15, 2009

煸‧文化差異‧香港良知

煸‧文化差異‧香港良知 – 不容以文化差異包裝巔倒是非之實 上周筆者偶然在電視節目《So Good》學了一個新字:「煸」。主持人說,煸是慢火煮熟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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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September 14, 2009

必讀推介:萬里:《执政党要建立基本的政治伦理》

國慶六十周年必讀:前國務院副總理萬里的《执政党要建立基本的政治伦理》

別再聽宣傳自誇輝煌六十年成就了。應反思什麼還沒變,為什麼不變。六十年过去了,还要再等几十年?為什麼仍一黨專政、無黨際選舉、封殺民意?為什麼建黨時承諾(民主、自由、独立)竟被刪除了?

這文章是「慶祝」
國慶六十周年最佳禮物,不要等萬里去世才讀。

中聯辦以前有個人常常叫我多看歷史,那叫了解國情,學習跟從共產黨那一套。萬里也叫多看歷史,但是查找黨的不足,不是自我陶醉。

万里:执政党要建立基本的政治伦理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4132

Thursday, September 10, 2009

YouTube生財何道?

「…雖然早前電影公司包括 Viacom 曾控告 YouTube 侵犯版權,要求賠償 10 億美元,但長遠計與其兩敗俱傷,不如變通合作。」

一直以來,倚賴用戶提供內容的 Web 2.0 網站公司如何賺錢,始終是一個「謎」。免費的服務,用戶習以為常,但網站公司即使要在網上接受第三方的廣告,用戶往往也非常反感,甚至認為網站「利用」他們創作的內容收取利益,也是不應該的。YouTube 曾經嘗試在其網頁上接受廣告,用戶反對聲音激烈,結果計劃不能全面實行。

不過商業網站要成功,始終不能只靠提供免費服務來吸引大量用戶,再等大公司收購。況且 YouTube 在 06 年已作價 16.5 億美元賣了給 Google,買家總要做點成績出來看看。最近 YouTube 就宣布了兩項「搵真銀」大計,首先的就是擴大與用戶分享廣告收入計劃。

原來一年半前 YouTube 已開始測試與少部分用戶分享在用戶上載片段末端加入的廣告,但以往只限於經常上載很受歡迎的片段的用戶,透過他們被邀請加入伙伴計劃,而現在 YouTube 會按用戶上載片段的流行程度,主動接觸他們,看他們是否願意接受及分享廣告收入。

可惜這計劃至今仍只限北美用戶參與,而且詳情也非常「神秘」:怎樣才算流行?可以分多少?YouTube 一概不公布,只說「可達數千美元一個月」和用戶可分到廣告收入的「大部分」,可見他們應該仍在「試行」中,未想把做法太快「定得太死」。

為甚麼 YouTube 不一早這樣做?YouTube 行政總裁 Chad Hurley 曾經說:「我們不想建立一個為金錢回報為誘因的系統, 真的希望建造一個真正以視頻為中心的社群,如果我們一開始就講錢,我們只為吸引那些為了分得最多錢的人,變成要與我們的對手鬥分錢給用戶。但到現在,我們相信我們的規模已足夠我們這樣做,而同時保持為一個視頻社群。」

另外,YouTube 也開始與電影公司合作,打算在網上提供串流電影租看服務,YouTube 與電影公司可能作四六分賬,短期內可能開始測試,包括微收費系統。以 YouTube 擁有的用戶和流量的市場領先地位,加上荷李活電影公司面對互聯網挑戰,雙方走這步路可說是遲早的事。雖然早前電影公司包括 Viacom 曾控告 YouTube 侵犯版權,要求賠償 10 億美元,但長遠計與其兩敗俱傷,不如變通合作。 YouTube 與 Google 的結合,至今尚算各取所需,未來存著希望,總比另一個 Web 2.0 結合──eBay 在 05 年以 26 億美元併購 Skype,至最近以 19 億美元現金及買方發行的 1.25 億美元債券,總計價值 20.25 億美元把 Skype 的 65% 出售給私募基金,這實際等於「分手」的收場,來得「快樂」多了。

而 eBay 與 Skype「因了解而分開」的故事,有機會可以再談。

刊載於《Hitech》 2009年9月10日

一場風災 暴露互聯網服務漏洞

受到颱風莫拉克台灣及近期台灣、日本、韓國一帶海底發生地震影響,由817日起一連數天,不少香港網民發現不能連線到一些海外網站和服務,包括最受歡迎的Facebook和《Windows Live Messenger》等;至於台灣網站的連結,更一度幾乎完全停頓。

原來,根據中國聯通的消息,
FNAL/RNAL海底光纖電纜受事故影響,早在12日香港至台灣方向已發生中斷,但因為後備保護路由未中斷,未見影響;但至17日再受地震影響,該海纜的保護路由在韓國釜山附近的一段再受到損害,問題便惡化了。也有消息指,日本附近也有海纜受損,甚至有報導指共有七條海纜受到程度不同損害。

很自然地,這次事故令人想起
200612月底至20071月,台灣東岸海底地震而切斷了多條連接互聯網的海纜,令台灣、香港、中國內地甚至其他亞洲地區的互聯網,連接速度和質量大受影響之事。事隔3年多,雖然今次情況沒有當年嚴重,但值得反思的是,這次我們由業界、政府監管機構至用戶的處理,有否改進?當年政府訂出的應變措施,今次有否執行?

2007年初香港電訊管理局提交立法會 文件指, 「為使本港日後應付互聯網服務受阻的類似事件作更充分的準備,電訊局已採取多管齊下的方法」,採取一系列行動措施,包括:檢討互聯網供應商應變計劃、檢討互聯網供應商發放消息的機制、制定互聯網服務事故的新匯報機制、提高企業業務持續運作的意識、進一步鞏固本港的電訊基礎設施,及加强跨政府防範機制。

今次事故後,部份受影響的互聯網供應商確已在其網頁上提供很基本的資訊,但至今電訊管理局並非就事故有向公眾發放任何消息,是否因為問題不夠嚴重?
2007228日生效的「新指引」,要求電纜與對外固網服務營辦商及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倘若海底電纜系統發生重大事故或對外電訊或互聯網服務受阻,需於證實事件後兩小時或事件發生後4小時內向電訊局報告,局方再評估並決定是否向公眾發出警報。是次事故中,營辦商有否依機制向電訊管理局匯報,公眾亦有權知情;加上在各大論壇的討論和傳言,證明廣大網民也想知道。訊息也出現了混亂,政府至少應解釋一下實況,才能有助企業及個人用戶計劃怎做。

筆者在
2007年與IT呼聲」等資訊科技業界人士及專業資訊保安協會,曾經制定給中小企的業務持續計劃指引(business continuity planning),至今仍然適用;而當年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也曾印刷小冊子分發給中小企。唯自上次事件後,政府使沒有繼續宣傳和教育,或與業界繼續合作傳遞相關訊息。今次事故對互聯網通訊的影響,幸屬小風波,惟當局應好好利用這次警號,在匯報、向公眾通報,及向用戶教育等方面做足工夫,以妨患於未然。

刊載於《ezone》2009年9月10日

Tuesday, September 08, 2009

私隱條例諮詢未平衡科技發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8月底發表的「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諮詢文件」,可謂千呼萬喚始出來。《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1996年生效,是互聯網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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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September 06, 2009

夏日IFF

今年在夏日國際電影節看了五部片,除了早前看完立刻blog過《誰殺了我們的孩子》,還有以下四部:

《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 最喜歡的,竟然是一部韓国催淚片,故事有心思、驚喜,拍輯手法流暢之餘,權相佑更演得出色,咁靚仔也可以演得平凡。此片已經正式上畫,值得推薦。


"Billu Barber" 《巨星唱好飛髮佬》-- 印度片好處是,pure entertainment。對,一定有十八個地方可以改善,但倒不如多啲來密啲手。得啖笑,完全保持80年代港產片傳统。(官網)


"The International" 《黑金殺機》-- 普通荷李活間諜action片一部,forgetable。再說,銀行也絕犯不著這樣揾錢吧。


《兩顆偷吃的心》-- 有意拍得很美的三角關係片,但有心無力,在故事如加入同性戀角度,可能更可信、入味。想以食物為主線,只得靚字,但無食的學問,也帶不出意義和關係,unconvincing,可惜。

Thursday, September 03, 2009

遲到好過無到

「…Facebook 開始時沒有作此周詳考慮,無可厚非,然而作為一家全球擁有 2 億 5,000 萬用戶的國際企業,Facebook 要等到有政府執法機構『逼』才出手改良政策,令人失望。」

數周前筆者在本欄提及 Facebook 的「應用私隱」(Application Security)問題,指透過各種應用收集的個人資料和問題答案,用戶難以得知收取者用作甚麼用途。早前加拿大的私隱專員向 Facebook 公司發出了警告,上周 Facebook 就加拿大私隱專員的要求作了回應。

Facebook 在 8 月 27 日發出新聞稿表示,「計劃進一步加強用戶控制自己資料的能力,使他們可以正確地為自己的私隱作選擇」,而這些資料將包括第三方應用提供者,透過這些應用和小測驗所收集的個人資料。現時,這些第三方應用軟件提供者,要求用戶要同意「分享」其個人資料方可使用,多數用戶想也不想就同意了。將來應用開發及提供者要講明這些應用、游戲或小測驗,須要取用哪些資料,用戶可決定是否讓應用取得這些資料,包括是否容許應用取得其朋友的資料。

過往,Facebook 裡的第三方應用提供者基本上在沒有限制下,可以獲得用戶甚至其朋友的資料,這情況終於改變,可以說是遲早、必然的。Facebook 開始時沒有作此周詳考慮,無可厚非,然而作為一家全球擁有 2 億 5,000 萬用戶的國際企業,Facebook 要等到有政府執法機構「逼」才出手改良政策,令人失望。

加拿大私隱專員對 Facebook 的另一主要指控,是用戶無法刪除自己戶口內容,Facebook 甚至有「權」永久保留這些內容,這也是顯然有違一般國際公認的個人資料保障原則的。就此,Facebook 亦宣布未來將把完全刪除戶口和凍結戶口兩者明確定義和分野,讓用戶自行選擇。

這些固然是方向正面的回應,但各位依然要小心,因為即使新應用給用戶選擇權,可能多數用戶仍在沒有想清楚前選擇,為了「玩」或方便而「決定」放棄了保障自己私隱。Facebook 也承認這點,承諾將加強教育用戶作出「經過深思熟慮的選擇」,未來會如何落實,很值得關注。另外,現時的第三方應用提供者及其提供的應用、游戲或小測驗,何時會「提升」至新用戶私隱保障標準?數以百萬計、大部分連 Facebook 也不知道他們身份的第三方應用提供者,Facebook 將如何及有否能力可有效監管他們,也絕非易事。

雖然 Facebook 即時提供新版本的應用程式介面,但應用更改需時,Facebook 估計也至少要 12 個月,用戶千萬不要以為問題已經立刻解決。用戶最佳的即時回應,是「當沒有聽過」,仍然自己在加入新應用來「使用」或「玩」之前,三思一下。Facebook 樹大招風,先被私隱保護機構作「處理」,其他主要社會網絡媒體如 TwitterMySpace 等,肯定已密切注視,看看自己也要怎樣相應去做。

刊載於《Hitech》 2009年9月3日

Tuesday, September 0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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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I.T.人莫乃光,現任香港互聯網協會主席、公共專業聯盟副主席。專欄逢周二刊出。... - 9月1日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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