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y 15, 2010

議員 2.0

筆者執筆當日又去了立法會 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的會議。這屆立法會以來,筆者除非有要事不在港,否則必去旁聽這委員會所有會議,「出席率」比不少成員為高!

今次會議的議程之一是政府滙報推動本地創意產業發展。當提到「創意智優計劃」的撥款時,劉慧卿議員觀察到香港貿易發展局也主辦了一些項目,便詢問政府官員,這些項目是貿發局自費自發去做,還是負責創意產業的專責部門─創意香港─的撥款和「功勞」。官員答「大部份」是貿發局自己做的,議員也就要求官員做份文件詳細列明,將來再交立法會。

其實,筆者坐在後面公眾席,使用立法會大樓的 wi-fi上網,不消一刻已可查證「創意智優計劃」已撥款項目名單,看到貿發局已成功申請三個項目,佔獲批項目一成半之數,在項目數目上排行第一。

不可不說,席上有兩位議員其實是該計劃的審核委員會副主席,但他們也沒有提供資料,是不知道還是不說穿?(筆者申報,自己也是審核委員會成員,但以上全屬已在網上公開資料。)

今時今日,當議員是否還是只懂問官員拿資料,然後慢慢等?議員與其一大批文件放在面前,何不打開電腦立刻搜尋查證議程相關資料?議員自己效率高一些,才是善用公帑。議員普遍資訊科技應用程度不足,又如何監察政府改善 IT施政?

刋載於《蘋果日報》2010年5月15日

連結:
創意智優計劃審核委員會
獲批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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