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找不足後怎麼辦?
曾幾何時,
Microsoft 是軟件世界的中心,但此情此境已經不再。市場和用戶目光的焦點,往往落在
Apple、
Google 等公司的身上;Microsoft 雖然仍然是最大的操作系統供應者,但它新產品推出時所吸引的注意,已遠不及 Apple 的 iPhone 第四代系統的期待。
難怪在不久之前,Microsoft 行政總裁鮑爾默(Steve Ballmer)在微軟的年度 CEO 峰會上,終於承認 Vista 的開發犯了許多重大失誤,以致其「表現欠佳」。Microsoft 和其高層作出這種評論,是非常罕有的,差不多等同「公開道歉」。雖然鮑爾默並沒有詳細討論 Vista 不足之處,但作為用戶我們大概也清楚得很了。無可否認,Vista 的失敗令 Microsoft 後面的路更艱難了,甚至後來較佳的產品 Windows 7 推出,用戶的感覺也不同了,Microsoft 已經不再是唯一或必然的選擇。
不過,鮑爾默承認 Microsoft 想在 Vista 裏放進太多的東西,可能結果大多都做得不完美,而且在問題出現後,等了太長時間才發布一個新版本。Microsoft 令用戶的壞經歷持續太久,失去了的客戶價值要尋回就不容易,也要很長時間。
的確,Microsoft 在 Vista 後的產品都「改良」了,除了 Windows 7,其他如 Office 2010、Bing 和新版 Hotmail 等都不錯,也許公司真的從 Vista 的經歷中得到教訓,學到了如何聚焦開發新產品和集中關鍵業務。下一步要專注改善的,應該是 Microsoft 整體的形象和與客戶的關係。
鮑爾默說,Windows 產品的傳奇或許就是一部編年史,許多人在辦公室或是家裏都會用到 Vista 系統。這是 Windows 的「Legacy」,正面地看是個很有價值的品牌,負面地說是個負擔、包袱。愈來愈多人心裡都想,下次要更換電腦硬件時,真要認真考慮買一部 Mac 了;相反 Apple 成功在於其「習慣性」:很多人只要第一次用了它平台上的產品,就好像上癮般繼續下去,「不能自拔」。這就是說,相比之下 Microsoft Windows 品牌的價值,正在因為歷史的包袱下降中。
有時真的在想,Microsoft 如果在開發上和在品牌上,都重新開始,絕地反擊,放棄這十五年老字號的 Windows,對 Microsoft 自己和它的客戶們,會否更好?
刊載於《Hitech》 2010年5月27日
三個婚禮和三個葬禮?
在電腦行內經常會出現收購合併。企業合併在一起,有點像婚禮,但結婚未必一定能保證雙方得享快樂的未來。我們可參考行內近期三大婚禮,第一個結合已經亮起紅燈了,另外兩個才公布了兩、三星期,未來會怎樣發展?
首先亮起紅燈的是
Oracle 和
Sun 這一對。去年初 Oracle 宣布要以 56 億美元加負債接 Sun 過門。無論這收購是為了 Sun 的伺服器或儲存系統,還使 Sun 的 Java 軟件技術平台也好,兩家公司的文化和技術專長都不一樣,問題恐怕遲早出現。有人一直認為 Oracle 娶了 Sun 這新娘,是為了不讓她嫁給如
IBM 這些追求者。花了一年解決了歐、美政府監管機構的關注,一紙婚書到手後,Oracle 已經公然對新婚配偶表示不滿了!
Oracle 這邊的 CEO Larry Ellison,已經公開表示對配偶那邊的 CEO Jonathan Schwartz 不滿。Ellison 說收購 Sun 可以「慳不少禮金」,是因為 Sun 管理層犯的錯誤,還恥笑 Schwatz 花太多時間搞他那翻譯為 11 個語言的網誌,浪費時間。Ellison 說雖然 Sun 的技術發展不錯,但銷售管理卻很失敗;不過,Sun 的工程師們卻對 Oracle 的技術開發文化很有保留,已經開始找機會下堂求去。
另一邊廂,Oracle 今天的主要對手
SAP,也宣布與 Oracle 昨天的主要對手
Sybase 結婚了,「禮金」為 58 億美元,相比 Oracle 給 Sun 的作價,顯得一點也不便宜!這收購是為了強化在企業資源規劃(ERP)、商業智能(BI)系統和流動技術平台方面的競爭力,但 SAP 作為一家相對低調風格的德國公司,怎樣與美國的 Sybase 融合?業界觀察者多不敢看好。
第三個婚禮,是
HP 以 12 億收購
Palm 這「剩女」,反而令人感覺良好,即使不說成天作之合,至少也覺得很合理。HP 其實很早已進入手機市場,還記得在 iPad 出生前很多年前已經有 iPaq 嗎?Palm 的品牌仍有不錯剩餘價值,有機會改善 HP 在流動產品和平台的競爭力,就算不期望可與
Apple 和
Google 的 iPhone 和 Google 的 Android 分亭抗禮,至少也可減少對
Microsoft 的依賴。
「因誤會而結合,因了解而分開。」但在這行內,似乎沒有分開這事,結合也是一種完結,終點往往還是企業墳場。Sun、Sybase 和 Palm 的品牌,恐怕長遠只會消失,像這些買家以前的收購一樣,如 HP 娶了的 Compaq、Tandem、EDS 等(當然,這裡是容許再婚的),再過幾年可能就愈少人聽過或記得了。這就是電腦和軟件業界在技術和市場環境變化下的天然進化。
刊載於《Hitech》 2010年5月20日
微博的藝術
社交網絡媒體發展可說是「長江後浪推前浪」,新的社交網絡和應用可能隨時火熱起來,舊的平台也不斷更新自己。近年最紅的當然首選facebook,次選Twitter;這是「全球性」的選擇,先由facebook在美國和全球市場超越社交網絡對手MySpace,然後Twitter強勢出現,開創了微博之先,穩坐社交媒體的第二把交椅。
微博的特色
什麼是微博(micro-blogging)?傳統的博客文章(blog),長短不限,也可以圖文並茂。但微博者,乃微型博客是也,只限一百四十 字,用戶可以互相跟隨(follow), 結果有點像發給多人收看的電話短訊。的確,在一些國家,用戶是可以透過短訊直接發出被稱為tweet的Twitter訊息,不過,這功能並不適用與香港。
Twitter出現後迅速走紅,之 後其實facebook也吸納了部分Twitter的微博元素。在年多前的facebook改版中,其牆(wall)的功能被增強,很多其他本來在facebook環境內最重要甚至最受歡迎的應用(application)卻被推至較不顯眼位置,突出了status update的地位。其實很多有同時用Twitter的用戶都覺得facebook開始「似」Twitter了。 很多人首次聽過Twitter,是從新聞報導中,說到在伊朗總統選舉後的示威活動,當地人民利用Twitter組織起來;後來再加上年初在香港的高鐵示威中,首次有香港網民利用Twitter開設#stopxrl 的標籤(tag),報導即場情況及呼召更多人到場,就令更多人算是聽過Twitter這東西。
Twitter未能在中港台走紅的原因
不過,Twitter在香港始終沒有像facebook般流行起來,原因不明。也許facebook易用之餘還有很多遊戲玩意,Twitter用途始終單一,就是一百四十字以下的訊息。其實,用中文玩Twitter已經比用英文好玩得多,一百四十個字母在英文說不到什麼,但中文一百四十字已經是篇短文!但筆者認為,Twitter未能在這裡流行的原因,在於facebook的先入為主,始終一般用戶可花在社交網絡的時間有限,不可能玩了一個又一個。
Twitter也未能在台灣和內地兩主要中文市場稱得上流行,卻令有原因。台灣人棄Twitter選了另外一個微博網絡噗浪(Plurk),其實筆者覺得噗浪遠比Twitter難用,但因為噗浪的創舉人之一是台灣人,所以因而特別得到鄉里支持。至於中國根本把很多海外社交媒體都屏蔽、封殺,facebook和Twitter也不例外,只有懂得翻牆用戶才可登入,自然窒礙這些網絡在內地的發展。
不過,仍然有很多內地用戶翻牆出來,當中包括希望獲得敏感題目資訊的人,也有只為商業、學術工作需要的人。這些人士很多都上了Twitter(用facebook的似乎較少,也許是因為Twitter介面比較簡單),這也把香港、中國內地及其他地方的中文Twitter用戶的距離拉近了。任何香港用戶都可以在Twitter直接跟隨維權人律師,如許志永和馮正虎、藝術家艾未未、公民記者及作家如安替、北風、周曙光;互聯網活躍分子毛向輝等。內地發生甚麼突發公民事故、維權人士被捕或審判,最新消息必在Twitter上尋。Twitter也很自然成為了中外媒體「收料」的最快最準渠道。
中國本土的微博
當然,中國的網絡管治政策,除了直接以防火長城作過濾之外,也鼓勵本土版本的社交媒體取而代之,為了滿足內地用戶的需求,本土相似的社交網絡自然應運而生。疑似Facebook的有「人 人網」,但近期更火更熱,甚至得到不少香港傳統傳媒也相繼作報導的,當然是新浪微博了。新浪本身是中國最早期的入門網站(portal),早已在美國納斯達克市場上市,是內地三大入門網站之一;新浪微博推出不夠一年,但已迅速成為內地最受歡迎的微博服務,用戶可能已過千萬。除了內地用戶,連不少香港網絡潮人也相繼從Twitter轉戰。
這些「中國版本」與其外國「友網」之相似程度,實令人嘆為觀止。例如,Twitter的「Follow」,新浪微博變成「關注」,「Follower」就成為「粉絲」,「Direct message」改名為「私信」。新浪微博的英文名是Sina Mini-blog,為什麼它的網址變成t.sina.com.cn?這個「t」是什麼意思,呼之欲出。不過,無可否認,新浪微博的功能比Twitter較多而且集中,的確是從Twitter改良了,所以,筆者也不得不說一句:「抄得比你好!」
而新浪微博的迅速上位,一方面反映本土版本的社交網絡有其市場,而且新浪也很聰明地利用「名人牌」,在短時間內吸引大量用戶,成功達到「西瓜開大邊」的大邊。使用者愈多,後來者就更有意欲加入這個而非另一個平台,把用戶變作自己最大競爭優勢。新浪召集明星、作家、藝文界人士加入,落力地介紹排名高的名人用戶給其他用戶「關注」,追星很快成為了新浪微博重要賣點。
很多人都覺得facebook裡的名人戶口,未必真屬其人。新浪微博設有「新浪認證」,很多用戶名字後都有個「v」的標誌,意思是,這人都真的是那位名人,所以,大家熟識的明星藝人名人的名字有個「v」者,相信都是如假包換的真身。就算不是其本人親自輸入訊息,至少也是其公司代書,不是冒認的。讀了一段時間這些明星名人的微博,誰是自己玩,誰是公關代寫,不難分辨。但其實這認證也來自 Twitter的「Verified account」,可惜Twitter並不積極推這服務,尤其若是美國以外用戶申請,基本上不大理睬,新浪微博卻非常積極和快速回應認證要求。
微博的內容監控
不過,有利也有弊。 新浪微博也有中國特色的內容監管。筆者曾經在新浪微博轉發了一段來自Twitter的訊息,原是鳳凰衛視主播閭丘露薇寫道:「收到消息,Google會在四月十日離開中國,後天到Google總部,可以求證一下。」當筆者在新浪微博轉發這訊息時,新浪微博立即彈出了這訊息:「你發表的內容已經提交,請耐心等待管理員審核,請不要重複提交,謝謝!」筆者之後測試發出分別包含「Google」和「離開中國」的微博,都分別順利通過,可能新浪微博的過濾「智能」地把微博和諧了。另外一次,筆者另一篇完全不敏感的微博也被同樣「抽起」,但不久便重見天日,即相信是真的有管理員人工審核的。
新浪微博至今可能最觸目的查禁風波,應該是在三月三十一日香港藝人梁詠琪微博被刪事件。事源當日梁轉載了一段香港報章的報導:「《蘋果日報》內地三氯毒奶粉受害家長聯盟的創辦人趙連海,被當局控以尋釁滋事罪,案件昨在北京閉門審理,其間趙的妻子和五歲大孩子,與他分隔逾四個月後,因仍無法見他一面,情緒激動,隔著欄杆向囚車裡的趙連海大喊,趙妻更一度想衝入法院,被公安阻止。趙妻慨嘆,不明白為…」
不久,「系統管理員」就刪除了這段微博,並留言:「您在2010-03-31 23:40:07 發表的微博『@梁詠琪《蘋果日報》內地三…』已被管理員刪除。給您帶來的不便,深表歉意。」梁對此似乎有點不快,再發微博說:「內地有內地的規矩…好,我刪!但不公平的事還是不想看到…尤其發生在平民百姓身上。」之後不久再意猶未盡,再發另一條微博:「我一向是個默默做事,默默耕耘,默默喜的人。可現在的心情卻無法默默的平靜下來…不囉嗦啦!約了人打球!我的對手今天應該不是我對手,因為我現在很有『火』,哈哈!」
一不離二,梁詠琪後有杜汶澤。一天後杜轉述梁微博被刪文事件,說:「藝人梁詠琪(Gigi)的個人微博慘被『河蟹』。梁詠琪昨日在內地個人微博轉貼毒奶粉案維權爸爸趙連海被無理控告的報道,旋即被要求將文章刪除…」杜在他的博客網誌文章說,「一分鐘左右後,這條微博給他們強行刪除了。」於是,他又發了另一條微博:「愚人節…新浪,你整我嗎?沒問我刪我的微博?」轉眼間連這條也刪除了。之後他收到一封來自「微博小秘書」的私信:「杜先生您好!想和您解釋一下,昨天GIGI的內容是不適合討論的,也請您理解和體諒。」
杜的博客網誌文章取題《共建河蟹》,「還是這裡好,至少自由。復活節快樂!I love Hong Kong!」梁和杜微博被刪,新浪微博裡「不適合討論」,但在Twitter和facebook卻被熱烈討論,很多內地翻牆網民都對兩人尤其梁詠琪「高度評價」,甚至表示對香港藝人的想法改觀。
也許在內地打滾之道,也就是說玩新浪微博的藝術,是如何保著微博或文章不被刪除,戶口不被刪,這就我們的「國情」。無論如何,人性嚮往自由,希望見到、聽到更多的訊息,互聯網已經打破了中國的防洪閘門,雖然中國監控互聯網近期趨勢是有增無減,筆者從一眾勇敢的中國網民感覺到,人民意志會取得最後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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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乃光
香港互聯網協會主席
公共專業聯盟副主席
議員 2.0
筆者執筆當日又去了
立法會 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的會議。這屆立法會以來,筆者除非有要事不在港,否則必去旁聽這委員會所有會議,「出席率」比不少成員為高!
今次會議的議程之一是政府滙報推動本地創意產業發展。當提到
「創意智優計劃」的撥款時,劉慧卿議員觀察到
香港貿易發展局也主辦了一些項目,便詢問政府官員,這些項目是貿發局自費自發去做,還是負責創意產業的專責部門─創意香港─的撥款和「功勞」。官員答「大部份」是貿發局自己做的,議員也就要求官員做份文件詳細列明,將來再交立法會。
其實,筆者坐在後面公眾席,使用立法會大樓的 wi-fi上網,不消一刻已可查證「創意智優計劃」已
撥款項目名單,看到貿發局已成功申請三個項目,佔獲批項目一成半之數,在項目數目上排行第一。
不可不說,席上有兩位議員其實是該計劃的
審核委員會副主席,但他們也沒有提供資料,是不知道還是不說穿?(筆者申報,自己也是審核委員會成員,但以上全屬已在網上公開資料。)
今時今日,當議員是否還是只懂問官員拿資料,然後慢慢等?議員與其一大批文件放在面前,何不打開電腦立刻搜尋查證議程相關資料?議員自己效率高一些,才是善用公帑。議員普遍資訊科技應用程度不足,又如何監察政府改善 IT施政?
連結:
微博 反映我們社會的特色
用了
新浪微博一些日子,雖然很多人常常說,新浪微博「源於」
Twitter,但愈用愈感覺微博與 Twitter 和其他社交網絡是不同的,而這些異同也反映中外文化和社會實況的現狀。
作為用戶,我認為微博是比 Twitter「好玩」的,也更易上癮。雖說微博以標榜明星名人吸引用戶,但有很多這些應該很忙的明星名人明顯地親自落場,還玩得很開心,也讓數以千、萬計的粉絲與他們直接溝通,這顯然與他們之前若有玩
Facebook 時的心態,完全不一樣。
為甚麼?微博的設計,雖然「與 Twitter 很像」,但的確改良了很多;Twitter 設計很簡單,總之建立一個讓人發出 140 字母的短訊,開放了應用程式介面,其他的 Twitter 便不理太多了。不過,在 Twitter 要回應一個“Tweet”,其實不太方便,令很多用戶互相回應的意欲減少,相反新浪微博若要作出「評論」回應,在介面上方便而且明顯。某名人發一微博後,在短時間內得到數以百計的評論,並不出奇,但在 Twitter 就較少見了。
Twitter 原本推出時在美國等市場是容許以手機短訊發出更新的,但隨平台發展,短訊的重要性下降了,在全球多數市場根本不支援以短訊更新。相反微博可說是「後移動時代」的產物。據新浪統計,有三分之一的微博是由手機透過流動網絡發出的,而顯然他們無論在內地或香港,大多不是以短訊而是透過智能手機發出的,包括 iPhone 和 Android 等。微博還可即時-支援上載圖片和視頻,讓智能手機用戶直接把剛拍的相片上載到微博,也是對用戶的一大吸引!
正因如此,使用微博的性質比 Twitter 較即時,這又令更多用戶覺得要經常“Check”住微博,結果可能便「成癮」了!另一個後果,是微博的內容變為較個人化。Twitter 上很多人對「早晨」、「我剛在那裡吃飯」這類 Tweet 頗為反感,相反在微博卻很受歡迎。所以,筆者總結微博的資訊質量仍未及 Twitter,理由可能包括:真正「有話說」的用戶比例較低,大部份只是圍觀者;閒聊和 hea 的話多了,專業內容相對便較少;而且微博中文為主,即總體資訊量也少了,如再有內容上限制就少上加少了。
筆者在想,這些觀察豈非中、外社會和人民言論環境的縮影?當然,對我們微博優勢以是較親切的中文為主,但怎樣才可令微博潮流更可持續,是值得反思的。
刊載於《Hitech》 2010年5月13日
Flash江湖追殺令
在商業上的合作關係,合之則來,不合則去,很少會出現趕盡殺絕的情景。但不知道從何開始,
Apple 和
Adobe 之間埋下了血海深仇,Apple 的幫主喬布斯更發出了江湖追殺令,究竟發生了甚麼事?
早在 Apple 推出 iPad 時,喬布斯已表明不會支援 Adobe 的 Flash 技術系統,至月初蘋果正式發表 iPhone OS 4.0 的內容時,更修改了 iPhone OS 平台開發者合約內容,明文規定將不允許開發者,透過第三方編譯轉碼程式製作 iPhone OS 平台應用程式,全面取締 Flash 在 Apple 平台上的生存空間!以後,開發者要在 iPhone OS 平台上開發應用程式,必須要以 C、C++ 或是 Objective-C 三種程式語言撰寫,不許透過其他第三方轉碼程式編譯為程式,把先前 Adobe 表示可提供這些程式編碼轉方案的招數拆掉了。
喬布斯更罕有地親自在 Apple 網站發表一篇長文,不留情面地批評 Adobe 的 Flash 是「個人電腦」年代的過氣技術,是造成電腦當機、安全問題的最大原因,不合流動通訊世代的觸控介面、開放網絡標準等所需,Flash 軟件的缺陷,令智能手機消費者的享受倒退。Adobe 首席執行長 Shantanu Narayen 回應則指,Apple 實際上是想獨霸軟件開發市場,與技術「毫無關係」。用戶、網民和評論者的反應則可謂一半一半,有人認為 Apple 是強行限制創意空間,但同意 Flash 技術耗費過多資源也大有人在。
Apple 將在未來大力推廣自己的開發平台,所以像 Flash 這樣的「跨平台」的私有技術平台,當然成為喬布斯的眼中釘!也正因 Flash 過往以此跨平台優勢,得以成為網上視頻、遊戲等的主要開發平台之一,Apple 就正是窺覬這個市場,要打破 Adobe 於網上視頻的 75% 佔有率的獨霸地位。Apple 可以說是支持使用新的 HTML 5 標準,而這標準是得到多家公司包括
Google 支持開發的;不過,HTML 5 至今仍在開發階段,未有真正應用。
顯然 Apple 和喬布斯是要把 iPhone 在重要而發展迅速的流動平台的優勢「用到最盡」,及強化往後與 Google 的 Android 和
Microsoft 等平台的競爭優勢。喬布斯在其給 Adobe 的分手公開信中,感性地說當年 Apple 是 Adobe 的第一個大客戶,更曾經是 Adobe 的股東,可謂「一起經過了很多」,但隨即力陳 Adobe 技術上的六宗罪,劃清界線。
不過,Adobe 也非省油的燈,相信把必會向 Apple 發動反擊。 Apple 今天所為,令人回想當年 Microsoft 對付 Netscape 瀏覽器,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筆者早已有感今天的 Apple 與當年的 Microsoft 不惶多讓。當年故事的令一主角 Netscape 結果今天已經不再,這又會否同是 Adobe 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