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24, 2012

就劉慧卿議員提出《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議案發言紀錄


主席,公共專業聯盟多年來一直關注新界規劃及發展土地用途等問題,曾經發表名為“重構城市布局”和“新界棕土利用”等研究報告。

關於新界東北發展區的討論,我們公共專業聯盟成員數星期前曾與發展局局長分享意見。我當時亦向局長反映,我們認為新界東北發展區應該按照新市鎮的方向重新規劃,並通過以下步驟,重新檢視新市鎮的定位及功能:第一,進行土地質量調查,認清規劃區及周邊地區的可耕地、村屋地、棕土地帶等確切用途,土地質量及潛在功能。第二,進行社會影響評估,參照國際規範,認清規劃區及周邊地區所有社羣的現狀、特點,以及面對搬遷重置的意願和適應能力。

我們認為,規劃時應該採納以下準則:第一,優先善用棕土地帶;即被廢置的工業或商業用地,而可以被重複使用的土地;第二,充分照顧本土農業可持續發展的目標;第三,發展劃界以鐵路站為核心;第四,擴闊研究範圍,包括北環線沿線從錦上路至新田一帶區域;第五,利用副都市中心概念,為新市鎮居民提供更好的就業配套;及第六,充分諮詢,令各方持份者擁有平等的參與和決策機會。

就着香港土地發展事宜及新市鎮和土地使用的課題,我們已成立研究小組繼續跟進,但今天我希望特別在此指出的是,對於政府現在的新界東北新發展區中部分“其他特別用途”,例如“商業及研究與開發”、“研究與發展以支援落馬洲河套發展區”、“特殊工業”等規劃,我會特別關注。

根據我們從發展局的瞭解,局方就這些建議用途,包括發展甚麼研發、甚麼產業,至今尚未有十分具體甚至概括的概念,與相關的其他政府部門例如創新科技署的討論,似乎尚屬初步,更未有與相關的業界,包括創新科技、資訊科技、電訊業、數據中心等行業進行諮詢,令人擔心將來如果按照現時的規劃進行,政府的現有創新科技支援政策,以及業界能否配合,甚至能否與現有規劃中的建設配合,例如科學園等的未來發展,究竟與新地區產生協同效應,還是競爭呢?我跟一些數據中心的同行討論過,他們告訴我,其實在一個內陸地區做這些工作,不是最好的發展用途,也不是最適合的地方,這些令我們十分擔憂。政府的土地發展政策,將來很可能跟當局聲稱的一些工業用途和就業、產業發展目標脫節,也未能達到預期的效果。

基於上述的準則,我認為我們必須重新全面諮詢,而新的諮詢也可以很有效率地進行,無須拖延太多時間。

因此,我們支持劉慧卿議員的原議案和馮檢基議員、范國威議員的修正案,但很可惜其他議員的修正案,由於拒絕要求政府重新進行更廣泛的諮詢,我是未能支持的。

主席,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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