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21, 2012

就梁耀忠議員提出《締造傷健共融社會》議案發言稿


主席,我支持梁耀忠議員的原議案,和各位議員提出的修正案。我特別想提出來討論的,是郭家麒議員提出的「保障有特殊學習障礙的學童的學習需要」。其實,面對這障礙的,不只是學童。

主席,香港是一個國際都市,社會資源充裕,資訊科技基建完善,我們應該利用我們的優勢,改善有特殊需要人士的生活和學習質素。有見及此,我們更加有必要負起履行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扶助弱勢社群及保障其權益的責任。在運輸、醫療、基建配套等傳統服務以外的範疇,我們亦應該為殘疾人士提供協助,收窄他們在生活上資訊科技的應用與平常人的差距。

舉個例子,曾經有機構計劃希望向關愛基金申請撥款,提供智能手機和月費計畫津貼服務。利用3G/4G的手機網絡,為聽障人士提供即時的面對面視像通話服務,甚至緊急的即時傳譯服務。雖然最後計劃不獲通過,但正正就示範了殘障人士使用資訊科技的可能性。

政府近年推動數碼共融的措施,包括無障礙網頁運動,和撥款資助無障礙輔助科技研發等。根據香港失明人協進會發表的2012年網站無障礙程度測試報告指出,相關計劃推行至今,雖然本地網站無障礙程度有可見的改進,但仍與國際標準差一段距離,可見政府確實需要投放更多資源到相關工作之中。然而,根據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今年5月提交的數碼共融進度報告顯示,無障礙網頁運動在2012至2013年度只有200萬元撥款用以鼓勵無障礙網頁發展。200萬會用來做甚麼?

進度報告列出了幾項措施,包括:呼籲大專院校將無障礙網頁課題納入資訊科技課程內;為資訊科技人員、網站設計人員和社會服務機構舉辦有關無障礙網頁的研討會和工作坊;與平等機會委員會合辦嘉許計劃。

是不是殘疾人士的實際需要只用區區200萬,主要只搞吓推廣教育活動就夠? 單單是失明人士,香港已經有超過12萬人,上肢或者四肢殘障的人士都接近5萬。既然有這麼多的受眾,何不再進一步,要求受資助的非政府機構採用無障礙網頁指引,另外再推行例如制作無障礙網頁的退稅優惠或其他形式的資助,鼓勵私人機構投入無障礙網頁運動,令殘疾人士能在更多方面的服務中受惠。

另外,無障礙輔助科技研發方面,辦公室只是撥出360萬,只有9個項目可獲資助,平均每個項目都是只得40萬,資助是否不足呢?今天出版的週刊報導,承辦這個研究計劃的機構的財政紀律似乎出了問題,有些項目負責研發的機構有些連應得的資金都仲未收唔到,這可能是政府監管的問題啦,但暫時撇開這嚴重的管治問題,報告提到項目的製成品都是可供下載和免費派發,9個項目當中有軟件,亦有硬件。就當作軟件只在網上流通,所需資源有限,試問40萬可以生產到幾多套硬件,再分發到有需要人士手上呢?其實,研發計劃根本無資源把技術應用帶到用戶身上。

再舉一個例子,香港失明人協進會的無障礙電子學習支援計劃向優質教育基金申請的撥款,到明年4月到期,都只得三百八十幾萬。他們研究利用電子學習材料及輔助硬件/軟件協助有閱讀障礙的學童吸收知識。這些都是殘疾人士的急切需要,早幾日電視新聞大家都可能看到一位失明的中學生,如果無這特殊電子書,就要每日拖住個行李箱返學,我們於心何忍?政府對他們的協助是否應該與其他弱勢社群的服務看齊,給予他們更多長期資助呢?

除了身體殘障人士之外,我們還要顧及患有肢體殘障和閱讀障礙人士的需要。現在只有少於百分之一的新出版書籍為有閱讀困難的讀者,包括殘疾和閱讀障礙人士提供合適版本。 政府應該多鼓勵出版商與殘疾人士機構合作開發更多可供有閱讀困難的讀者的合適版本,包括諮詢修例,豁免供閱讀障礙人士使用刊物的版權,令更多殘疾人士受惠。

主席,我謹此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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