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16, 2013

就《善用公共財政 加強香港經濟創意動力》修正案發言稿

1. 主席,多謝梁繼昌議員今日提出的議案。他的議案,有幾個地方吸引我,他說,香港經濟缺乏創意動力,嗱,我們通常比較少用創意動力形容經濟,我覺得梁議員正正是看出了香港經濟所欠缺的,創意、和動力。所以,他建議政府提高人力資本及社會基礎建設的投資,我亦完全同意。

2. 不過,聽了幾位同事的發言,吸引其他議員的,似乎是「擴闊稅基」,很多人都有意見,梁議員已經解釋了他廣義的意思,不過,大家似乎只用窄義的理解,證明有些用詞中了毒,不可再用。我會支持梁議員的,也希望大家都再考慮一下。

3. 香港經濟一直依賴金融、地產等容易受全球波動影響的行業,善於累積財富但創造財富方面卻比鄰近地區遜色。近幾年每次有競爭力排名出爐,不論香港排名升跌,總有人說香港光輝不再,經已被某某城市取代。點解香港的競爭力排名會跌?睇清楚啲,在很多排名都是說香港的創新、創意的不足,下降。

4. 香港其實不缺發展創新科技的條件:基建、教育、法制、稅制、資訊自由。結果,在2013全球競爭力指標香港得分最低的是「創新」。世界經濟論壇創始人兼執行主席施瓦布博士曾經預言,未來經濟體之間會以創新能力一較高下。

5. 我支持今日梁繼昌議員提出的議案,是因為我們講創意不應該只講創新、科技,那些什麼新經濟產業,其實傳統經濟、整體經濟,都要創新。面對人口老化、青年和勞動人口減少,香港要擴闊經濟產業、創造更多向上流動的機會,這就是香港經濟所需要的『創意動力』。

6. 香港政府過去十多年也有嘗試推動創新產業,但到今天仲未發展到可以支撐和帶動香港經濟。以往政府在施政報告和財政預算案經常表示重視創新科技,但可惜看不到政府以推動科技為要務,更遠遠不及『搶地』建屋方面積極。房屋和土地規劃需時十年以上,培育出科研人才,發展科研企業和推動科研成果商品化,都是同樣需要政府長遠投入資源支持的。

7. 我的修正案的目標是加強發展創新科技,成為香港經濟所欠缺的『創意動力』。具體來說,包括四大方面

一、 加強科技教育

葛珮帆議員剛才講在各級學校教編寫程式的重要,政府的數碼21策略諮詢文件內也有建議,葛議員的修正案與我的很相似,我會支持。

近年,全世界不少國家都面對STEM人才短缺,互相爭這些人才。什麼是STEM?Science、Technology、Engineering、Mathematics。科學、科技、工程、數學。全世界都需要更多這些人才,香港也一樣。近年香港越來越少人修讀ICT科目,但科技人才培養要從基本教育做起,使學生由小學、中學,高中以致大專接觸和學到的科技都與時並進。我的辦事處及電子學習聯盟在今年三月至七月期間通過訪問家長、校長、學校資訊科技統籌主任、電腦科和其他老師,檢討香港中小學的資訊科技教育。研究結果顯示學校電腦、軟件及網絡設備參差,課程大綱過時,學生能力差距大,電腦/ ICT科課時和師資不足。

政府應該增加教育方面的經常性開支,特別是改善學校電腦和網絡等硬件、更新課程、加強教師培訓等各方面改善香港的科技教育,培育有創新思維和能力的新一代。

二、 營造優良創業環境

企業和投資者渴求有潛質商業化、國際化的項目和人才。使更多投資者參與創投、政府政策和企業的創業支援都有利創新和科技創業的環境。有投資界朋友向我說,在香港較難找到有機會達國際規模的意念值得投資,然而政府對投資者支持亦甚少,其實兩者正是個惡性循環。2011年統計處數據顯示只有3%工商機構曾進行技術創新,然而多數先進國家研發經費主要來自企業,其次方為政府,比例大約為六四。提高香港工商界科研投資,改變短視近利的取態,除商業考慮外,亦可由政府政策帶動。例如研究將投資於本地企業的創投基金納入投資移民計劃,幫助天使投資者和創投基金培養人脈和提升管治水平,通過稅務寬免、配對基金等方式鼓勵大型企業撥出部份資源投資於小型新創企業。

三、 支持本地應用科研發展及技術轉移

梁君彥議員提到本地科研不足和業界的希望,我是支持的。科技業投資週期長,風險高,變數多。不少在大學內從事科研的學者曾反映,大學對學者要求側重出版學術研究論文,院校評核教職員工作表現的標準亦不鼓勵應用研究及科研成果商品化,學者寧願專注研究和出版論文,多於花時間處理技術轉移工作。接觸大學團隊的企業取態傾向保守,期望研究團隊以「即食」速度「包生仔」,不願意投放資源和冒險。因此,政府除撥款,更應檢討對大專院校的評核準則,適當地提供誘因,從根源出發鼓勵研究人員進行技術轉移和商品化。

香港目前的情況是,即使政府高層願意為創新投放資源,但礙於行政方式繁複,業界要為得到支援要長年累月『跨欄』。我認為香港應該為企業拆牆鬆綁,使他們能加強創新。有業界向我反映,受創新科技署資助的研究機構面對『微管理』,需要花大量時間處理資源申請,不時要向行政人員解釋研究工作,而且彈性較少,令研究人員的效率不免降低。業界一直希望政府重新長期投資,重視適合香港發展的應用科研發展。

四、 協助本港科技企業發展本地、內地及海外市場

受創新及科技基金資助的研發成果現時可以通過創新科技署轄下的公營機構試用計劃在公營機構內試用。我建議當局放寬申請資格及可試用研發成果的機構,讓科研成果可以打開本地市場。

另外,為創造科技研發的市場,政府應該身體力行支持本地科技公司。南韓政府透過限制大企業參與政府外判項目競投的資格,少於八億韓圜的工程招標,折合約570萬港元以下的政府外判項目,只讓員工數目三百人以下的公司參與,使中小企有機會取得政府採購合約。為何其他國家地區能做到本地優先,而香港政府墨守成規?政府有能力將資源用於支持本地科技企業之上。例如單仲偕議員修正案提出『容許企業在申報盈利時,可雙倍扣除培訓僱員、購置環保設施和科研等開支』的建議,我是支持的。

8. 葉建源議員的修正案提出增加常額編制中的員工數目,減少合約員工。其實不少外判臨時合約方式受聘於政府和公營機構的資訊科技界從業員都反映他們得到的員工福利、薪金等都比直屬合約員工差,因此這點我是支持的

9. 我亦同意葉議員和何秀蘭議員的修正案都提及政府不應該單靠每年各種一次過『派糖』措施處理民生問題。因為雖然每年一次例如電費或公屋租金寬免等對有需要的市民有幫助,長遠而言是治標不治本。因此我贊成政府研究擴闊稅基,提高經常性開支來改善社會福利。

10. 主席,創新科技有潛力促進傳統行業升級轉型,帶來增長動力。政府應該多撥出資源支持創新科技業發展,制訂長遠、全面及具體的科技產業政策,亦應該檢討科技政策散落於多個部門,公共資源投放方式僵化的問題。希望各位議員支持我的修正案,主席我謹此陳辭。

原議案及經修正的議案:
http://www.legco.gov.hk/yr13-14/chinese/counmtg/motion/m_papers/cm1016cb3-4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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