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30, 2013

就《制訂政策時需以'港人優先'為依歸》議案發言稿

主席,港人優先,who can say no?是出現了什麼問題,我們社會才發現,原來自己地方都要爭取自己優先?

香港社會的特色,是個移民社會。我們香港人,大部分都是幾代以內的移民之後。過去香港人都好包容,無論你的籍貫是什麼,廣東話講得好定唔好,大家都可以做個香港人。

的確,好像范國威議員所講,種種的中港矛盾,加上香港回歸之後,香港表面上就話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實情心底裡清楚知道政治和特區政府施政的現實,是阿爺話事,市民大定特首大?還是中央大?唔駛問啦,梗係中央大啦!

再加上在文化方面,隨著香港的成長,在面對外來特別是迅速地從內地來的衝擊,本土價值抬頭,這亦是很自然和合理的事,對香港文化保留和承傳,亦是一件好事。

並且,這趨勢在回歸十幾年後,有升無減,阿爺對香港無放鬆,反而要提倡「新香港人」,即是講明想要以他們的「人口政策」溝淡我們這些「原香港人」,溝淡我們香港人的核心價值。當然,佢想就一定想,但佢成功與否,又未必。

主席,談到「港人優先」,由港人港地、港人港奶,以至到幼稚園、大學,遲些當然會蔓延到小學和中學,顯然,這些都是爭奪有限資源的問題,明顯特區政府在政策上缺乏規劃,完全無遠見,所以,我特別同意梁繼昌議員提出,香港政府多年來沒有就香港的人口變化制定全面政策,令社會上一些服務和產品出現供求失衡才激發起更大的矛盾。面對這些問題,特區政府不能只做些小修小補,每次都搞個港人港乜。如果這樣,香港面對的中港資源爭奪問題恐怕只會蔓延到更多地方,長遠香港的經濟及社會發展,將會仍然無方向,無規劃,這樣的話,恐怕香港只會無未來,無希望。

主席,單程證這個問題,我們亦不能逃避。我去年在內會都問過政務司司長,香港可否取回單程證的審批權,但政務司司長話無得傾,因為基本法。剛才梁繼昌議員都講過,基本法廿二條,的確是說中國其他地區的人進入香港特區須要辦理批准手續,進入香港特區定居的人數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徵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確定」,我們如果香港對這數目,可能多些,因為有很多人即使家庭團聚都要等三、四年,可能少些,因為近年來聽說有些時候根本用不足那個限額,為什麼我們不可以主動與中央政府傾吓?還有哪個地方連進來人口也連審批權都沒有?

美國著名經濟學者 Richard Florida 的創意經濟研究和他認為對現代城市的經濟發展最重要的三個"T",相信大家很多位都聽過,這三個"T",分別是Talent(人才)、Technology(科技),和 Tolerance(包容)。巧合地,今天我們的兩個議員議案辯論,都與「包容」有關。

Richard Florida 的研究清楚指出,對移民越開放的國家,對打擊各種歧視越努力的國家,包括對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包容,他們的競爭力、國民收入增長、研發、創新、創意和創業的成果,都比其他國家做得好。同樣地,香港過往幾十年的開放和包容,正正帶來我們過去享受的成功果實。不過,可能這些國家的移民來源,不會好像香港一樣集中,不會好像香港連審批權都無,所以我們亦要承認,香港面對的問題是不同的。所以,我們公共專業聯盟曾經提出人口政策的改革方案,包括以計分制引進香港所需要的人才。

的確,港人優先有誰會反對?,並且根本再很多地方已經是港人優先。但與此同時,我們要平衡香港作為一個開放社會的包容性,不要讓一些政府政策失誤的後果,和內地一些惡意溝淡香港的潛在政策影響,把我們推向過分的保護主義,甚至歧視的傾向,不要激化社會矛盾和撕裂。

主席,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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