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18, 2013

就《提振香港數理學術水平風氣,全力支援主辦國際數學大賽》議案修正案發言稿

1. 主席,我需要申報,我是 2016年第五十七屆國際數學奧林匹克的其中一位顧問。

2. 我支持葉劉淑儀議員的議案,和這個比賽的原因很簡單,因為在香港的中學DSE文憑試制度下,無分文理,有一個副作用,就是高中生選科數目少了,理科學科受到很大影響,學生已經不可能可像我以前,phys、chem、bi、A-math(數理化生物)全科去讀,新興的資訊及通訊科技(即ICT或電腦)科,修讀的同學都少了差不多一半。

3. 主席,很多先進國家都對修讀STEM科目的學生人數下降關注,STEM不是樹幹,是Science、Technology、Engineering和Mathematics(科學、科技、工程、數學),在現今科技世界,肯讀科學的人越來越少,出來從事科技行業的人力質和量嚴重不足,這是一個危機,亦是浪費了我們經濟上爭先的機會。美國總統奧巴馬在金融海嘯後曾經多次公開講過,不希望成績好的學生只顧讀商科金融,目標從事投機性的行業。香港近年這個現象,高中生爭住入讀國際金融,失衡已經到了極不健康的程度。

4. 主席,這個數學比賽,可以提高同學間對數學的興趣,和同輩間的認同。其實不單只數學,我都支持香港舉辦更多的學術比賽,培育學生的思維發展,鼓勵創新,最重要的是讓學生有個目標、有個方向去奮鬥 。

5. 不過我都留意到幾位議員的修正案都刪去原議案就推動數學比賽的具體措施,可能對原議案比較集中對數學科或者集中對最質優生的支持,產生一些自然反應,本能反對,不過我覺得也不重要,大家今日有這討論總是好的。

6. 正如張國柱議員的修正案所言,即使多了學生參加這些數學比賽,亦非代表整體社會的數學能力便會相應提升,但這不代表辦就不好,不值得支持嘛。等於奧運,我們不認同中國、蘇聯訓練運動員的方法,不代表香港不派運動員參加,或者如果香港有能力都不申辦。辦一次比賽只是開端,重要的是能透過這埸賽事,引發起政府和廣大社會對數理能力的關注,從而推動進一步的跟進工作。故此我贊成葉建源議員的修正案,因為要從根本的教育制度和課程編制著手,不要考試主導,反而要提升更多市民的數理水平才會有更顯著的效果。

7. 我的修正案主要加入要求落實根據政府《2014數碼21資訊科技策略》諮詢中建議的,「將程式編制納入基礎教育,進一步提升中小學生的數理邏輯及解難能力」,以讓他們可以靈活使用資訊及通訊科技,迎接未來的機遇和挑戰。

8. 不過,我要解釋的,是這絕對不是說,要訓練所有學生做程式編寫員(programmer),他們將來選擇做當然好,否則,最基本就是,未來他們不會叫自己做電腦盲!科技發展是不會等人的,我們剛才在質詢時段講過的Bitcoin,很可能將會反轉世界金融秩序,這只是一個最明顯的例子,如果我們不懂,太過保守,或者相反不懂得平衡和處理風險,機會是不會等我們的。所以,這個建議的目的,是建立這個認知(literacy)。

9. 不過,不要以為咁多年輕人都咁叻打機,就以為他們懂。中聯辦主任張曉明都說過,香港的年輕人不應該只做高科技的使用者、消費者,而不做高科技的創造者、創新者,即是香港人只會買,香港經濟卻無貨賣。張主任這個意見就不算干預香港事務,只是講出一件大部分香港人當局者迷的客觀事實。

10. 程式語言需要用數理邏輯的思維,數學底子好自然更易於理解。要各級學生學生學懂編程並不是我一個人提出的。美國的非牟利組織code.org剛在上星期舉辦了名為Hour of Code的活動,鼓勵學生抽一小時學習編寫程式。活動得到奧巴馬總統支持,許多明星包括在電影扮演喬布斯的Ashton Kutcher都有參與,第一天已經有三百萬學生參與,一星期之內,來自全球170個地區的一千五百萬學生參與 。

11. 但事實上,我們香港的ICT科的課程指引,很多人都指出,已經由電腦科舊到變成電腦歷史科,而最近教育局明知全香港只有一成學校的網絡和Wifi基建足夠推行電子教學,竟然仍然只提出資助不足一成,即一百家學校去更新他們的網絡基建,有錢唔投資喺我們的年輕人身上,我都唔知仲要點講局長你先肯做!我們說三年做好,你就話五年,我都唔想好似打死狗講價咁,更加對手是香港政府這個大財主!

12. 我們一直都視新加坡為競爭對手,但事實上至少在經濟、科研等方面,香港還有沒有資格,與新加坡平起平坐呢?新加坡有好完善的吸引人才計劃,當地由中小學開始已經開始發掘人才,舉辦很多科普活動和比賽讓學生參加,到大學階段當然不少得有獎學金以及唔同的支援計劃。學生讀完書都唔怕冇出路,因為政府有很多資助提供給科研事業,學術界和新加坡本土市場都有很多選擇。除了本地人,外地人都可以透過不同的獎學金計劃去到新加坡進修和工作。

13. 我想講的是,人家這麼著緊科研人才,而我們政府卻連Google放棄在港興建數據中心都愛理不理,成本又升,人才又唔夠,我們的競爭力點會唔跌?長氣都要講句,政府應該盡快設立科技及通訊局,統籌資訊科技政策,不要浪費本地培訓的數理、科研等人才,否則我們辦幾多次比賽,風光過後都只係浪費機會。

14. 最後,我想講講政府對業界或公民社會團體希望吸引國際大型活動來港的支援不足的問題。可能有些同事覺得葉劉淑儀議員原議案咁長,叫政府做咁多嘢,有些意見,但我對這些困難就感同身受。

15. 多年來我都希望協助吸引國際著名的資訊科技及互聯網的大型會議來港舉行,政府把口就支持,但就係得把口!香港本身做大型會議的設施不夠,做展覽就得,做會議就差得遠,新加坡地方至少多我們三倍。我們要求政府支持,政府話得呀,你申請成功後,咪來申請資助囉,喂,玩嘢咩!人哋其他國家地區,是先確定撥款,後申辦㗎,香港咁官僚,唔即刻輸哂已經算好彩,仲點同人競爭?其實要得到支援的國際盛事好多,唔通次次都做個動議辯論,還要葉劉淑儀議員來動議,香港真無面。

16. 至於,要不要政府全數付炒,我覺得也未必一定要全部,但政府不可以推卸責任。的確,香港支持基礎教育不足,但不代表我們政府不可以支持其他有意義的項目。

17. 本人謹此陳詞,請各位同事支持本人的修正案,多謝主席。

就環境事務委員會訪問南韓的報告的議案辯論發言稿

1. 主席,我也參加了這個環境事務委員會的南韓考察團。

2. 主席,這個考察團給我最大的觀察,是南韓早已發現和開始處理廢物問題與經濟發展的關係,而我們香港只是議而不決,循環回收再用和引入先進焚化技術停滯不前,堆填區爆滿。

3. 我們拜會首爾市議會時他們指出,他們用的手法不外乎是棒子和胡蘿蔔。一邊立法,另一方面就提供誘因:管理費資助、改善社區設施等。南韓的環保工業不但能就政策的發展而受惠,製造不少工作和機會。政府推出「延伸生產者責任」及其他環保政策時,更為不同企業創造科技創新機會,促進更多外銷貿易到歐美國家和合作交流。

4. 首爾衿川區(Geumcheon)區政府向我們介紹了廢物收費及廚餘回收的系統,其中他們在小區設置 RFID(射頻識別科技)廚餘回收站,很簡單就是 像八達通的一張智能卡,嘟一下,垃圾筒蓋打開,市民就可以把廚餘放入去,機器一磅重,就按量收費,資料更實時上載到伺服器上。當地區政府認為推動創新科技沒有什麼太困難,更重要是得到小區管理和居民的支持。

5. 我們香港現在亦正在諮詢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我與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傾的時候,我亦建議採用適當的射頻識別科技協助處理將來的收費系統,很希望政府可以充分採納最新和最適當的技術。

6. 科技發展真的是南韓環保工業政策的重要部份,從堆填區的燃氣和電力生產到氣味控制,以至各種不同的堆肥科技,政策與科技發展互相帶動。在仁川市的首都圈堆填區是一個好例子,不像我們心目中的堆填區。這大型的堆填區第一期已經填完,成為有三/四十米高的山丘,改建為高爾夫球場,明年還會舉行亞太高爾夫球大賽。香港和韓國的堆填區,用的科技都差不多,不斷發展「轉廢為能」。

7. 香港其實亦有很大的潛力去利用堆填區的氣體轉廢為能,例如近年將軍澳工業邨已經成為數據中心的集中地,大型數據中心已經有大約十二間,其實近年已經有些現有或者規劃中未來的數據中心都在考慮利用堆填區的氣體作為再生能源,香港政府應該加強支援和便利這方面的發展,才是適當的善用資源。

8. 另外,我們參觀了江北廢棄物回收處理廠,由南韓政府全資擁有和運作,工人從社區聘請,部份為殘障或需要社區支援服務人士,成本的六成可以回收收入取回,例如他們回收部分塑膠製成「垃圾製成燃料」可供電廠作燃燒使用。政府的參與,的確有助帶動本土廢棄物回收業的發展,香港值得效法。

9. 最後,我們到訪三星建造在東大門的大型展覽中心的地盤,特別令我感興趣的,是他們全面使用 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科技和以 ERP
(企業資源規劃)系統全面實時掌握設計至物料使用,大量利用預先製造模
板,減少浪費建材和建築錯誤。這些科技例如BIM並非新事,只是香港政府
雖然有局部使用,但未有全面要求必須採用,商業建築墨守成規。

10. 最另我激氣是向我們介紹他們點使用BIM的韓國朋友告訴我們,他是多年前從香港最初聽過BIM的,結果有徒弟無師父!好彩,今年建造業議會開始大力推動BIM的培訓,但真的須要政府的規劃使用,唔好再墨守成規,落後於人。

11. 南韓環境部的副部長和官員與我們會面分享,再次解釋他們的政策經驗,其實政策手段不外乎經濟(例如棄置和製造廢物收費、補貼等)、規管(例如危險廢物、限制可棄置產品、包裝限制等)、合作(例如公私營合作、自願協議等),和教育(例如培養認知、培訓、經保標籤等),多管齊下,加上數十年來立法限制廢物處理,包括建築廢料、電子產品等,甚至汽車。

12. 至於怎樣得到社會各階層、政黨和商界等的接受,看到韓國(甚至台灣)環保發展與民主進程掛了鉤的關係,香港的真民主路難行,怎不令人對香港前面的路擔心?

13. 不過,最終還是南韓肯試,肯做,肯改。香港政府就是不肯為自己定目標,不做不錯,其實最錯。

14. 多謝主席。

Wednesday, December 11, 2013

就《加強推動基層醫療發展,改善長者醫療服務》議案發言稿

主席,今日麥美娟議員提出的議案,不但是不少市民切身處地面對嘅問題,更加是長遠影響香港醫療系統以致公共財政的問題。

香港人口老化速度逐漸加快,預期壽命延長加上低出生率,令香港社會撫養比率上升。現時每1000名適齡工作人士支持355名受供養人士,預計到2041年,這個數字將增至每1000人供養712人。市民因為各種原因愈來愈不願意生育,政府雖然在人口政策諮詢建議多種鼓勵生育措施,亦鼓勵市民生育,然而取而代之的是一孩甚至無孩家庭,更加成為主流,家庭供養長者的負擔越來越重。

在這種趨勢之下,預計未來長者醫療和社區照顧服務等的需求只會不斷增加,會對醫療及福利制度構成壓力。香港的公立醫院提供全面、可靠而便宜的服務,市民對公立醫院普遍較有信心,公私營醫療失衡。

但正因如此,公立醫療系統壓力龐大,公立醫院的醫生護士長時間工作,不少長者和長期病患者往往要等一年半載先可以見專科醫生幾分鐘;好啦,終於排得到入醫院做手術,病房就因為病人太多,護士人手唔夠,個個做到冇停手,仲要加床加到出走廊。

已經退休的長者好多都冇固定收入,但健康不比以往,因此佢地係最需要使用公營醫療服務的一群。長者常見的健康問題例如骨科、眼科和內科等的公立醫療輪候時間跟數以月計,例如老人家常見的白內障、青光眼,分分鐘要等幾年先可以去公立醫院做手術。

我知道有不少長者,有糖尿病、心臟病、關節退化、腦退化症等慢性病,他們排唔到政府資助的老人院床位,又不能負擔私營醫療服務的昂貴費用,只能夠排公立醫院,等到頸都長,健康不斷惡化;他們的另一半或者同樣年長的子女因為要照顧長者起居,搞到身心俱疲,自己嘅健康亦變差,變成一個惡性循環。

政府於2008年3月所發表的醫療改革諮詢文件中,除研究醫療融資的問題外,亦提出加強基層醫療的建議,加強基層醫護服務跟進市民健康和為其他醫療服務擔當守門員的角色。我認同這個方向,但目前政府提供的長者基層醫療服務尚不足應付未來的人口老化帶來的整體醫療服務需求。

原議案和修正案中提出的多項建議之中,我認為有幾點政府應該優先撥出更多資源:

長者基層醫療方面:

電話預約服務方面的意見,今晚聽了很多,我是IT界,但今次都不會堅持只用科技,張超雄議員和何俊賢議員提出要真人接線對長者真的是很重要。

政府應該增加醫療劵金額和發放數目,並將申請年齡由70歲降至65歲,甚至60歲,令更多長者受惠。

另外,政府可考慮為經過通過入息和資產審查的低收入長期病患者設立醫療劵計劃,使他們都可以得到醫療費用資助,減低經濟有困難人士的經濟負擔。

普通人去私家診所洗牙、補牙要幾百蚊,如果鑲牙或做假牙就更加貴,好多長者都未必能夠負擔。政府應該增加公立牙科診所的資源和人手,並應該為無法負擔牙科專科治療的低收入長者提供資助。

預防勝於治療,定期檢查可確保牙齒健康,省卻昂貴的治療費用。我贊成郭家麒議員建議,設立‘長者牙科保健計劃’ 和增加精神服務資源,為長者提供定期檢查和提高護牙知識,因為缺牙會影響老人家咀嚼食物和吸收營養。

長者社區護理方面:

政府以「居家安老為主,院舍照顧作支援」的政策方針規劃服務,鼓勵『居家安老』,但無法入住院舍的老人家好多患有慢性病,行動不便,因此需要社區照顧服務。

但日間護理中心的輪候期漫長,而且服務範圍有限,出入需要接送,政府應增加資源和促進私營外展護理和社區照顧服務。

體弱長者需要長期護理,照顧者壓力大,護理長者需要知識。但政府資助的家居照顧服務名額少而且只包括辦公時間,有不少照顧者想搵人24小時照顧長者一係要排隊入資助院舍,否則不符合資格就要自己搵辦法,例如安排長者入私營老人院,可以負擔的就請外傭照顧。

社會對這類服務有龐大需求,希望政府增加撥款,擴大“社區照顧服務劵”試驗計劃,放寬適用地區和申請資格,發出更多服務券資助營運者和使用者,讓有需要的老人家使用社區服務提供者的服務。

最後,我贊成張超雄議員提出政府應增加醫療服務資助,配合醫管局各聯網檢討資源分配,改善輪候時間長、床位不足、人手短缺等問題。要提供更多基層醫療服務,希望政府增加資源於大學培訓家庭醫學專業的醫護人員,配合基層醫療服務發展,減少公營醫療系統的壓力。

主席,我贊成今日的議案和各項修正案,希望政府增撥資源和檢討目前資源分配,幫助確切有需要的老人家使用公帑資助的醫療和社區護理服務。多謝主席。

Friday, December 06, 2013

就《'不包括土地'政策》議案發言稿

主席,聯合國對於具生態價值和有原住民的地方,是有一套規劃指引和發展方法,名為21世紀議程(Agenda 21),是一套國際認可,在複雜的情況下都非常有效的處理方法。我們公共專業聯盟不久前就海下的發展,提出的建議,正是跟從21世紀議程而定出的。我們倡議整體觀地睇這些問題,進行全面、整個地區的環境影響評估,需要同所有的持分者商討,更要為對社會、民生、交通運輸、污水處理和水質等各方面影響,都要充分考慮。

好可惜,香港的規劃署和漁農自然護理署,在考慮在香港被郊野公園所包圍的土地,卻沒有用這套方法或思維,反而當城市規劃咁嚟做,咁嗰度唔係城市嚟㗎嘛,反而是自然生態敏感的地區,咁梗係出事啦!

如果我們係小心地用21世紀議程的方法來處理這些被包圍土地,納入各持分者意見和需要,咁每個地方的處理當然可以不同,但而家我們香港處理的方法,就只是將有關土地納入發展審批地區圖和分區計劃大綱圖這些法定圖則,生態敏感地區不受到保護,發展商仍可使用其他方法改變土地用途,猶如無王管。這些例子,多不勝數。用規劃發展的方式處理有生態保育需要的地區,是給了村民錯誤的期望,咁仲唔起得樓就起?將鄉郊城市化,一定出事!

例如,位於米埔后海灣的部份地段,與尖鼻嘴和米埔一帶的后海灣地帶,早年已被評定為國際重要濕地。2013年11月,城規會竟然在發展商根本沒做好生態評估下,「有條件」通過長實發展豐樂圍項目,允許發展商在2017年11月前建造19幢豪宅,涉約2,000個單位,這片后海灣濕地將變成豪宅區,在高生態價值的濕地搞發展,立下極壞先例。

發展商的方程式就是先爭取將「自然保育區」改劃為「綜合發展及濕地改善區」,接受條件是找個非政府機構合作「公私型合作」發展,找到後就聲稱可以令濕地功能「零損失」。但在這豐樂園例子,搞了多年後,合作伙伴結果都與發展商在處理濕地基金的問題上有分歧,退出發展計劃。但城規會依然通過發展商最後申請,只要發展商在期限前提交濕地營運基金計劃及相關生態評估報告等,就可以落實項目。但實情是,城規會通過項目後,公眾日後已無法監察,政府部門同發展商閂埋門自己傾掂數就得。

其他發展商在其他自然保育區提出發展計劃,還有恒地最近在南生圍提出發展計劃,地盤面積逾527萬方呎,建960幢洋房及五座17層高住宅,總樓面面積達330萬方呎,將來可能亦被城規會通過。城規會其他傑作,還有當中白腊估計可建超過70幢丁屋,而鎖羅盆的例子,亦是由荒廢多時的村落,到有人突然話要復村,再到靜靜雞有人大量斬樹,又是「先破壞,後發展」,結果,鎖羅盆分區計劃大綱圖,可用來起丁屋的「鄉村式發展」地帶,由2.51公頃跳升至4.12公頃,預計起134間村屋,與國家二級保護植物區域貼到實,簡直離哂大譜!

海下亦都是我另一個行山的至愛地點,又係咁隔涉,但海下灣可以說是三面環抱,水流平靜,水是我見全香港可說是最清澈的,我們點可以讓它又變成發展商的揾錢工具?

香港而家好欠賣幾萬蚊尺的豪宅咩?盲搶地起公共房屋都算另一方回事了,但將濕地呀、郊野公園用地呀,用來起豪宅,這算是什麼公眾利益?

規劃署把關亦是不力,話是平衡了保育與村民利益,就劃地滿足居民自稱「一半」建屋要求,但又「承認無法核實居民的建屋需要評估」,咁即係村民開個價,除二就得啦?保育團體提交的意見書就踢爆,實情嗰度已無村民居住。城規會已經做到咁,是不是以行動支持政府提過的在郊野公園附近或邊緣土地興建住宅,暗中將香港五十幾幅「不包括土地」,偷偷地俾人去起屋,最終只有好少能納入郊野公園,昨天大浪西灣變成極少數的幸運兒?

主席,不包括土地被人以法定圖則這條路攞去起樓發展,絕不不能接受,絕對破壞生態環境,絕對危害公眾利益,所以我支持胡志偉議員的原議案、陳家洛議員和陳志全議員的修正案,反對魯盧偉國議員的修正案。

多謝主席。

Thursday, December 05, 2013

就毛孟靜議員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議案發言稿

主席,今天我們又在一個月之內,第二次在立法會有議員提出以權力及特權法,要求透過無論是政府本身,或者是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先生,或者是通訊局主席何沛謙先生,出示在審批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申請的過程中的相關文件,我們集中關心的主要是那四份顧問報告。今次毛孟靜議員提出的特權法議案,比較四星期前我提出的動議和郭榮鏗議員的修正案,是進了一步,要求委任一個專責委員會,要求王先生和何先生到委員會作證。

主席,政府一定是以為,我們香港人已經開始淡望香港電視不獲發牌這件事,再也無十萬人上街,再也無人連續多晚在政府總部集會,今次的特權法動議辯論,相信都無法通過,也無法挨到上次的十多個小時。

不過,局長你真的以為香港人會忘記,會放低,你就錯了。無錯,香港人各有各忙,的確好難晚晚來示威,但我這一個月見到任何朋友或者甚至之前不認識的市民,他們多數都同我講一件事,就係話,電視發牌件事,唔好放棄呀!我諗,他們不是因為好想睇電視,是因為他們睇到這件事的不公義,當然這不難看出,細路仔都睇得出唔公道啦!所以,港視員工會繼續呼籲市民元旦日上街,不會忘記,繼續爭取。

局長今天仍然講,公開顧問報告,「唔會幫助市民了解特區政府的決定」,梗係啦,如果公開咗,政府會驚,只會將矛頭進一步直指向那「一男子」,咁你點解釋啫?就是因為要隱瞞囉!

所以,局長舉出的不發牌的理由,連石禮謙議員昨晚都要話係ambiguous(含糊),甚至childish(幼稚)呀!你話咩呀,講咗兩個月,都係話,我已經解釋哂啦,乜你仲未明咩?咁樣會衝擊行政會議運作機制、政治化,有咩你叫王維基告我啦,喂,大人細路都見到幾離譜!可憐局長你要講足兩個月,仲未完㗎,今日之後仲未完㗎。好似梁耀忠議員都話,其實件事都唔關你事嘅,不過你又要頂 。

我今日重新睇返上次特權法辯論時我寫低的筆記,睇返當日很多建制派議員的發言,我就唔打算重複啦,雖然我相信他們今日很多都不會發言,但我無法不講的是,四個星期前,很多建制派議員都叫政府你嘅解釋唔得呀,做得唔好呀,解釋好啲啦。好啦,一個月囉喎,有咩進一步解釋呀?

無呀,只有通訊局主席何沛謙先生發聲明話,他們建議是發牌給所有申請者,因為他們都合獲得牌照的條件,和顧問公司的負責人公開表明,他們的顧問報告可以說是被「不適當地使用」,指政府引述報告不全面、斷章取義、誤導公眾,並且資料更是過時,等於用個很舊的報告去處決一個申請者的機會、夢想。

政府的處理方法,只是爆一單處理一單。通訊局未說他們與行政會議意見不同時,又唔見政府當局話俾市民知?通訊局講咗,你就話,噢,我們一早知道啦,早你又唔講?顧問未爆他們的報告根本是被誤用時,只見政府靠哂顧問報告做擋箭牌,顧問出聲後,局長就話顧問不顧「職業操守,捲入政治討論」,這是什麼態度?俾錢那個就大哂?而家顧問覺得被人屈,什麼都入佢數,他們當然要出來以正視聽啦!

局長竟然質疑顧問的專業操守,專業人士的專業態度,唔係客人永遠是對的呀,是恪守專業態度,以公眾利益為先,肯向權力說不,這才是專業操守的典範。顧問講出真相後,局長你只能說,政府即是行會不一定要跟你嘅,咁你早又唔講,重講到好似你跟足顧問報告咁。真係爆一個謊言,就補一個鑊。

昨晚林建鋒講得真係令我O哂咀,可能你諗住昨晚咁夜了,未必有人聽到,但你竟然話,如果公布了顧問報告,就會令外商對香港失去信心,股市又會跌等等,嘩,我唔知我去了火星定你來至火星,定係我見啲係外商,你見啲係內地商人?哈哈,都唔會,連我見的內地商人都鬧,都恥笑香港政府呀!政府唔跟規矩做決定,一男子話哂事,對香港自由經濟、自由市場競爭的壞影響,全世界傳煤都報導哂啦!嗱,田北俊議員昨晚講的,就公道得多了,真的會影響投資信心的。

局長,今朝我同你都在投資推廣署今天主辦的Startmeup.hk創業論壇,首先讚吓你先,真心的,這個項目做得好好,不過,有個朋友同我講,那些著名國際創投基金講的,這次電視發牌錯哂,嗱,啲人無忘記㗎,她說,人家叫我們要夠膽冒險take risk,不要睇少啲新嘅、細嘅,今次香港政府全部錯哂。

嗱,連單仲偕昨晚都爆料啦,如果他說王維基說的是真的,原來中聯辦和北京都唔知道梁振英的決定,還在政府第一日宣佈結果已經打電話問王維基發生乜事,嘩,由單仲偕揭發爆料出來,唔怪得知我們都話你才是愛國愛港啦!總之,又係一男子。傳召王維基,除了可以證實單仲偕議員爆的料之外,會俾我哋議員直接了解究竟政府由通訊局到行政會議審批牌照過程中間的程序有冇偏離政府免費電視政策,調查到底點解顧問都話冇建議政府要三揀二,呢個決定點樣作出,係邊個的決定?有咩理據?

今次政府處理電視發牌的方法損害香港行之有效的公平制度,是開創「人治凌駕法治」的先例。今次如此,日後企業還能否指望政府會跟規矩辦事,在公平、可預見的環境營商?對這「改變公平制度,改變遊戲規則」情況坐視不理,必令香港自由公平的營商環境受損。我之前動議特權法議案要求政府交出文件時,已經講過很多次,立法會應該為市民、港視員工和香港的創意產業取回公道,這是我們的責任。

最近網上有人上載了一段採訪港視拍攝可能係最後一套電視劇Night Shift煞科前最後十二晚嘅幕後花絮。我睇完都覺得感動,因為隔住螢幕都感受到佢地製作人員同演員嘅熱誠同可以係工作裡面發揮創意嘅滿足感。雖然牌就攞唔到,但影片裡面個個都非常專業繼續拍攝一套可能冇可能出到街嘅劇集。每個人嘅眼神都顯示出香港免費電視市場有進步、有競爭的火。

政府一直強調發牌覺得公平公正,但就連競爭的機會都剝奪,對這些敬業、專業的電視工作者,對觀眾公平嗎?政府批評顧問出黎向市民發聲係漠視專業操守,係發牌過程改變政策搬龍門,特首同行會又有冇操守?

我想在此重覆香港電視在十一月五日發出的聲明:

「香港電視要求的,只是一個合理交代、一張客觀的成績表,讓我們知道『錯在那裡』。令人遺憾的是,今天所發出的新聞公佈,仍舊是『四個準則、十一個因素』的原則性表述,並無任何實質資料,亦無解釋香港電視比其他申請機構那些條件遜色。

「並且,政府向部分立法會議員披露報告內容,而坊間亦流傳有關報告的資料,但卻拒絕公開報告,並反對香港電視對外公開報告內容,是不公平、不公義的做法。

「最後,政府亦應向公眾解釋,行政會議成員並非每位都擁有商業營運經驗,亦無經營電視台經驗,為何沒有依據廣管局『全發三牌』的建議及專家顧問報告的排名?假如不同意專家報告,認為有粗略,為何不發還重做?」

這聲明是在通訊局發出文件,講其意見與行會不同,而行會又無再諮詢他們,在那文件之前港視發出的,現在看回來,港視已經知道通訊局和前廣管局『全發三牌』的建議,和顧問報告的排名。而家係政府唔俾人講出真相,我們給王維基先生權力及特權法的保障,他才能暢所欲言,市民才可以知道真相!

我亦想將一些藝人對港視不獲發牌講過的一些說話,在立法會講出來:

黃秋生:「要什麼條件才發牌,要講清楚,不是鐘意就發,唔鐘意就唔發,叫人點申請?法例要清晰,要講有什麼不足之處,這才是自由貿易的地方。」

周家怡:「覺得社會好恐怖,今次件事件完全不具透明度,你話點就點,評核標準無講,好黑暗!」

張同祖導演:「練到張家輝的身形都無用,最勤力的學生卻被淘汰。」

張堅庭導演:「我們常說不能選誰當特首,但現在連看電視也沒有選擇,只能按一個掣。」

郭富城:「發多啲牌先多啲機會給有志向的人,現在都無出路,有競爭才有進步,咁多人上街,政府要聽意見。」

艾威:「他朝君體也相同。」

我哋唔係單單為一個人,一個申請者翻案,堅持找出真相是為將來有機會申請的投資者,希望香港維持公平、自由、有制度的營商環境,而不是長官意志先行,程序政策淪為輔助的人治社會。我們為的不是一個人,其實亦無興趣針對一男子。我們為的是下一代,一個公平、自由、有規有矩的香港。

主席,我支持毛孟靜議員的特權法動議。多謝主席。

Wednesday, December 04, 2013

就《2013年郊野公園(指定)(綜合)(修訂)令》發言稿

主席,我行山年齡已經有十年左右,大浪西灣是我和我的行山友差不多每年一度的目的地。不過,我們也不可以經常去,因為真的很遠,要預留時候比較長。就在兩個半星期前,我們又去了一次,不過這次我們選擇由北潭坳出發經赤徑,兜上蛇尖這個香港第一尖峰,也是剛才葉建源議員的四灘一尖那個尖,很慚愧地,這是我第一次上蛇尖頂,唔知有幾多位同事上過蛇尖,真是我人生一大挑戰,有幸一生人可以至少上到一次!

我們從蛇尖下來,先落到鹹田灣,嘩,真的是人間天堂!我們在那在沙灘旁邊的士多,休息、開餐、上電,突然所有的炒飯、炒米、餐蛋麵,都幾乎變成米芝蓮五星菜式,結果我們連汽水、豆腐花都食到賣哂。我這張照片,是當天在鹹田灣拍的。

然後,我們從鹹田灣繞過一個小山頭,再到我們今天講的大浪西灣,我們已經行了成六個小時,哈哈,因為我之前落山太慢,之後,我們再繼續上西灣亭,至少有百幾人排隊等車,於是我們一行人再行西灣路,行到天黑,再過多個多兩小時才能否截到車返西貢。

大浪西灣就係咁隔涉,所以才這麼可愛,所以三年幾前,富商魯連城在大浪西灣透過收購西灣村民的土地,這些正是在原本大浪西灣一帶郊野公園之的「不包括土地」,就被這些所謂土豪劣紳那來建行宮。我們就行幾個小時入大浪西灣,但聽說啲劣紳就個個星期用直昇機直飛入去,我上次未到鹹田之前,都聽到直昇機嚨嚨聲咁飛來飛去,染環境就唔駛講啦。

三年前如果不是有環團發現這個「魯宮」時,約一公頃的叢林草地,連帶兩旁的政府土地都被鏟成爛地,香港後花園變成地盤,停泊多架鏟泥車,都唔知地點運入去,有泥沙更被傾倒於地皮旁的溪澗,令水質濁,當年我亦有行幾個鐘頭入去,同行還有當時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而家諗返越諗越氣憤!(展示圖片)

當年這事引起公眾高度關注。政府先至補鑊,在一個月將大浪西灣納入《發展審批地區草圖》,指明三年不得發展,勉強暫時控制情況。不過,三年過去,有記者仍然發現,花園範圍仍霸佔了兩萬呎官地!

,這方面政府就抵鬧了!劣紳興建私人樂園,過程觸犯多項法例,但部分因為地段位處不包括土地,令政府無力執法。根據紀錄,多名工程人員早在1012月就已被地政總署就非法挖掘土地而被檢控,分別被罰款1,000元至35,000元不等。此外,「魯宮」的地盤承建商曾排放水出大海,染大鵬灣水質管制區,在2010年被環保署罰款3,000元。同年,七名工人因使用堆土機及小型機器經郊野公園運送建材而被漁護署檢控,但罰款僅450元至800元不等。

這個「魯宮」聽講只是用了1,600萬元購入連接北灘、緊貼麥理浩徑的荒廢西灣舊村,面積估計達一萬平方米,將這筆錢就算加埋剛才講被罰的款項,就破壞了我們的香港天堂美景,對劣紳就抵了,「先破壞、後發展」,直接講就是先斬後奏,但對香港人就貴啦!

,政府仲有抵鬧嘅地方,「魯宮」佔用了那些官地,至今仍未搞清楚!政府竟然要等傳媒詢,地政總署先至到場視察,一番擾攘後才回覆確認,花園有政府土地,地段上更有構築物及引水道,但署方竟然敢話「現場未有發現涉事人士」,故未能確定是否非法佔用土地,咁又不了了之?我唔明白點解地政總署可以咁無能,但可惜他們今天無人在立法會答辯,恐怕環境局局長都無法代答。

雖然有些村民和今天支持劉皇發議員的議員會講,市民有很多誤解,其實,恐怕都是轉移視線。點解咁講,我聽到有些議員為了解釋他們轉,暫時不再環保,就搬出一大籮的所謂「柔性問題」,話政府忽略了村民感受和他們民生的需要,又話市民誤解了,以為政府講的是整個大浪西灣納入郊野公園,其實沙灘而家已經是郊野公園範圍啦,增加「不包括土地」,是侵佔私人業權喎。

但事實上,市民你估傻嘅咩,市民會唔知這是關於私人利益和公眾利益的平衡咩,市民會睇唔到是有些村民出賣他們手上的「不包括土地」,搞到連郊野公園的公地都破壞了,誰是始作俑者,市民一眼睇得清清楚楚!

這次政府提出的修訂,是不應該影響村民的合理權益的,土地權益仍然在村民手上。現時受影響地區的私人土地用途,主要是小型屋宇和農地,或者是已經荒廢了的農地,而政府亦清楚表明無意改變村民的業權,他們可以繼續務農,或者恢復無農啦,亦可申請增建小型屋宇或丁屋,以往亦曾有獲批的先例。不過,唔可以再發生的,就是另一個「魯宮」!

如果村民要爭取政府協助他們興建公共設施,好明顯是與這次的修訂的相關政策無關的。如果村民要政府興建碼頭、道路,這要合理,平衡保育需要和公眾利息,先決定起定唔起,唔係村民話點就點嘛!

有建制派(今天就暫時不支持政府啦)議員,村民和政府未傾好發展規劃前,又話要成立自然保育基金先,又話要賠償,又話要先俾他們搞民宿,先可以通過今天的政府修訂,對是轉移視線,咪即係拉布!

反對政府建議的納入郊野公園,莫非又是為了起豪宅、別墅?有人要轉由城規會條例監管,喂,這根本不是城市,城市規劃乜,豈不是為了加大發展範圍?

幾日前,我見到一個以西貢西灣村全體村民名義等的報紙廣告,就十一月十五一上午,村民圍封他們的土地,當然我們很難去度那些是還不是私人土地了,總之他們阻礙了毅行者的原定路線,哈,好彩聽講是另他們繞道行多一兩公里,如果行短他們就更怒了!這種行為就是市民最驚的,先斬後奏,然後就sorry囉!不過,今次已經好過上次「魯宮」事件了,真係對不起都無聲呀!

主席,這次我們支持政府的決定,並非侵犯少數人的利益,是這少數人的利益,卻是重大的金錢利益,侵犯了公眾利益。所以我們必須要平衡利益,在合理保障村民合理利益下,同時保育這個香港這個最漂亮的天然後花園,最美麗的沙灘。

所以,我支持政府提出《2013年郊野公園(指定)(綜合)(修訂)令》,反對劉皇發議員提出的修正案。主席,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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