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04, 2013

就《2013年郊野公園(指定)(綜合)(修訂)令》發言稿

主席,我行山年齡已經有十年左右,大浪西灣是我和我的行山友差不多每年一度的目的地。不過,我們也不可以經常去,因為真的很遠,要預留時候比較長。就在兩個半星期前,我們又去了一次,不過這次我們選擇由北潭坳出發經赤徑,兜上蛇尖這個香港第一尖峰,也是剛才葉建源議員的四灘一尖那個尖,很慚愧地,這是我第一次上蛇尖頂,唔知有幾多位同事上過蛇尖,真是我人生一大挑戰,有幸一生人可以至少上到一次!

我們從蛇尖下來,先落到鹹田灣,嘩,真的是人間天堂!我們在那在沙灘旁邊的士多,休息、開餐、上電,突然所有的炒飯、炒米、餐蛋麵,都幾乎變成米芝蓮五星菜式,結果我們連汽水、豆腐花都食到賣哂。我這張照片,是當天在鹹田灣拍的。

然後,我們從鹹田灣繞過一個小山頭,再到我們今天講的大浪西灣,我們已經行了成六個小時,哈哈,因為我之前落山太慢,之後,我們再繼續上西灣亭,至少有百幾人排隊等車,於是我們一行人再行西灣路,行到天黑,再過多個多兩小時才能否截到車返西貢。

大浪西灣就係咁隔涉,所以才這麼可愛,所以三年幾前,富商魯連城在大浪西灣透過收購西灣村民的土地,這些正是在原本大浪西灣一帶郊野公園之的「不包括土地」,就被這些所謂土豪劣紳那來建行宮。我們就行幾個小時入大浪西灣,但聽說啲劣紳就個個星期用直昇機直飛入去,我上次未到鹹田之前,都聽到直昇機嚨嚨聲咁飛來飛去,染環境就唔駛講啦。

三年前如果不是有環團發現這個「魯宮」時,約一公頃的叢林草地,連帶兩旁的政府土地都被鏟成爛地,香港後花園變成地盤,停泊多架鏟泥車,都唔知地點運入去,有泥沙更被傾倒於地皮旁的溪澗,令水質濁,當年我亦有行幾個鐘頭入去,同行還有當時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而家諗返越諗越氣憤!(展示圖片)

當年這事引起公眾高度關注。政府先至補鑊,在一個月將大浪西灣納入《發展審批地區草圖》,指明三年不得發展,勉強暫時控制情況。不過,三年過去,有記者仍然發現,花園範圍仍霸佔了兩萬呎官地!

,這方面政府就抵鬧了!劣紳興建私人樂園,過程觸犯多項法例,但部分因為地段位處不包括土地,令政府無力執法。根據紀錄,多名工程人員早在1012月就已被地政總署就非法挖掘土地而被檢控,分別被罰款1,000元至35,000元不等。此外,「魯宮」的地盤承建商曾排放水出大海,染大鵬灣水質管制區,在2010年被環保署罰款3,000元。同年,七名工人因使用堆土機及小型機器經郊野公園運送建材而被漁護署檢控,但罰款僅450元至800元不等。

這個「魯宮」聽講只是用了1,600萬元購入連接北灘、緊貼麥理浩徑的荒廢西灣舊村,面積估計達一萬平方米,將這筆錢就算加埋剛才講被罰的款項,就破壞了我們的香港天堂美景,對劣紳就抵了,「先破壞、後發展」,直接講就是先斬後奏,但對香港人就貴啦!

,政府仲有抵鬧嘅地方,「魯宮」佔用了那些官地,至今仍未搞清楚!政府竟然要等傳媒詢,地政總署先至到場視察,一番擾攘後才回覆確認,花園有政府土地,地段上更有構築物及引水道,但署方竟然敢話「現場未有發現涉事人士」,故未能確定是否非法佔用土地,咁又不了了之?我唔明白點解地政總署可以咁無能,但可惜他們今天無人在立法會答辯,恐怕環境局局長都無法代答。

雖然有些村民和今天支持劉皇發議員的議員會講,市民有很多誤解,其實,恐怕都是轉移視線。點解咁講,我聽到有些議員為了解釋他們轉,暫時不再環保,就搬出一大籮的所謂「柔性問題」,話政府忽略了村民感受和他們民生的需要,又話市民誤解了,以為政府講的是整個大浪西灣納入郊野公園,其實沙灘而家已經是郊野公園範圍啦,增加「不包括土地」,是侵佔私人業權喎。

但事實上,市民你估傻嘅咩,市民會唔知這是關於私人利益和公眾利益的平衡咩,市民會睇唔到是有些村民出賣他們手上的「不包括土地」,搞到連郊野公園的公地都破壞了,誰是始作俑者,市民一眼睇得清清楚楚!

這次政府提出的修訂,是不應該影響村民的合理權益的,土地權益仍然在村民手上。現時受影響地區的私人土地用途,主要是小型屋宇和農地,或者是已經荒廢了的農地,而政府亦清楚表明無意改變村民的業權,他們可以繼續務農,或者恢復無農啦,亦可申請增建小型屋宇或丁屋,以往亦曾有獲批的先例。不過,唔可以再發生的,就是另一個「魯宮」!

如果村民要爭取政府協助他們興建公共設施,好明顯是與這次的修訂的相關政策無關的。如果村民要政府興建碼頭、道路,這要合理,平衡保育需要和公眾利息,先決定起定唔起,唔係村民話點就點嘛!

有建制派(今天就暫時不支持政府啦)議員,村民和政府未傾好發展規劃前,又話要成立自然保育基金先,又話要賠償,又話要先俾他們搞民宿,先可以通過今天的政府修訂,對是轉移視線,咪即係拉布!

反對政府建議的納入郊野公園,莫非又是為了起豪宅、別墅?有人要轉由城規會條例監管,喂,這根本不是城市,城市規劃乜,豈不是為了加大發展範圍?

幾日前,我見到一個以西貢西灣村全體村民名義等的報紙廣告,就十一月十五一上午,村民圍封他們的土地,當然我們很難去度那些是還不是私人土地了,總之他們阻礙了毅行者的原定路線,哈,好彩聽講是另他們繞道行多一兩公里,如果行短他們就更怒了!這種行為就是市民最驚的,先斬後奏,然後就sorry囉!不過,今次已經好過上次「魯宮」事件了,真係對不起都無聲呀!

主席,這次我們支持政府的決定,並非侵犯少數人的利益,是這少數人的利益,卻是重大的金錢利益,侵犯了公眾利益。所以我們必須要平衡利益,在合理保障村民合理利益下,同時保育這個香港這個最漂亮的天然後花園,最美麗的沙灘。

所以,我支持政府提出《2013年郊野公園(指定)(綜合)(修訂)令》,反對劉皇發議員提出的修正案。主席,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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