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27, 2013

反思港產山寨遊戲

數天前我在免費報紙專欄的一篇文章(註一),談及一家香港公司「成功開發」了「疑似抄襲」日本遊戲的產品,結果大賺數以百萬元,我當時的評論令人以為我認同抄襲行為,一石激起網上千重浪,批評我鼓勵抄襲...

請各位移師筆者信博閱讀全文,並請回應討論!感謝!

Thursday, July 18, 2013

就《跟進斯諾登先生披露美國政府入侵本港電腦系統一事》議案的修正案發言稿

1. 主席,我感謝馬逄國議員提出這個本年度的最後一個議案 。原議案的措詞我並不反對,我亦希望同事支持我和另外兩位議員提出的修正案,特別是我希望解釋一下我的修正案,在馬逢國議員的議案內容加強了對美國政府的要求,我希望香港政府不只要求美國政府澄清,更應該「向美國政府追究責任,要求美國政府停止竊取香港網絡數據及立即銷毀取得的資料」。

2. 斯諾登先生離開香港已經幾個星期,我們一方面關心他的去向,亦同時感謝他揭開了美國政府不為人知的監察通訊的黑暗一面,這幾星期,全球人民陸續發現,無論是五大州每一角落,無論是美國的所謂盟友或所謂敵人,甚至反而特別是盟友和所謂策略性合作伙伴,才正是美國監察對象,並且不止美國政府,全世界不少西方大國都是這樣。

3. 這些政府打著國家安全和反恐的旗號,蒐集並分析普通公民的網上數據,為若公民知道自己網上一舉一動被全天候監視,可能會因為害怕成為監控對象而對網上行為自我審查,造成寒蟬效應,減弱監督政府和民主。相反,至今仍然沒有中立的研究或數據顯示,這樣採集網絡數據真的對反恐和預防恐怖襲擊有可以驗證的成效。

4. 不過,我希望我們同事今天就這議案的辯論,不要只成為反對美國監控的政治表態,甚至互相指控說有些人雙重標準,點解不向美國政府表態,反對他們的行為,因為我真心不想這成為我們香港自己不必要的分化。其實,過去幾個星期我收過不少電郵,有市民質詢我點解無抗議美國政府的行為,我說,我早於事發後的週末即係六月十五日,我已經參與美國領事館外的示威,發言要求美國政府交代,當時同我在場的立法會議員,還有梁國雄議員。

5. 除了去遊行,我在上次立法會緊急口頭質詢時問保安局局長,他曾否、會否向美國政府跟進,有定無!他當時回應是無回應。一個星期後,斯諾登走咗後,先出來好肉緊地話,已經向美國政府要求交代。但到而家仲未有結果。

6. 兩星期前我亦向私隱專員發信,要求他們主動調查美國政府入侵香港網絡情況。私隱專員回信,指「對境外資料使用者無管轄權」和「入侵活動屬於國家行為」,因而「無權作出適當的跟進」喎,私隱專員仲話他已經「知悉」保安局局長已經致函美國政府,他會「敦請政府當局積極跟進,早日向全港市民作出交代,以釋除大家的疑慮」。一個波又踢返去政府那邊!

7. 主席,兩個星期前我亦發信到特首辦,除了要求交代向美國政府要求解釋網絡監察情況,追究責任,我亦關注到在事件中香港和中央政府的關係,特別是香港政府會否向中央政府要求協助,向美國政府要求解釋。我認為,這次事件的確涉及國家和外交層面的事宜,要求中央協助即使在一國兩制下都未必是問題,但政府有責任向市民澄清,現在和將來在什麼情況或條件下,方會向中央政府尋求協助,先講清楚給香港人知道,比做完才告訴我們好。所以,我在給特首辦的信,和今日修正案的第三條,都希望政府澄清這一點。我在此亦告訴大家,特首辦是未回答我這七月三日發出的信件的。

8. 主席,我的修正案的第一點,是「制定相關政策,提升香港中小企的資訊保安,包括協助採用更多本地研發的世界級資訊保安技術...進一步支持本地資訊科技研究工作,以及製造對本地資訊科技產品的需求」。的確,斯諾登事件令香港人關注我們的政府或基建是否有能力面對國家級的、來自情報機關的入侵,但真正的問題,香港每天實際在面對的,其實是普通黑客對香港一般用戶和中小企的攻擊,現在我們的真正問題,是我們日夜在擔心如何防範間諜入侵,但其實中門大開,小偷出出入入反而唔理!

9. 所以,約兩星期前,我聯同盧偉國議員和一班IT界的人士和團體,包括一些製作世界級網絡保安系統香港本地公司,開了一個記者會,要求香港政府加強支換本土科技發展,增加採購本地產品和服務,令香港的這些本地有能力的企業和他們的產品,可以扎根本地,打出世界!

10. 另外,我在早前一個口頭質詢中,問過政府有什麼針對除了《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監察政府自己的監察行為之外,還有什麼法例監察其他地方政府以至個人或商業等的監察、竊聽行為。政府回應了一大堆《刑事罪行條例》甚至包括那條百搭的「不誠實意圖使用電腦」,和《電訊條例》第24條同27A條,但針對監察行為,我追問之下才發現,原來《電訊條例》第24條同27A條分別只有零宗和三宗檢控,那三宗卻是關於竊取電視訊號的!

11. 咁即是說,香港過去完全無監聽?唔好講笑啦。無論是法律需要改革,還是執法出現問題,政府都不可以輕視,否則香港的資訊基建有幾勁都無用,因為根本係個無掩雞籠。這個問題我相信湯家驊議員會一會再解釋清楚。

12. 最後我想說的是,社會應該加強網上個人私隱保護的意識,更主動關注網絡上的私隱和資訊自由,尤其監察政府有否濫用制度漏洞逃避監督。我們要應該時刻保持警惕,連結不同持份者討論私隱和資訊自由事宜,認真參與政府諮詢和進行政策倡議。

13. 不少人會覺得,無論如何自己網上行為都被監控,既然自己的私隱沒什麼利用價值,便變得麻木、放棄採取任何保護措施。這想法大錯特錯。保護自己的數據和私隱,是我們每個網絡用戶不能推諉的責任,對經常接觸機密資料的人士來說更甚,每個人必須由最基本的數據加密開始。

14. 主席,我謹此陳辭,請各位支持我和其他議員的修正案和原議案。

就《解散醫院管理局》議案發言稿

主席,我在2004-2010年參與醫管局工作,做了六年委員。

對於梁家騮議員的動議,我覺得有些摸不著頭腦。對香港的醫療政策不滿,對醫管局行政不滿或要求改善,都很有理由,但動不動就話解散?梁議員的原議案提出的一些理由,我都唔係好同意的。

梁議員話醫管局身兼醫療服務的買家和賣家,所以存在角色衝突。首先,有什麼商業甚至公營機構不同時是買家和賣家?除非它不提供產品或服務,否則所有有營運的機構都係咁㗎啦,咁全部都有角色衝突,全部都解散?所以,這點不是理由。

梁議員又話,政府雖然不斷增加撥款給醫管局,但醫管局仍然分配不公,部分聯網和部門長期資源不足,服務質數參差,但做得唔好同政府增加撥款無關喎。客觀事實是,香港人口老化,醫療科技發達,市民對醫療服務需求亦不斷增加,咁政府當然是要增加撥款啦,部門和聯網長期資源不足、服務參差這些問題,同樣可能同資源和撥款不足有關喎!當然,醫管局管理都同樣有責任,但如果說佢做得唔夠好,就話撥款是「反而因管治不善而得到獎勵」,這說法是不公道的,反而,而不撥款或減少撥款來懲罰醫管局,其實是懲罰市民。

始終,如果有政府部門或法定機構做得唔好,就解散佢哋,就不如全部都解散它們算了,整個政府都真的做得差喎,不如解散政府。以後,我們議員都不用再要求各位局長司長和特首下台了,直情解散他們個局同成個政府咪算囉。

指出問題是一回事,但提出解決方案更重要。梁議員的提議,只有說:「以'錢跟病人走'的原則,因應各人口及病人數目,直接向公、私營醫療機構購買服務,並容許病人選擇就診醫院」,就是這麼簡單?這「錢跟病人走」的原則我也支持,但就是這麼簡單就可以改善梁議員提出的資源和服務質數的問題,我又看不出關連和任何必然關係喎!

梁議員想立法會監管醫管局的資源使用和分配,我是理解和支持的,但始終除非我們立法會變成醫管局的董事局,主席呀你做埋醫管局的主席,否則點先可以我們立法會全盤監管醫管局的資源使用和分配呢?講就容易,但管治模式是怎樣的,具體怎樣做的建議欠奉,咁就恐怕只是鬥氣,倒不如正視修正案內容的比較有建設性的建議仲好啦。

主席,我在醫管局時,是支援服務發展委員會和資訊科技管治委員會的副主席,和第三代臨床管理系統項目督導委員會的主席(即是CMS III)。我見到的是,醫管局的確在資源分配上,相對忽視啲所謂支援服務,即是醫生以外的醫療專業人員甚至其他職能的專業和非專業人員,包括護士、藥劑、甚至資訊科技、會計等等的人員的需要,往往都是被放在第二位,甚至更加後。

但是弔詭的地方是,醫療服務本身甚至醫生、護士的日常工作,已經越來越依賴這些支換服務。我就講我比較熟悉的IT方面,我入醫管局時的IT員工數目,到我六年後離開醫管局時的人數,足足多了一倍有多,已經超過一千人,相繼開發和維護重要的醫療系統,由處理流行病的特別系統到CMS(臨床管理系統),以至現在協助局方開發的電子健康紀錄系統,實情是,現在這些像CMS的系統,一年99點9幾的uptime連續運作,一年down幾個小時做維護,醫療服務都大受影響,醫療人員叫哂救命!

醫療服務這麼依賴支援服務,但支援服務就得不到足夠的重視。以IT為例,人數增加了這麼多,但請人就請合約員工,有不少做了很多年都不能轉為長工,只是三年一個T合約,同工不同酬,還有不少不合理的聘用條款,醫管局都把責任推卸了給中介的承辦商,這不只是無良僱主,更大的問題是對醫療服務和醫療安全的影響,增加了風險因素,政府和醫管局不能如此無危機感。

這些合約員工人數幾百人,都是計落總部人手,所以昨晚何俊仁議員話總部的高級人員人工加了很多,其實所謂總部不是全部都是高層!不過,既然有這些誤會,就反映透明度的確不足。

主席,很多議員發言和兩位議員的修正案都都提出了不少在醫療服務方面對醫管局的建議和批評,包括輪候時間、藥物名冊、聯網制度、醫管局的管治和高層薪酬的透明度等等,所以我的發言提出大家應該同時關注支援服務的發展,包括對資訊科技基建和人員的投資不足的風險,希望政府和各位同事同樣關注。

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何俊仁議員和張超雄議員的修正案,但就會反對梁家騮議員的原議案,多謝主席。


Wednesday, July 10, 2013

《2013年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例草案》發言稿

2013年空氣染管制(修訂)條例草案》二讀發言稿

主席,本人謹以《2013年空氣染管制(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的身份,滙報法案委員會的商議工作。法案委員會與政府當局共舉行了4次會議,並聽取了公眾和業界團體代表的意見。

現行的空氣質素指標自1987年開始實施,至今已26年。在2006世界衞生組織發表新的空氣質素指引後,政府當局在2007委託顧問就新空氣質素指標進研究,並在2009就顧問建議諮詢公眾。20121月,政府當局宣布計劃由2014年年初起採用新的空氣質素指標,而相關法,須於2013年通過。就此,當局在今年三月向立法會提交2013年空氣染管制(修訂)條例草案,建議修訂《空氣染管制條例》(311)訂明一套更新的空氣質素指標,以取代環境局局長在技術備忘錄中頒布空氣質素指標的權力,該等指標並須最少每5年檢討一次。

法案委員會知悉在推新的空氣質素指標時,當局會提供過渡安排予在新指標生效前已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獲發環境許可證的指定工程項目。就這些工程項目而言,如項目倡議者擬在新的空氣質素指標生效日期起計36個月提出改環境許可證的申請,當局將按舊的空氣質素指標審批。此過渡安排旨在保存環境影響評估體系的完整性,以及給予已完成環評程序的項目倡議者在規管上應有的確定性。

法案委員會認同新空氣質素指標將有助改善香港的空氣質素,但亦有委員關注到,收緊空氣質素指標會對公眾及部份相關行業造成影響。當局表示,在修訂指標時,已盡量在保障巿民健康和不影響各行各業運作之間取得平衡。政府當局曾向法案委員會解釋,在實施新空氣質素指標後,除了《空氣染管制條》和須按照規定,使用空氣質素指標作為法定標準,以評估空氣質素的影響和對生命的危害的《環境影響評估條》外,新空氣質素指標將會直接適用於其他現

法案委員會亦關注到政府當局有何配套措施,以達致較嚴格的空氣質素指標。政府當局向法案委員會承諾,將致一系空氣質素改善措施,針對發電廠、輛及船隻等各個主要的排放源頭。這些措施包括改變電力行業的燃料組合以轉用更清潔燃料、提早更換舊式車輛、更廣泛使用混合動力及電動車輛、加強交通管理措施、設立低排放區、擴大鐵路網絡及推廣能源效益等。法案委員會察悉,只要推行這些改善措施,加上地方面進一步減少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染,香港的一般空氣質素將可在2020年大致符合建議的新空氣質素指標。

法案委員會曾研究,當局將如何進行空氣質素指標每5年最少檢討一次的程序。政府當局表示,條例草案第5條建議在《條例》中加入新的第7A條,訂明空氣質素指標須在主體條例附表5訂明,而局長亦須就有關檢討向環境諮詢委員會呈交報告。為進行相關事宜,政府當局將會成檢討空氣質素指標顧問小組,成員包括健康專家、空氣科學家、工業和運輸業界代表、衞生署和其他相關的政府政策局和部門,以監督有關檢討空氣質素指標的技術事宜。

法案委員會察悉,衞生署署長作為政府的衞生顧問和環境諮詢委員會委員,在空氣質素指標檢討過程中會就空氣染對人類健康的影響,向環保署及顧問小組提供專家意。另一方面,環保署會根據顧問小組的意,發出一份檢討報告,徵詢公眾意,當中將包括建議是否需要及如何修訂空氣質素指標,以及相應的空氣質素管。政府當局將按照現做法,在檢討過程中諮詢環境諮詢委員會及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對有關建議的意見。在公眾諮詢期間,政府當局會考慮各持份者的意,包括同界別的學者、專家和專業人員、商界和市民的意,才會向環境諮詢委員會呈交報告。法案委員會察悉未空氣質素指標的修訂法案必須經法會通過,這將有助法會就建議修訂空氣質素指標及其影響進詳盡的審議。

新訂的第7A(2)條訂明局長可不時檢討空氣質素管制區的空氣質素指標,以確保該指標是為以下目的而應達致和保持的指標—
(a) 為公眾利益而促進對該管制區的空氣的保護;及
(b) 為公眾利益而促進對該管制區的空氣的最佳運用。

就上文'公眾'一詞的提述,部分委員曾要求政府當局表明立場,明在上述條文'公眾'一詞應否以'公眾健康'取代,或應否在上述條文加入'公眾健康'一詞。

政府當局認為,政府根據《空氣染管制條》第2履行職能、職責和權時所須要考慮的各項因素中,'公眾健康'顯然是其中的重要考。訂定空氣質素指標時,保障公眾健康一直是、亦將繼續是政府當局重要的公眾益考。當考慮是否修訂空氣質素指標及修訂幅時,其他因素如技術可性、社會和經濟方面的考慮也是公眾益考慮的一部分。政府當局認為採納'公眾'一詞是恰當的做法。

法案委員會支持當局恢復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並不會就條例草案提出修正案。

主席,以下是我以個人名義發言。

這次的《2013年空氣染管制(修訂)條例草案》,是落實2012年初,上屆政府在拖延至拖無可拖下,才終於宣布會在2012-2013年度立法會修例,將一直未追上世界衛生組織的指引的空氣質素指標,2014年實施。當時我們公共專業聯盟已經對此非常關注,我們當時曾經指出,政府毋須以立法落實更新指標,環境局局長其實可運用行政手段在短期更新指標,條例容許局長可發出技術備忘錄,公布某空氣質素管制區的空氣質素指標,而技術備忘錄可為該管制區的不同部分指明不同指標。

不過,政府當時沒有這樣做,幸好在換屆之後的環境局,沒有在這件事上面延續上屆政府的拖字訣。事實上,我們香港現時面對在環境保護甚至廢物問題上面的很多危機,都是我們政府在過去十幾年做出來的,冷處理、懶處理、慢處理,代價是我們和未來的一代繼續去付出。不過,環境局的政策推動處理,仍然有很多問題和不足之處,否則不會出現現在的困境。

主席,在委員會商議法案的四次會議中,委員提出了不少問題,我發覺很多的問題和要求的資料,都並非直接與法案條文相關,但議員仍然非常關注,亦覺得沒有其他場合可以有足時間和機會與官員討論,例如柴油商用車輛的數目和它們排放的資料、地區空氣質素測試站的建立的資料等,這個情況我相信反映議員的一種無奈,他們很希望能與政府就很多重要議題溝通,但苦無機會,事務委員會已經塞哂車,見到任何機會面對官員就不放過。我希望局方正視這情況,不要等有重大方案要想立法會通過時,唔票先找議員拉票。

主席,在委員會討論中,其中一項比較大爭議的,是應否在條文中加入「公眾健康」一詞,取代「公眾利益」,政府當局的意見認為不用改,「公眾利益」一詞已經適當,詳細理由剛才報告中我已經講過,不再重複,但我希望在此表達委員的期望,就是政府當局未來真的在制定空氣質素指標時,以保障公眾健康為最重要的公眾利益考量。

主席,我謹此陳辭。



就郭榮鏗議員提出《2013年空氣染管制(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階段修正案的發言

主席,關於郭榮鏗議員動議的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目的是於原修訂中關於檢討空氣質素指標的程序,要求局長在檢討後,盡快向環境諮詢委員會呈交報告,而改成在進行檢討時,須要在條文寫明要諮詢環境諮詢委員會以及衛生署,並在完成檢討後,向該委員會及衛生署一齊呈交報告,目的是更肯定地把保護公眾健康放在諮詢的考慮範圍

不過,局方的立場是現在政府提出的修訂,已經達到保護公眾健康的目的,因為衛生署署長已經是環境諮詢委員會的成員。我明白郭議員希望利用他的修正案更進一步保證和確立保護公眾健康這重要的考慮因素,而我個人並不反對這修訂,但我亦覺得這個修訂並非一個非常原則性的改變。

我身為相關法案委員會的主席,我個人是理解郭議員的要求,和對保護公眾健康的重視,但我會覺得如果議員可以在法案委員會提出整個修正案,修正案容可以在法案委員會得到更深入的討論。

因此,身為法案委員會的主席,雖然我個人不反對這修正案容,我認為我不應該就這修正案投支持票,所以我會投棄權票。


多謝主席。

Opening Remarks at Cloud Tech Forum 2013

Opening Remarks at Cloud Tech Forum 2013
Enter the New Business Era with Cloud

Chee, Simon, honorable speakers and friends in IT…good morning!

Photo from William Siu
It's an honor for me to deliver the opening remarks for the Cloud Tech Forum 2013.

For the last couple of years, if you ask people in IT about the latest buzz, cloud is probably the most probable and popular answer.  But when it comes to adoption, the situation is mixed.

Maybe everyone is looking for a champion, an early adopter, a poster model or the cloud.  Who would that be?  What should be leading, the public or the private cloud, or a hybrid cloud?

Would it be the large enterprises with stronger IT development capability?  But even many larger organizations may be struggling to move beyond basic virtualization technologies to adopt cloud technology at a more infrastructural and application level.

What about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After all, they have been using web hosting, web-based emails, and so on for a long time.  Will their relative constraints on IT resources turn out to be a blessing to make them more agile and easier to adapt to changes?

Or how about government?  Many governments, including ours in Hong Kong, are building government cloud infrastructure and services. Surely governments have more than cost saving or process improvements in mind when it comes to the cloud, because they should see themselves as a driver to adoption. But will they face the same adoption challenge as other large enterprises, or will they be making the right selection of technology and implementation to really make a good showcase, or make a mess of themselves?

This is the interesting time we face now.  Users certainly face a changing need to be more agile, to be able to adopt mobile devices, as well as services and infrastructure as services and on demand.

And then, security comes in to the picture in a big way.  Recent incidents only make adoption even more challenging.  Of course, there are a lot of misconception about security issues on the cloud, and for most users, is it really riskier to put their data on the cloud, or on their own?

In the end, as with the Internet itself and many of the technologies we use today, IT managers or users may not have much of a choice, because the most revolutionary change brought on by cloud computing may be that, no matter if you think you are using it or not, you are in fact using it, and a part of it.  Just like the Internet itself.

So, corporate IT users or administrators will better find out how to embrace the cloud trend, in order to answer to shorter and shorter IT project lifecycles.  And we will all benefit from dedicating our efforts to work out the issues we face with cloud computing, to realize the past and future promises of on-demand computing and the Internet itself.

In the end, the game changer may turn out to be a need for a culture change, much as the question of whether an organization is willing to outsource its IT operation.  Are we ready to give up some perceived control in order to be in better control of our IT computing resources, and get better returns on our investment?

Today, in the Cloud Tech Forum 2013, you will hear about the global trend, enterprise experiences, and sharing from vendors, from a long list of distinguished speakers.  It should provide a good mix of perspectives to help you arrive at your own perspective as to how to move forward.  I wish you all a great conference, good networking and sharing.

Thank you!


Wednesday, July 03, 2013

就《制定人口政策》動議辯論發言稿

主席,多謝葉國謙議員提出《制定人口政策》的動議辯論,這個問題對香港這個地少人多,所謂對外形經濟的地方,實在是最重要的重中之重,但我們香港人甚少談論,可能正是因為我們無話事權,無論是回歸前後,都是這樣。

單程證新移民每日150個,平均每年4萬7千多人,由回歸到舊年年底就已經有76萬人落地,不斷「溝淡」我們香港人。政府理應守住度門,衡量我們香港的承受能力和更加重要我們未來發展的人力需要,但事實上香港政府一直採取的是放棄態度!

政府唔理香港的承受能力,不斷俾人拿單程證黎香港。作為人道的社會,香港需要動用越來越多公共資源照顧新來港人士,造成香港人不滿。 我認為香港要繼續走下去,關鍵詞是先「量力而為」,和加上「配合發展需要」。

我相信很多香港人都會同意,取回單程證的審批權,是一個地方政府最卑微的要求,並且對國際上其他國家的人,如果告訴他們香港原來連進入的移民連審批權都無,一定嚇死他們。

之前我在特別財委會曾經向政務司司長提問,香港會否向中央爭取,取回單程證的審批權,司長答我,不會,是違反基本法,亦不會在人口政策督導委員會討論。

我查過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的確這樣說:「中國其他地區的人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須辦理批准手續,其中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定居的人數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徵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確定。」徵求我們香港政府的意見喎!是不是他們回歸後中央政府沒有徵詢過我們香港政府的意見?我們香港政府可否及會否主動要求被徵詢?香港政府又有否諮詢一下香港人對這數目的意見?

新移民越多,對我們香港的房屋、教育、福利、醫療等公共開支的負擔和壓力越來越大,我們政府認為這事不重要嗎?就是被動地有多少人收多少,什麼人都收,然後就製造我們地不夠,福利、教育等解決不到的問題?所以同事的修正案入面提到規劃,評估人口結構改變對公共服務的需求和公共開支的影響。我是非常同意的。

目前單程證審批不透明,港方沒有途徑參與。好多位議員的修正案都提出,我亦同意:香港應該由中央政府手上拎返審批單程證的審批權,檢討限額制度,改良為「家庭團聚計劃」,確保程序公義和增加透明度,善用每天150個的名額,加快滿足各種類別的家庭團聚需要。

除了單程證人士,據保安局數字,2012年有超過10萬人移居香港,單程證每年40,000多人,其他的係咩人,留係香港工作幾耐?對經濟貢獻幾多?有冇組織家庭?《南華早報》今年曾報導,指政府部門原來冇一個綜合的移民數據。連有幾多外國人同大陸人係香港住緊,幾多係永久居民、幾多人離開香港都唔清楚,點制訂人口政策?

另外,傳媒早前報導,中央容許超過4,000家在港中資機構外派人員延長留港時間,准許子女來港讀書,變相令數以萬計幹部及家屬日後可以做永久居民。政府知唔知道會有幾多人通過這個「後門」成為永久居民?有無評估對香港影響幾大?有冇控制權?定係呢個係一個無底深潭?

人口的質和量同樣重要。香港要更多我哋需要的高學歷高技術人才。公共專業聯盟2012年4月提出改革移民機制,引入技術移民積分制的建議。其實商界的議員關心勞工人才不足,就更須要支持香港拿回內地移民審批權,而非只談輸入外勞。

根據人口政策督導委員會《2012年進度報告書》,在2011年單程證來港人士當中只有15%有大專教育程度。新移民的背景大多和本土發展需要的高教育水平人才不符,更窒礙香港發展。

世界各地熱門吸納移民的國家,如英、加、澳、紐等地,均設有吸納技術和專業移民的類別,吸納能夠促進經濟發展的人才。香港現正實施的各種輸入人才計劃應該合併,透過計分方式的調整,更有效達到輸入高質素人才的政策目標。計分制度應該優先讓青壯年人士、高學歷、屬本港所需要技能、具國際認可的專業資格人士及在香港接受教育/工作優先的人來香港定居。由於該計分制對年輕夫婦較有利,不但有助提升工作人口比率,更可逐步增加生育率,有助平衡人口結構。政府應進行深入研究。

總結而言,人口政策不只是經濟發展、勞動力和民生問題,政府通過多個途徑溝淡港人的移民政策,企圖慢慢改造香港的生活、集體意識和價值觀,一面講『家是香港』,一面將香港搞到『門常開』,出賣港人利益。我重申香港的人口政策應該有四大原則:
1. 家庭為本、尊重人倫
2. 引入高質素人才、切合本土發展需要
3. 面向全球、公平實施
4. 香港審批、自主執行

主席,我謹此陳辭。

就《正視七一遊行市民的訴求》動議辯論發言稿

1. 剛才林大輝議員說,最好取消七一假期,我想慶回歸那群人可能無所謂,但數十萬參加七一的香港人,真的唔肯過你!香港政府夠膽就取消埋十一、元旦等,政府夠膽就取消埋!林大輝議員還把競爭力和遊行掛上關係,但就肯定和管治能力量有關!林議員對梁振英太仁慈了,還說「聽其言、觀其行」,聽了、觀了一年了,我們市民聽夠了!

2. 大家可能會覺得,七一遊行的訴求愈來愈多元化,但係我認為今年的的訴求其實都係圍繞兩大主調。第一,梁振英下台。第二,立即雙普選。我唔想係呢度再複述梁振英同佢旗下梁粉的醜事,無謂浪費時間。我們人人要求2017/2020雙普選,梁振英政府卻一直拖,不肯做諮詢。

3. 之前我在我的Facebook和Twitter請網友留言,告訴我他們為什麼參加七一遊行。以下是他們部分留言:

4. 網友郭先生的留言:「我參加 7.1遊行,因為要為自己和下一代爭取普選,普選是基本人權,也是《基本法》賦予港人的承諾,中央政府和特區當權者不得抵賴。引述完畢。」

5. 另一位何先生:「我去七一因為要爭取真普選,省略部分。同時,我亦對特區政府施政極為不滿,特別是不重視資訊科技及創意工業, 缺乏有效政策扶持, 在全球推行雲端基建之下,香港的法例卻連ISP的安全港都沒有,卻奢言是亞太區先進城市, 是否可笑, 可悲?」這位是行家喎!

6. 網友梁先生:「我去七一因為香港仲有希望和前途,但梁振英連同中共卻不斷破壞緊呢個希望同前途。」

7. 有一位來港超過二十年的英國朋友:”I joined the march to express my frustration at the lack of any sign from the government on setting up the promised consultation on implementing the a more equitable method for electing the next CE, as well as starting talks on the election methods for the next Legco. It seems they are trying to postpone until the latest possible moment so they can just impose something on us as dictated to by Beijing. At the moment taking to the streets is the only way I can show my concern in the matter; all other paths are blocked.”

8. 學術界的阿Joe:「不滿思歪遲遲未有啟動政改,土地及房屋供應全無改善,屢次在沒有全面諮詢、缺乏可行性研究、並欠缺整全施政理念之下,倉促推出政策。引述完畢。」

9. 金融界的鄧先生的留言: 「向拖延普選叫停,向低能班子說不,向689講早抖!堅持只因路難走,並肩不再問原由。」

10. 網友方先生的留言: 「最近十二個月的香港,妖氣衝天、是非顛倒、道德敗壞、法治淪亡,弄得升斗市民怨氣沖天,營商環境也是沙士及金融海嘯後最差,政府民望更是每況愈下,我們都快要爆炸了!」

11. IT界的賴先生:「我去過世界各地發表研究,香港話自己係國際大都會,連基本公民投票被投同公投權都無,簡直落後同諷刺 。」

12. 我當日也拍了一些相片,和大家分享:

13. 呢一幅係我們塞在銅鑼灣是拍的,為什麼這位旁邊的先生帶這麼多橙色的汽球?是不是「梁粉」?他說,是好橙,好慘是也!


14. 這是中環海濱關注組,他們說:「反對軍事用地,維護公民權益。」


15. 跟住呢一幅,是融樂會的標語:「平等對待不同種族!」


16. 這一張是我們IT界的朋友,今天有張報紙都在取笑我們,為什麼我們拿出一張「2012雙普選」的橫額,我說,是政府欠我們的,其實爭取2007/2008的那一張,我們已經找不到了,但從今開始,我們會繼續用這張2012橫額,直到有雙普選一天,讓大家看清楚,是這個政府欠我們的!


17. 土地正義的朋友說:「富豪霸土地,窮人困劏房,還我土地正義!」


18. 最後這兩位較年輕人是我在起步點見到的,他們調標語是:「我是香港人,我要真普選!」為了我們下一代,我們要爭取普選!


19. 這是我晚上在中環集會後拾到的,做得很精緻的標語牌,上面寫的是,Have you seen this liar? 犯人的編號是CY698。


20. 主席,最後我要以引述網友Joyce Chiang的遊行口號表達對梁振英的憤怒,叫他立即下台,她的標語是:「梁振英,返火星!」

21. 本人謹此陳詞,支持單仲偕議員議案及毛孟靜議員修正案,多謝主席。要真正回應市民訴求,就要梁振英,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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