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22, 2014

就"規管流動電話發射基站,保障市民健康"議案修正案發言

1. 主席,我動議修正王國興議員的議案。

2. 多謝王議員提出議案,關注流動電話發射基站,下稱手機基站,影響市民健康的潛在可能性。王議員一直對市民健康的關心,我是真心感謝,多年來你的關注,大家是看到的。市民感受,我亦很明白。今天的辯論不在於是否重視市民健康,因為這是必然的,大家並非是對立的,但這辯論是關於我們是否以科學理據作決定,還是用感性作決定。對未知或者眼看不見的事物心存畏懼,是人之常情。不過,我們都需要尊重客觀的科學數據,不要因為未經充分證明的說法,為市民增添不必要的心理壓力。

3. 我今日提出的修正案,旨在正視香港流動服務通訊需求不斷提升的趨勢,在流動通訊服務與處理市民擔憂之間取得平衡,不要過份負面看待手機基站設施,因為這些只是城市入面眾多輻射源之一,甚至不是最大或最接近的輻射源 。

4. 一般市民可能有好多誤解,一聽到「輻射」兩隻字就可能聯想到核事故那種輻射。不過我可以好肯定咁同大家講,手機同手機基站產生的電磁輻射同核輻射係完全兩回事。

5. 電磁波中學生物理堂都會學過,例如,這份通訊事務管理局的單張指出,除了大自然的電磁輻射好像閃電,人為的電磁波輻射還有好多,微波爐、手機、汽車、雷達、醫療儀器、收音機、電視機、電腦、無線網絡、店舖防盜系統、室內無線電話、無線控制的玩具等等,嚴格來說,手機基站發出的電磁輻射並無不同,反而有嚴格的規管,例如這份通訊局的「防止無線電發射設備所發出的非電離輻射對工作人員及市民構成危險的工作守則」,引用”國際非電離輻射防護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Non-Ionizing Radiation Protection)有關在時變電場及磁場的參考水平,而我手上另外有一份「中華人民共和國電磁輻射防護規定」,兩者的數據限值是相約的。如果國際專家都不信,我們憑什麼定所謂香港標準?

6. 我還要解釋一下,非電離輻射(non-ionizing radiation)包括聲音波和光波,即包括一般的電磁波(EM wave),根本不是一般人所想的輻射,即是電離輻射(ionizing radiation),例如核輻射、癌症電療的輻射等,那些是可以釋出較高能量,破壞原子或化合物的化學鍵(chemical bond),不是這些射頻這些非電離輻射呀!

7. 王議員的議案唯一提出的主要數據,是全港已經裝置32,000個手機基站,意思可能是,周圍都係,數目上好似好驚人,但只要睇清楚當中細節。手機基站不是話起就起,亦不是所有位置都適合裝置手機基站,要經多個部門批准先可以裝置。我的辦事處就收過不少市民因為某個地區的手機訊號接收不良,而向我投訴政府遲遲未批出該區的手機基站申請。

8. 其實條數是咁計的,因為一個地點會有2G、3G、4G等制式的基站基站,其實現時五間流動服務營辦商的手機基站裝置點合共都是一萬多個,對比起全港約四萬幢住宅和商業樓宇來說,要提供快速穩定的流動通訊服務,基站數目是處於合理水平,甚至僅僅夠!而且通訊局都會要求營辦商減少發出不必要的訊號,而到而家都未有實地檢測數據顯示會因裝置多個合符國際標準的基站會令非電離輻射水平超出安全標準。根據報導,王議員也曾經在本港一大廈天台量度手機基站的射頻輻射讀數,但都無超過香港採用的國際安全標準。如果市民對手機基站的輻射水平有疑慮,是可以要求通訊事務管理局派員實地測量。

9. 我們要用科學、數據說服大家,嬰兒不安和啼哭,涉及這麼多環境因素,點可以一口賴天台基站?睇咗醫生,醫生咁講咩?這說法是極其不科學,我亦勸王議員帶這位市民的嬰兒先去睇醫生啦。與其擔心手機基站,大家不如睡覺前熄手機,不要放在床頭!

10. 再者,據通訊辦資料顯示,本港流動電話服務滲透率超過236%,對高速流動寬頻服務的需求亦顯著上升。數據服務使用者的每月平均數據用量,由2012年12月的763MB,增至2013年9月的954MB,九個月內增幅達兩成半。流動服務營辦商唯有加強流動網絡的基建,以應付香港超過一千一百萬用戶對流動通訊和數據傳輸的需求。睇到今日的議案,這邊廂有市民驚基站輻射,另一邊廂又有市民嫌接收唔夠好,有關當局其實都幾難做。我都希望官員代表可以提供多D數據去釋除公眾疑慮。

11. 順帶澄清一下,即使手機基站數目在同一地點愈多,射頻輻射都不是一定會愈強。原因是現時流動服務營辦商為了提升不同制式的服務容量,都希望降低手機基站的射頻功率,射頻功率越低,發射範圍越小,輻射越低,在香港電訊商頻譜不足的程況下,反對而方便他們重用頻譜,對電訊商其實是有很大誘因的!營辦商會透過增加基站數目,提升訊號的覆蓋密度,縮小單一基站的射頻覆蓋範圍,變相會降低手機基站的平均的射頻輻射強度。換言之,手機基站數目上升並不代表射頻輻射水平必然上升,相反,現在出產的3G、4G發射站產品,射頻輻射越來越低,相比以前十幾廿年前數碼化前的流動通訊發射站產品,業界告訴我,現在所謂輻射低至最少以前三分之一。

12. 主席,我諗再講太多技術問題恐怕都會悶到各位。健康問題我未必有時間講,留待希望一會郭醫生可以幫手。接下來我會解釋一下我對王國興議員的原議案提出修正的理據。

13. 就正如先前所講,市民其實未必充分了解手機基站對民居造成的影響,所以要先諮詢居民的做法未必能夠合符實際情況,審批工作應該交由有關部門的專業人士審批較為恰當。不過我認同有必要讓居民多點認識裝置在大廈的手機基站的資訊,所以我建議鼓勵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或管理公司主動通知居民有關在大廈裝置手機基站的事宜,加強溝通,釋除居民對附近基站的疑慮。

14. 至於原議案有關立法規管的要求,我認為現時流動服務營辦商已經需要經過屋字署、地政總署以及通訊事務管理局等部門,按照現有《建築物條例》及《電訊條例》等法例的要求通過審批,才能裝置基站。當然,手機基站的射頻輻射水平要控制在當局發出的《防止無線電發射設備所發出的非電離幅射對工作人員及市民構成危險的工作守則》所採用的國際安全標準的範圍之內。

15. 我亦促請政府須參考其他國家的相關研究結果及專業意見,適時檢討本港射頻輻射的安全標準。我相信只要有充分證據及相關研究證明現時輻射水平對人體有害,政府都沒有理由去拒絕收緊安全標準,所以我希望各位能相信專業人士的判斷,不用過份擔憂。

16. 至於處理居民投訴,我認為是重要的,所以我要求政府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記錄及統計個案並提供適當的協助。

17. 主席,我再重申一次,手機基站並非大家想中咁可怕。當然要提出的不利證據有很多,例如手機輻射早前被世衛評定為2B類致癌物,聽落好似好恐怖咁,但其實同一級別的致癌物有咖啡同泡菜等等,都是日常生活常見的事物,我們要理性一些。我希望各位市民可以先循不同的途徑去了解事情的本相,再行判斷好壞。本人謹此陳詞,請各位同事支持我的修正案,但如果我的修正案不幸不獲通過,我希望大家基於求真和科學的精神,否決原議案。多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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