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19, 2014

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調查李慧玲事件的發言

主席,毛孟靜議員今天提出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委員會調查商業電台前節目主持李慧玲被解僱的事件。李慧玲事件同稍後本會稍後討論的劉進圖遇襲事件都一樣,都是衝著新聞自由、言論自由而來的。

其實,李慧玲事件之前,衝擊香港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事件,已經有很多,最近更特別多,不論是暴力恐嚇事件,以至用經濟手段,叫大企業抽起廣告,甚至多張報紙被指刪去甚至抽起作者的文章。但不幸的是,在李慧玲事件之後不久,香港更發生劉進圖遇襲事件。

我諗李慧玲事件同劉進圖事件有兩點相似,首先就是想要搵到幕後黑手,都幾困難,但另外一點就真係有點諷刺性,就是劉進圖事件有唔似得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會未查先判,話同新聞工作無關,而李慧玲事件呢,今天反對這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調查的議案的立法會同事,大概都會同樣講,解僱同新聞工作無關。

炒李慧玲的是商台,是私人機構,我們立法會點解會要求調查一家私人機構的人事問題?當然,別忘記商台是持牌電台,是政府發牌給他們的,他們使用的是公眾資源,大氣電波;而李慧玲是香港新聞時事節目的最重要、最有影響力的節目主持人,換句話說,電台和李慧玲自己,都涉及公眾利益。

或者都是政府帶頭,做壞規矩,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即是香港最高的行政否決香港電視發牌,推翻現行免費電視發牌數目不設上限的政策,都唔駛解釋,咁商台唔知係唔係照板煮碗,解僱李慧玲都唔駛解釋啦!

主席,客觀地睇這件事,難免覺得事件當中一定有隱情,被我們的同事加了綽號「小爬蟲」的李慧玲在商台服務多年,當然她不是將小爬蟲不重要,不過會像小爬蟲令人覺得不舒服吧,但她一直都受聽眾歡迎,咁當然不喜歡她的人也不少,但商台即時炒人,李慧玲同同事講聲再見都唔准,私人物品還要商台保安幫她運返家中,可謂非常冷漠,李慧玲所犯何罪,一直無交代。

炒李慧玲,恐怕有唔少人都感覺「鬆一口氣」,不過,最鬆的應該都是梁振英。但李慧玲多年來又真的經常為市民發聲,不論是罷工的碼頭工人、菲律賓事件的人質,以至到被中國政府拘留一年有多的程翔,李慧玲都無私地幫助他們,為市民發聲,或多或少都代表唔少市民的心聲。

總有人會話,李慧玲被炒無關政治,只係商台內部不和,係個別事件。個別事件唔駛理嗎?並且,如果如果整件事無問題,為什麼要封口,絕不解釋?

主席,除了傳統媒體被滅聲之外,我亦擔心網上媒體會否成為下一個攻擊對象,應該咁講,佢地都畀人攻擊咗好耐。獨立媒體、主場新聞等網媒,耐不耐便會受到惡意的攻擊。

另外,有網媒早前都搵過我幫手在立法會提出質詢,問政府新聞處點解唔畀佢地採訪政府的公開活動和新聞發佈會。當然政府都係會諸多推搪,一方面話難以定義網媒,另一方面又話會密切留意最新發展。只在乎政府肯唔肯面對新媒體,為佢地的採訪工作開方便之門。還有另一個隱憂,就係遲下廣播條例同電訊條例修訂的時候,會唔會向網媒開刀呢?

主席,就此我希望藉著今次的議案,顯示決心捍衛新聞自由的第一步,讓特區政府知道,市民都唔希望再見到任何危害新聞自由的事件在香港發生。請各位同事支持新聞自由,支持引用特權法調查李慧玲被商台解僱事件。

多謝主席。

1 Comments:

At 9:45 PM, Anonymous Sandwich Recipes said...

Thanks grreat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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