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03, 2008

Web 2.0 自我無限進化

Hitech十周年(恭喜恭喜)的特刊寫了一篇文章,但寫得太長,出來刪去三分之二,在此原文刊載。不過,Hitech把這十位供稿人封為「10位IT達人」。

可以不叫我IT達人嗎?



Web 2.0 自我無限進化

十年往住被視為一個周期,也方便人們對事物作一個回顧。回看過去十年互聯網發展,我們可以觀察到什麼?

在互聯網世界裡,雖然開發者與用者不斷創新,但結果走出來的路與方向,常與最初業者和學者期望和預測的不太一樣。別忘記,是有人先為Web 2.0定義,才回頭介定Web 1.0是什麼,有點先看答案才列出問題的味道。所以,今天預測Web 3.0是這樣那樣的,只可作參考引發思維,不要盡信。不過,由過往經驗自己思想對自己應用未來的變化及趨勢,是為發觀新機會的重要功課。

這第一個問題是很多人至今也未清楚Web 2.0是什麼,有人以為就是Facebook,或者是用戶自決做什麼都可以的「文化」,當然不是這麼簡單。其實,Web 2.0不是一個技術標準,較像個新的使用方式和態度的轉變。為Web 2.0「正名」的O'Reilly Media2004年提出Web 2.0的基本完素時,包括了一個很有意義的「永久的Beta版」的說法,正好貼切地指出了Web 2.0不斷自我更新的特性。

Web 2.0
的核心概念是源至用戶主導、從「下」至上的互動與分享,所以最成功的Web 2.0應用是像用戶分享文字為主的網誌(blog)、用戶分享視像內容的YouTube等,都是標榜用戶創作內容(user generated content)的好例子,再加上各種方便用戶交往的互動化分享方式的社會網絡應用,像MySpaceFacebookTwitter這些例子。

贏了基建卻輸了應用

從今天回想十年前,1998年的香港互聯網世界,主要互聯網供應商已經運作了三、四年,那一年香港電訊網上行甚至收購了用戶數目僅排行於它之後的星光互聯網,撥號上網已進入56K時代,但寬頻上網仍在談論階段,有線電視和ADSL制式的寬頻上網還要兩年後才普及。上網速度當然影響應用發展和用戶習慣,但有趣的地方是,互聯網供應商提供的接入服務,已經從被很多人視為複雜的障礙,變為一般「習以為常」(taken for granted)的必然基本應用。

不過,我們也要承認,在應用層面上有不少十年來也進展不大之處,不論是在中小企的應用,或是較大企業內部互聯網應用的深化,都有不足。例如,香港至今商業網站中「活躍」的只有幾萬之數,很多其實也不常更新內容,但當中有些中了病毒或間諜軟件而不知,反而不少。為何香港寬頻及流動通訊使用率高,贏了基建,卻輸了應用,令人擔心未來還有否足夠誘因叫人投資基建?

FacebookWeb 2.0應用在香港流行看來,究竟是港人對Web 2.0了解接受,還是潮流使然,未得「真傳」?值得思考。在亞洲地區來說,Facebook的確在香港比較流行,但一些較「新」的Web 2.0試驗像作「微網誌」(Micro-blogging)Twitter,則台灣用戶似乎較多,而且連「老」一些的Web 2.0應用像網誌本身,始終也是台灣用得更深、更廣。

這些現象反映出另一種新層次的數碼隔膜,是本地已使用網絡的人當中仍停留在Web 1.0那群與已超Web 2.0那批,很可能已非基建政策那能推動改善,是網絡文化問題,希望未來日子,香港網民和業者能多注現、比較區域和本土網絡文化的問題和研究,亦會有助我們定位和尋找新發展機會。

刊載於《Hitech》 2008年10月3日 《Web 2.0 自我無限進化》之未刪改前原文

7 Comments:

At 8:41 PM, Blogger Fung said...

Web 2.0促進了世界,或是使用者跟使用者之間之交流。Facebook只可算是社群網,說是Web 2.0有點勉強。

說穿了,其實香港的文化被傳媒所主導,道是一件可悲的事。

 
At 10:31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我想知道,被「刪去三分之二」是刊出後自己掏腰包買一本回來後才知道的,還是他們會預先通知你的?

「我可以不做IT達人嗎?」似乎電腦雜誌的記者和編輯等都不是 ITFC 選民。

 
At 11:17 PM, Blogger Charles Mok said...

Derek: after....but I really wrote too much :)

 
At 11:26 PM, Blogger Fung said...

When a secondary school student can be a writer of a computer magazine, any things could happen.

 
At 12:08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依 ~ 你有 twitter , 有無得登出黎先,我既 twitter 係 moming2k

 
At 1:53 PM, Blogger Charles Mok said...

I have Twitter, but honestly I am quite lazy to follow Twitter! :) I don't follow it closely :P

 
At 8:02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為了捧你場,買了這一期 Hi-Tech Weekly。可能因為是「十周年特別號」,幾乎買不到!

其實不單是被「刪去三分之二」這麼簡單,根本就是改頭換面,可以媲美「斷章取義」。現在的電腦雜誌編輯,習慣了把文章任意改動以切合版面(大方向是圖多字少);我從前曾經試過不止一次,刊出的內容竟跟我的原意是相反的,但作者卻大剌剌是我的名字,被人指摘「資料錯誤」就很難澄清。

為了遷就版面,編輯可以苦心孤詣地「重組句子」,可是文字校對方面就實在不及格。讀書時曾認真想過畢業後以校對為副業,現在也許連作為「業餘興趣」也沒市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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