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12, 2009

要安全,更要自由

「…香港不可接受網絡防火長城,網絡公民社會要監察的,反而是這些危言聳聽,製造恐慌的人士和政府本身,因為他們懼怕互聯網這『偉大的平衡器』。」

筆者上周在報章上看到一位中文大學工程學院教授所寫,有關「建構安全自由的
e 社 會」的文章,讀後感受很深,不吐不快。文章指政府推行地區數碼中心聯網「原意雖好」,卻令作者擔心「中心儼如官營『網吧』」,現在政府開設上網輔導員職 位,「讓專人教育那些新接觸互聯網的初生之犢,如何正確遊走於這個虛擬新天地」,他才鬆一口氣。

但筆者卻認為, 網吧有何不妥?在網上學習交流,也是像行街食飯的基本生存能力。教授又繼續指互聯網有「殺傷力」,政府有必要立即行動,果斷地建設「安全又自由的互聯網世 界」,並提出要保障年輕網民「安全」要從三方面著手:教育、輔導和監察。教育正確使用互聯網的態度,「以免誤墮網絡陷阱或沉溺上網而不能自拔」,輔導「網 民當中不少是沉迷上網的青少年」,再加監察以維持網絡治安,設計一個有效的網上警察系統。

筆者並不完全同意。教育和輔導應適當地去做,但筆者認為更需要受 「互聯網正確態度教育」的是成年人。他們更要學習理解網絡的真實及無可抗拒,明白新一代
Digital natives 天 生數碼,真的與我們不同,但並不是年青人的問題,是成年人是否能進化、接受事實的問題居多。最需要輔導的,是政府,不是年青人;政府甚至公眾看見網上虛假 訊息甚至出現罪行,與現實世界無異,行過海味店,看看「警訊」都可見,天下無新事,不要找借口監控網絡。

筆者強烈反對任何說要設立網上警察的建議,其實警 方現時已做得很好,資源是否要增加可以適當地考慮,但目的不能以加強「監察」為主調。筆者也贊同「成立網上緊急求助熱線服務」,但目的是便利市民對不同問 題作投訴,再由當局分流,絕對不是為了加強監察。香港不可接受網絡防火長城,網絡公民社會要監察的,反而是這些危言聳聽,製造恐慌的人士和政府本身,因為 他們懼怕互聯網這「偉大的平衡器」(
Great equalizer)。

教授本說「建構安全自由的
e 社會」,但完全不見談到如何保衛自由,自由對某些人只是講下就算的 Lip service,網上安全就變成加強監管的包裝,但尾巴很容易露出。網民要明白,「安全」而不自由,何用之有?不自由的網絡甚至社會,是不會安全的,因為令我們最不安全的,就是擁有過大權力的當權者。

上周筆者在本欄已說,還給孩子們自信和自由。不禁想起
1979Pink Floyd的名曲《Another Brick in the Wall》中的歌詞:

We don't need no education.We don't need no thought control.


真的,如果是思想管制的教育,不要也罷,孩子要的是學習能力的訓練,互聯網比任何只知指指點點的成年人更有用、更正面。我們也一同學習自信和自由吧!

刊載於《Hitech》 2009年3月12日

2 Comments:

At 3:40 PM, Blogger 逍遥子Odysseus said...

insightful...

 
At 7:49 AM, Blogger Henry Chan said...

Hi, all,

I recommend to have the computer courses for kids with parents through the schools or public libraries. Please note this article from Computer choice about the "Keeping kids safe online" in 2006.
(http://www.choice.com.au/viewPressRelease.aspx?id=105094&catId=100202&tid=100010&p=1). I think that the suggestions for parents are just eno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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