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pril 23, 2011

財經娛樂化 娛樂財經化

謝霆鋒榮獲今屆金像獎最佳男主角,他多年來的努力得到肯定,可喜可賀,相信很多觀眾都為他感到開心。他得到的榮譽,同時也可說是肯定了他的工作態度。

除了在他的演戲事業上得到肯定,最近謝霆鋒接受雜誌訪問,承認 8年前已創立公司,靜靜地在商界大展拳腳,更得到很好的成績。在微博上也有報道,指他創立的公司,「現在是全香港市場佔有率最高的廣告後期製作公司,年收入近億元,如今的霆鋒, 6億元身家已是保守估計; 4月初,謝霆鋒公佈合夥人的身份。他的下一步目標,是推動公司上市。」

上市公司 身份大不同

筆者上周在微博上回應問了一句:「誰是背後投資者(真老闆)?」不過,可能是部份網友早前已從報道中聽過,謝霆鋒在 2003年時,以房子作抵押來集資開設公司的,對筆者的留言頗有意見,有回應說:「才投資幾千萬,你認為需要背後老闆?」,甚至指筆者「這話看起來這麼酸呢,你有他一根毛的成就嗎?」

其實,粉絲們完全誤會了,筆者並無貶意,只是看到報道,指謝霆鋒自稱身份為合夥人,即是必定還有其他投資者,而且,正常的融資情況下,不是說自己有幾千萬元,就不需要人家的錢,自己全數投資未必是好事,也不會這樣做。不過,可能在娛樂圈說法中,聽到「老闆」就自動以為是負面。

還有,公司出來做公關,包括接受財經媒體訪問,也應該有其原因和目的,我們看一宗財經新聞,與對娛樂新聞也應該有不同的態度,如果這公司要上市,必定要有更大的透明度和回答更多困難的問題。這與粉絲們保護偶像,不想有人甚至媒體詢問私人和敏感話題,是完全兩回事。

所以,社交媒體另一現象,就是大家都突然成了評論專家,在這例子我們可以看到,財經報道被娛樂化,娛樂新聞卻被財經化包裝,但兩者其實是不應以同樣的標準處理的。作為評論者應該對事,作為粉絲時也不用太介懷對事的分析。

2011年4月23日 刋載於《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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