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26, 2013

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調查香港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交回其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的認可及相關事宜的議案的發言

主席,香港向來號稱國際金融中心,一直以來成功發展都有賴良好的法治制度、獨立的司法架構和健全的監管制度。政府都話『香港十分重視法治及維持巿場的公平競爭』,監管對金融市場的成功非常關鍵。

國際上,香港的金融市場都仲有公信力,依然比中國大陸可靠,就係因為香港金融市場受到嚴格監管,可以提供公平的競爭環境和具透明度的市場。

證監會一向予人公平執法的形象,國際上的聲譽甚佳,公認是要求嚴格的監管機構,能夠維護投資者的利益。佢地對外左一句要『維持與國際看齊的監管制度』,右一句『推廣嚴格的標準』。

今次商交所的驚天大騙案不但令公眾再一次睇清楚本屆政府高級公職人員的品格同誠信有幾多,亦令業界對金融市場監管水平打了個大問號。

警方已經先後拘捕七人,四人已經被落案起訴。案件牽涉使用虛假銀行文件、提供大量虛假財務資料,涉及金額更高達四十億港元。立法會有責任跟進公眾關注的事項,我非常關注商交所事件有否牽涉監管者的包庇和偏私情況。我支持梁國雄議員提出用權利及特權條例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這事件。

商交所假假地都掛住香港個名,堂堂國際金融中心的商品交易所,開的時候打鑼打鼓,背後好似豆腐渣學校發泡膠牆咁樣一捏即碎。證監會批得個牌比商交所,就有責任確保公司符合所有法例要求,如果不是一視同仁,就會像廉政公署一樣,公信力不保,破壞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形象。

政府資料顯示,截至2012年10月底,香港共有19間自動化交易服務提供者獲認可提供交易服務。而家發現香港商品交易所的財政管理、內部監控出現咁大問題,證監會好似都俾咁多次機會側側膊年幾兩年都無出手,咁對其他的自動化交易服務提供者的執法力度又係咪一致呢?

證監會係咪對特首身邊的紅人同埋紅色貴族高調搞嘅大龍鳳就可以『隻眼開隻眼閉』,監管鬆手D,令某D人可以用假文件過骨、下下泵大條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98條,證監會可以撤回已批的認可。被揭發問題一籮籮,證監會竟然不是一早撤回牌照,而仲可以俾張震遠施施然同記者講佢係『主動』向證監會交回牌照?點解咁都得?

而家證監會正在調查的是商交所高層和懷疑虛假投資者有否進行盡職審查、懷疑虛假交易同商交所股東及職員有無關係等等。但證監會在撤回服務認可的過程中有無比商交所任何特殊待遇、證監會對商交所財務違規的監管工作有冇不足呢?點解連證監會都俾張震遠呃埋?

例如,證監會有責任確保認可自動化交易服務提供者有充足的財政資源。據傳媒報導,商交所去年交易大幅下滑,出現財政問題,懷疑有人為尋找新投資者及游說現有股東注資而利用會員行做假交易。公眾同業界都有種種疑團:最大的就係未爆煲之前,證監會到底知道商交所的問題幾耐?有無充分執行2011年證監會2011年發牌比商交所的條件和《監管自動化交易服務的指引》?

人員方面:
商交所的牌照指引的人員要求其實同《證券及期貨條例》的要求一樣,都要符合《適當人選準則》、持牌人的操守準則。指引亦訂明服務要由『稱職勝任的人員監督和營辦』,持牌人必須即時匯報任何影響交易商和員工有關誠信及能力等情況。
-   證監會有無要求商交所提供核實董事背景的證明?點解冇發現傳媒報導所講,商交所有個別管理層的履歷、學術資格等可能係做假?

內部管治系統方面:
按照發牌要求,商交所必須依照證監核准的營運守則『公平及有秩序地』進行交易,其中對“備存記錄”、“監察”、“報告”等都有監管。商交所被發現有不尋常交易活動,可能影響其他市場參與者的競爭環境。
-   據報導,懷疑有會員用虛假買賣谷大交投量,證監會發現之後有冇調查?
-   有無要求商交所監察和解釋?傳媒指證監會容許商交所提高營運資金以換取繼續營業,是否真有其事?是否合乎指引的做法?

資金方面:
發牌條件其中一項是『必須有足夠財政資源以符合營運需要』,證監會
-   有無跟足程序去監督交易商遵守所有相關法例要求,例如有足夠的營運資金
-   商交所下下係限期到之前就有大量來歷不明的資金注入,證監會有無主動追查虛假資金的來源和真偽?
-   懷疑商交所提交假銀行文件發現左幾耐?
-   何時決定轉介至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為何遲遲沒有出手執法、釘牌?
-   係咪因為張震遠同特首關係密切,又是公職人員而『俾面』佢?甚至因為來自更高層的壓力而無更早踢爆,間接俾機會佢拖延同落台?

今次的事件再一次說明新聞同資訊自由的重要性。因為傳媒又是靠查冊發現商家所原來是『空心老倌』,靠張震遠牌頭借錢。但傳媒可以查到的也有限,呢D都冇可能由證監會自己查到出黎。我們要揭開商交所的幕後金主和證監會俾佢入不敷支拖足一年有無關係,必須要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專責委員會去查清楚。

商交所巨額欠債、幾十億可疑資金注入、行使假文件甚至假交易,單單都足以動搖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打算再一次否決調查的同事們,我希望大家考慮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份上,不要說『睇下證監同警察查到咩,我地會再跟進』,或者『用P&P查都唔會查到嘢』呢D咁嘅藉口自欺欺人了,如果唔睇清楚證監會有無『景轟』,就係縱容呢啲事再次發生!

拿我睇邊個又會話權力及特權法係尚方寶劍,但又唔肯攞出黎用。今次拉都拉左七個人,涉及幾十億,夠嚴重未呀?

一個一個的藉口,以往如此,現在又如此!唔做P&P只是想要保皇,這是他們的天職,有班咁嘅議員,我們有什麼辦法?市民七一上街吧!

主席,再出現多幾次商交所咁離譜的鬧劇,然後好似所有高官權貴醜聞一樣放埋一邊不了了之,唔使幾耐,香港的金融業,大家口中的香港經濟的棟樑,我地公信力就玩完喇!有人唔想呢件事查到水落石出,就係親手破壞香港『法治及維持巿場公平競爭』,支持同保護梁振英。我希望大家三思應該企哪一邊,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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