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網上看馬尼拉悲劇的教訓
香港康泰旅行團在馬尼拉遭槍手挾持,結果 8 名港人遇害。事件在過去一周不單在各大媒體佔去最大的篇幅和時間,在網上也有同樣的效果。
網絡上這次的相關報道,不論是在事發期間或之後的幾天,主要都只是從傳統媒體而來的二手消息,但亦對事件發揮了具體的影響。例如筆者在事發當晚身在一個論壇中,未能在電視「現場直播」觀看到當晚最關鍵也最令人傷痛的部分,只有從網上的
Facebook 和微博接收其他網友和部分媒體的消息。的確一而再地,愈來愈多人將會在重大事情發生時,透過互聯網最先知道和關注即時發生的事件消息,是人類傳播歷史的重要進展。
不過,網民透過社交媒體互相轉發收到的最新訊息,參與成為事件發生的一部分,相比只從電視被動地觀看直播的觀眾,其參與會否令他們較有機會抒發感情,有助他們處理自己的情緒,這有待心理研究。不過網民成為新媒體的參與者,在突然之間有大量訊息轉發的情況下,錯誤的消息和謠言的問題就更明顯了。
例如當晚 7 點幾時,當旅遊巴士司機逃出,向當地傳媒說所有人質已經被殺,這消息立即在網上廣傳,雖然絕大部分轉發的訊息都指明這僅是司機所說,未得證實,但自然也會有網友信以為真。在拯救行動在失敗中結束後,更有錯誤的傳言指美國 CNN 電視台說,死者中有 3 人是死於菲律賓警方槍下(CNN 當然其實沒有這樣報道過),很多網民都照轉發無疑。實際上,筆者常見有些網民會因懷疑某些消息的真確性,呼籲別人不要轉發,但過程中自己就再把消息傳了開去,究竟怎樣做才最好?
除了謠言外,在事發後次日,互聯網上開始流傳一些菲律賓女學生和警察在肇事巴士外笑容滿面地拍照留念的照片。這些不尊重死者的行為,自然令人不安、憤怒,於是在很短的時間就被很多網民轉發開去。然而筆者見到這些照片的最初感覺是,這些照片是真還是假?後來,既然傳統媒體也轉載了這些照片,我們只能假設這些照片是真的,不過至今有沒有人找到它們的出處,或相中人的身分?
互聯網為事件相關報道的另一「貢獻」,當然就是成龍一貫式的災難性
Twitter 留言。成龍的言行被網友批評惡搞,可謂見慣不怪,但這是第一次由他自己的網上留言而起。雖然他在後來的道歉聲明中指其 Twitter 留言是由美國助手所發,但始終責無旁貸,更自己暴露了用「替槍」的事實。不過,成龍問題的本質,是他在網上的聲譽「負資產」,令他不僅講多錯多,一講便說甚麼都錯!若為成龍作風險管理建議,消極地應請他封口,積極地就要為他弄清楚為甚麼「搞成咁」,研究如何才能重建他的網上聲譽資產!成龍可以成為很有用的網絡風險管理個案研究。
成龍此事的普遍性教訓,也是教我們在互聯網上所有人都要慎言,尤其在這類情況之下,大家都較情緒化的時候。不只是名人,就是普通人也一樣,就算不是為了「自保」,更要為了在這敏感時刻不要只為宣泄個人情緒而散播民粹言論。例如在事發最初一、兩日,的確有網民發表向菲律賓傭工報復、要求停止輸入菲律賓家傭等言論和群組。幸好這些言論未得到太多認同,反而有不少其他人出言相勸,呼籲保持冷靜,正好顯示了香港網民的高質素。
刊載於《Hitech》 2010年9月2日
《大氣電波霸權講座》講稿
今天《大氣電波霸權講座》講稿
大會討論問題:
1)剖析現時廣播政策,能否保障經營者能夠公平地進行競爭?
答案很簡單,當然不能。
看結果就知,看無線就知。
不過,什麼是現時的廣播政策?
1)是完全没有民間公眾廣播頻道安排的廣播政策?
2)是廣管局屢次不執行法定責任,對競爭投訴幾年都出唔到裁決,連時間表都唔肯俾,但鐘意嘅就幾個月就出到政治廣告的裁決,這樣執行法的廣播政策?
3)是司法部門指出過時,不合憲,但政府行政部門坐視不理的所謂廣播政策?
4)是否包括否決香港人獲得應有的公共廣播的決定的廣播政策?
5)說到過時,是否由2004年起諮詢公眾,由曾俊華起經歷四個局長,而家先至終於有法案上立法會,先合併行政架構,成立通訊事務管理局,仲有排先至修改相關電信和廣播法例,嘅這樣的廣播政策?
6)是否30日諮詢就發牌的所謂廣播政策?
由此可見,廣播政策喺港府嘅重要性好低,或者自是政治考慮為先,有無公平競爭,有無真正公共廣播,根本不重視。
議員只說檢討但不設立場是不負責任。
2)假若有了新的經營者,在現時的廣播政策及廣管局的框架下,能否打破單一壟斷的局面?
能否打破單一壟斷,還看市民,聽眾和觀眾。
你個個仍然想睇唔使用腦嘅「公主嫁到」,咁邊個都無法。
我恐怕的是,到時三個新的免費電視和數碼聲音廣播申請者即使成功,佢地會否仍然只集中提供大路的節目?始終,要政府很具體監管內容是很難,也是很危險的先例。
另一個關注,是新免費電視申請者全以電訊光纖廣播,即透過互聯網,要用機頂盒;數碼聲音廣播也需要新的,較貴的接收器。未來營運模式如何?互通?會否變相收費?弱勢社群接收不接收到?營運商會否只集中中高收入人士?
有錢人有選擇,無錢睇無線??
現在廣管局的無黃管下,對未來出現問題怎可能有信心佢地會做嘢?
3)政府應如何保障媒體從業員的利益,免受經營者的剝削,從而確保觀眾的選擇權?
這問題好功能組別喎!
我覺得應先保障公眾利益,公眾利益先行,咁界別媒體從業員的利益也會得保障。
(當然,都歡迎媒體從業員加入IT界別,表達你們的訴求。)
不過,我覺得媒體從業員不用大擔心,多了競爭,自然多了工作機會和選擇。
>講到觀眾的選擇權,想講講公共廣播。
架構協議 假諮詢,成立被廣泛反對的顧問委員會。
立法會也完全無做嘢。政府出茅照,没最后諮詢,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開了一個公聽會,市民講完就算,明知政府借放暑假暗渡陳倉,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無任何跟進,而家就當米已成炊。
即刻就傳出,廣播處長要郁「頭條新聞」。
明天下午三點,撐港台運動會去港台示威,但廣播處長將會唔喺office。希望你們來。
>最後,規管互聯網廣播的企圖
廣播政策適用於傳統電視和收音機廣播,但全世界在互聯網廣播是不受此監管的。
小心一方面想開放傳統大氣電波的廣播時,火燒後欄,有人會說研究點監管互聯網上的電台和電視台!連類別牌照也不應該。
這些聲音已經出現,小心!
9.22 香港無車日
除商業機構和商品品牌外,愈來愈多非政府機構也開始使用互聯網和社交網絡來傳遞他們的訊息,宣傳他們的活動。最近的表表者就是
綠色和平。
在
Facebook、
Twitter 和
新浪微博開戶,這自然是最基本的指定動作。綠色和平即將舉辦的大型活動是「香港無車日」,就此他們就剛舉辦了 Bloggers 活動,找來城中在互聯網及社交網絡活躍分子,向他們介紹無車日和相關的活動,筆者也參與其中。相信我們全都感受到香港今年天氣之無常,地球發燒已經是不爭的事實,全球來自汽車的溫室氣體排放佔總量的 5 分之 1,我們這個夏天每天在街上,都必定感到汽車有份帶來的熱島效應。無車日正好是我們反思自身生活模式的好機會。
無車日定於每年的 9 月 22 日,主旨為鼓勵車主在當日放棄使用私家車,改為乘坐公共運輸、騎單車,甚至步行。無車日源於歐洲,法國在 1998 年9 月 22 日就率先有 35 個城市的市民自願發起在當天棄用私家車,之後每年這天就成為歐洲、甚至全世界的無車日,至今全球有近 1,500 個城市加入。中國自 2001 年起,有成都最先舉行無車日,之後北京、上海、武漢等城市也加入了。
香港去年才首次舉辦了無車日,而香港的無車日是有一個特點的,是全世界其他地方的無車日,基本上全是政府主辦的,但香港的政府一直無動於衷,故最後綠色和平才忍不住出手!
2009 年,綠色和平也在香港舉行了首次的香港無車日。別的城市如倫敦、紐約等的市長,經常習慣坐地鐵返工,甚至踩單車,然而我們矜貴的特首,從禮賓府兩步路落政府總部也要司機開車侍候;去年無車日,綠色和平可不容易才「成功爭取」特首、三司及十二局長棄車,一天改以步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班。
官員怎樣也好,我們也要盡自己的力量。綠色和平的數據顯示,以上環至柴灣單程為例,駕駛私家車會帶來 2.314kg 的二氧化碳排放(未計算塞車等路面情況),而乘搭地鐵則只會排放 0.7986kg,碳排放幅度大大減少 65 %。加上香港的公共交通系統可算是全世界最方便的,我們車主們真的沒有藉口不參與!
今年無車日適逢中秋節正日,所以綠色和平定出的口號是「救氣候,愛中秋」,並找來謝寧小姐襄助,特別設計了獨一無二的玫瑰雙黃白蓮蓉「無車日月餅」,也可以在網上訂購。筆者在 Bloggers 聚會上試過,真的好吃,值得推介!另外綠色和平將在 9 月 19 日舉行單車行,在港島鬧市中環和北角之間穿梭,可惜筆者不懂踩單車,否則必定很好玩!
發展。
香港無車日專頁:is.gd/ey8QL
無車日Facebook 粉絲頁:is.gd/ey8T
刊載於《Hitech》 2010年8月26日
出賣朋友
接二連三的企業出賣用戶私隱被揭發,市民對私隱似是重視了,但其實他們真的理解為甚麼要保障個人私隱嗎?似乎大部份人對私隱被轉移的自然投射,就是覺得自己的電話號碼被出賣,因此收到垃圾傳銷電話。至今被揭發或「自爆」曾經出賣用戶資料的八達通、銀行及電訊公司,只是冰山一角,若假設這就是收到垃圾傳銷電話的主要來源,恐怕就錯了。事實上,這些活動多數只是隨機把號碼打出,致電者根本不知接電人身份。
私隱法存灰色地帶
即使那些識得以「 X先生/小姐」稱呼我們的,資料也不一定是向其他公司買回來。有些市民開始留意各行業「介紹朋友」推廣手法,營業員向用戶說,提供親友姓名和聯絡電話,即可獲優惠或禮品,不少人都不以為意,就「出賣」了親友的私隱。
這做法跌入私隱法的灰色地帶:企業未得同意轉移個人資料固然違法,但個人轉移別人的個人資料又如何?法例禁止我們提供他人資料未必可行,否則我們向別人查問朋友電話豈非違法?不過,私隱專員及各行業監管者能否就此向企業提出指引,例如要求要在朋友同意下,才可收受「介紹朋友」的個人資料。這問題看似小事,但卻可成為教育市民保障私隱概念的第一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保障私隱,人人有責!
小心Facebook泡沫
對很多人來說,
Facebook 就是社交媒體,社交媒體就等於 Facebook。Facebook 之「紅」,下個月連其創辦人的故事都被搬上銀幕,顯然超越了任何其他對手。始終 Facebook 擁有最大的用戶群體,但 Facebook 真的這麼多人使用?作為市場推廣或公眾參與的工具,Facebook 是不是最佳的渠道?還是大家的假設,Facebook 的力量只不過是個美麗的誤會?
究竟 Facebook 有多少用戶?上月他們自己宣布,「活躍用戶」(在過去 30 天內曾經登入)數目已經超過 5 億,僅半年內便增加 25%,但又沒有說明如何計算用戶來自哪裡,有多少人擁有多於一個戶口,全都無可奉告。有法國報章發現,Facebook 估計的用戶數目,在一些歐洲城市如巴黎、奧斯陸等,活躍用戶數目都比實際人口高出 50% 至一倍!
那麼香港又怎樣?香港用戶根據 Facebook 的數據,或「獨立」的
Checkfacebook.com 估計,也有 350 多萬用戶,比幾個月前這個網站說香港有 200 多萬用戶,大半年就多了超過 50% 有多。Facebook 真的在這期間增長得這麼厲害?
雖然有些 Facebook 用戶或曾開過多於一個戶口,但依照常理這些人不應太多,至少應遠比多於常用一個電郵地址的人少。Facebook 用戶的朋友數目有限制,不得多於 5,000 人(不計沒有粉絲數目限制的粉絲頁),但真的擁有超過這個數目的朋友的用戶應該極少,例如只有政界數人如梁家傑、陳淑莊、葉劉淑儀達到(筆者也有 7,000 多位「朋友」),最厲害的黃毓民也只有三個戶口,即萬多個朋友。這就是說,這些名人最多也只不過得到全香港不足半個百分點的用戶跟隨?這些簡單分析,足以令人懷疑,Facebook 用戶數目裡的水分極高!
事實上,這半年裡增長得最厲害的,是利用 Facebook 做各種廣告的電子市場推廣商。不太了解社交網絡可做推廣的商戶,忽然覺得「要做了」,但卻不懂得為網上推廣活動訂出可量度的目標。低層次的電子市場推廣顧問其實自己也不太懂,最簡單就叫客戶開些 Facebook 群組,送些禮品。訂甚麼目標?就說要爭取多少用戶加入群組吧。但實在要人自願加入群組是不容易的,反而找另類「五毛黨」開假戶口來「互相交朋友」,疑假似真地加入各群組來作「交數」卻更易。
問題是,這行業的發展從頭開始已經錯了。電子市場推廣並非像「我要爭取十萬人支持 / 反對」甚麼甚麼,必須要先了解市場、鎖定對象、確定目標,才制定策略執行。否則做了也未能達到效果,因根本沒辦法量度。Facebook 自己的統計方法粗疏,有意或無意間製造了一個假象,讓一些水平不高的電子市場推廣商利用,但 Facebook 也無意把這神話幻象道破。畢竟短期內,用戶多,客戶可針對群體顯示廣告,如可直接在網上選定對象的居住地、年齡、性別、興趣等購買廣告。不過,說 Facebook 有 350 萬的香港「目標對象哂度」,肯定是個即將爆破的泡沫!到時 Facebook 和那些只懂「加水分」的電子市場推廣商,還不是要自食其果?
互聯網甚至社交網絡都是個多元化的環境,Facebook 佔有重要的地位,但也不可能只以這一招走天涯。最近有媒體訪問筆者,未來 Facebook 會否獨霸天下?筆者沒有一個水晶球在手,只可說新來者要超越 Facebook,必定會比 Facebook 超過 MySpace 困難。因要超越的用戶數目,即使扣除水分也的確提高了,但互聯網的「餅」不斷的大,有比 Facebook 更大、更有錢的企業(特別是
Google)要加入競爭,還有必然可更勝於前浪的後浪。Facebook 要自重,整個電子市場推廣行業也一樣。
刊載於《Hitech》 201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