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10, 2013

激活香港 還看科技

激活香港 還看科技

《彭博商業周刊》16期

2013年9月9日,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博鰲青年論壇引述全球競爭力報告,指香港「形勢逼人,不進則退」,要「避免創新持續成為香港整體競爭力的短板」。他又批評香港年輕人,說他們不應只做創新科技的受益者,應「成為創新的夢想家、實幹家」。雖然張主任有些指點江山的氣燄,但其實說得不無道理。

世界經濟論壇創始人兼執行主席克劳斯·施瓦布預言,未來經濟體之間會以創新能力一較高下。面對人口老化、青年和勞動人口減少,香港要創造更多元、向上流動的機會,而創新科技就是升級轉型的出路。

創新和靈活變通,本是香港的DNA

香港經濟一直依賴金融、地產等容易受全球波動影響的行業,善於累計財富但創造財富方面卻落後。近幾年每次有競爭力排名出爐,不論香港排名升跌,總有人說香港光輝不再,經已被某某城市取代。香港不缺發展創新科技的條件,基建、教育、法制、稅制、資訊自由,但在2013全球競爭力指標得分最低的是「創新」。

科技業投資週期長,風險高,變數多,政府投入研發經費是重要部份。比較經合組織各個經濟體2012年的研發支出,同處亞洲的新加坡、台灣都高於經合組織(OECD)平均的2.23%,韓國和日本更接近3.5%,香港的科研開支只約0.7%,絕大部分來自政府。然而,多數先進國家研發經費主要來自企業,其次方為政府,比例大約為六四。

現任特首梁振英在政綱中承諾將政府投資研發的開支提升,但在一次公開論壇有市民問及為何香港科研水平低落,他竟解釋香港屬於服務型經濟,大部份企業不需要科研支撐。事實上,國際間越來越近年注重服務業科技化與服務創新,兩者都依賴科研。服務創新研究集合資訊科技、設計和服務產品化,是近年重要的新興研究範疇。

香港政府過去十多年不斷嘗試推動創新產業,政策多散落於不同機構或部門之下,缺乏高層次的決策、領導、整合和協調,以致科技產業到今天依然繼續『積極推動』,實際上對經濟貢獻輕微。

首任特首董建華當年首先提出要把香港發展為科技和知識型經濟,成立由世界知名科技精英和本地代表組成的創新科技委員會,1998年起設立創新科技署、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和多所研發中心,科研基建例如數碼港、科學園提供培育計劃;可惜遇上金融危機,未竟全功。曾蔭權在位時揚言推動包括創新科技的『六大優勢產業』,擴建科學園第三期發展,但另一方面不肯承擔長遠投資的風險,例如應用研究基金成立幾年便因為項目無法回本而被開刀縮減。去年現任特首梁振英上任,成立經濟發展委員會,高新科技只屬四個工作小組之一下的一部分,委員當中更沒有包括本地資訊科技界代表。

我認為香港的主要問題在於政策零星,公共資源投放方式僵化,商界思維偏向保守不重視科研,以致即使政府不斷推出基建和政策,官產學研仍未達協同效應,香港社會的文化亦不鼓勵冒險和創新。

香港有必要重新思考以往沿用的思維和目標。科技研發的產業鏈由處於上游的研究中心、大學等人員研發尖端科技,中游通過應用改良和技術轉移與市場接軌,下游由企業處理市場營銷以求盈利。香港應針對市場、形象、人才、投資和思維五方面變革,為創新科技尋新氣象。

求變由思維開始

香港的創新科技研究大部份屬於大專院校和研究中心。不少從事科研的學者曾多番反映,大學對學者要求側重出版學術研究論文,院校評核教職員工作表現的標準亦不鼓勵應用研究及科研成果商品化,學者寧願專注研究和出版論文,多於花時間處理技術轉移工作。接觸大學團隊的企業取態傾向保守,期望研究團隊以「即食」速度「包生仔」,不願意投放資源和冒險。因此,政府除撥款予相關部門之外,更應檢討對大專院校的評核準則,適當地提供誘因,從根源出發鼓勵研究人員進行技術轉移和商品化。

企業和投資者渴求有潛質衝擊全球市場的項目和管理人才,創業者需要的初期資金發展概念。有投資界朋友向我說,在香港較難找到有機會達國際規模的意念值得投資,然而政府對投資者支持亦甚少,其實兩者正是個惡性循環。政府應該以稅務優惠及通過政策鼓勵投資移民參與創投,使香港的創投活動更蓬勃。

的確,香港已有大大小小的科技企業培育計劃,提供津貼、工作空間、廉租、支援服務等。但要得到這些支援,資源甚少的新創企業要花無數時間寫計劃書、處理行政程序,而不是讓創業家的成本壓力減輕,專注快速測試概念和演變產品,盡快推出市場,接觸投資者和顧客;創新科技企業應該專注改良產品,討好市場和顧客,而不是花大部份時間在與撥款機構的官員打交道。

另外,為了帶動本地市場需求,香港政府應該採取本地優先的資訊科技採購政策,身體力行支持本地科技公司。南韓政府透過限制大企業參與政府外判項目競投的資格,提供機會予中小企從而助長本土科技產業:少於八億韓圜的工程招標,折合約570萬港元以下的政府外判項目,只讓員工數目三百人以下的公司參與,使中小企有機會取得政府採購合約。為何其他地區能做到本地優先,而香港政府則墨守成規?政府的答覆一向是:世界貿易組織協議。這根本是藉口,其他國家不只做過了,仍持之以恆地做,未來也會繼續幫助當地的企業,而且他們都是世貿成員國,唯獨香港政府不能?

從蘋果創辦人喬布斯傳記,喬布斯年銷輕狂,輟學東遊,回家後仍「不務正業」地在車房開始電腦生意,但仍然得到父母的無言支持。今天在香港有多少人有這種膽量和理想,從零開始追尋夢想。香港從事創新科技的成本高,冒險和創新不是主流文化,年輕人比較喜歡找尋高薪厚職安穩生活。科技業形象和人才培養要從教育做起,啟發年輕人創新的思維和能力,改善資訊科技教育,使由小學、中學,高中以致大專所授的都時並進。

最重要的還是政府思維要變。我開玩笑和朋友說,如果特區政府用『寸土必爭』建屋的決心和態度來推動科技發展,香港科技業必定突飛猛進。只可惜,科技發展不是容易搶注意和民意支持的議題。

政府要擺脫官僚作風,以企業家的眼光和思維適度放寬限制,支持長遠發展。有研究新加坡產業政策的學者和我分享,當地負責推動產業發展的官員大多有豐富商業管理的經驗,利用CEO管理企業的準則選擇和管理投資,亦有長線投資的思維。香港目前的情況是,即使政府高層願意為創新投放資源,但礙於行政方式繁複,業界要為得到支援要長年累月『跨欄』。我認為香港應該為企業拆牆鬆綁,使他們能專注創新。

似乎這是南韓政府的方向。當地經由韓國工業科技評估機構(KEIT)批出經費資助中小型科技企業,而企業得以保留研究成果的知識產權,政府則只在產品商品化後收取兩成利潤回報。這種「貼錢」的資助方式,相信難以在講求衡工量值、成本效益和回報率的香港推行,以往類似的計劃例如應用研究基金因為遇上網絡泡沫爆破,2005年被終止投資。

當然,支持企業不一定要以直接投放資助的方式,把企業文化結合政府採購政策,也是創造機會的良方。美國三藩市市政府推出高科技育成計劃,希望成為企業和政府之間的橋樑。該政府推出一項為期十二週的計劃,為企業家提供有關政府面對問題的資料, 並為參與團隊提供顧問導師,與 政府官員一同為社會實際問題找解決方案。這才是利用創新改革政府,亦為創新活動製造市場,兩者互相激勵、支持。

欠科技局統籌推動難落實

2012年行政長官選舉時梁振英的政綱,我到現在還放在辦公室的書櫃上。當時看那鉅細無遺的清單,曾令我覺得本屆特區政府重視科技有點希望。到今天科技局只聞樓梯響,實在失望。

政府要有高層次的科技專責部門,決策和實行權統一,方可有效協調。台灣的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行政層次高,能調動大量資源和協調不同部門。南韓掌管資訊科技的部門隨新政府上場已易名為「科學、資訊及通訊科技及未來規劃部」(Ministry of Science, ICT and Future Planning),將以往兼顧工業貿易的部門分拆重組,加強資訊科技及科研方面的工作。

反觀香港,推動創新科技的最高行政單位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轄下的創新科技署,層次不足以推動跨部門高層次的科技政策,大部分的活動停留於審批管理基金的執行層面。有人說科技局只是個名稱而已,堅持要求設科技局只是為業界出氣。但這不只是IT界的事,而是關乎香港經濟長遠發展。特區政府對科技的重視,反映在專責制訂和推動資訊及科技政策的政策局之上。

1998年香港成立「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同時負責廣播、電影及通訊政策。2002年,工商局及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合併成「工商及科技局」。惟2007年又改組成「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下設通訊及科技科負責科技及廣播政策,將科技從經濟發展中隱沒。

科技政策不應政出多門,清楚定義目標、政府行為作用,營造有利產業發展的環境,並確立創新科技政策,保持政策可持續。我建議政府重組後設立科技局,負責策略規劃和財務預算,創新科技署負責按照策略制訂和推動,並進行績效評估。

創新力經常與經濟發展劃上等號,但最令香港人擔心的不只是未來經濟發展,而是作為一個城市,香港的體制和文化令創新的成本高昂,間接逼使下一代習慣接受現狀。創新科技,尤其是資訊科技,推動社會文化改變和城市發展的能量。就看社交媒體,興起短短十多年,經已完全改寫全球的政治、社會文化。

未來十年3D打印和物聯網發展日漸成熟,必然為全球經濟再次帶來顛覆性革命。香港要帶領潮流,還是人云亦云?香港需要有遠見、統籌科技政策的行政機關,配合改革思維,推動完整和適合香港的創新科技政策。這是香港社會整體必須面對的轉型,不可以逃避,否則,實在有負了我們的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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