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02, 2014

創新科技須勇往直前

創新科技須勇往直前

創新及科技局( 「創科局」)的政府文件即將提交立法會,梁振英一直隻字未提創科局的願景和策略,卻每每對外聲稱希望建議能夠在立法會「順風順水」。若以航海冒險來比喻特區政府發展創新和科技的過程,香港的「創新及科技號」十幾年前已經決定尋找寶藏,但下海之後幾年海面風高浪急,其後為求安穩,少有冒險勇進。到了今天,我們的創新和科技產業尚在海上漂浮打轉。

創新須不斷演變概念

政府即將換上新的船長重新起航,但我擔心若船長出海前方向未明,繼續因循舊航道,或者「只見大陸,不見全球」,香港的創新及科技產業不知何時才可追上全速發展創新經濟的地區。

我曾經多次撰文提倡制訂長遠的科技產業政策,適逢政府將開展籌備創科局的工作,本文參考其他國家政府對創新的視野,制訂、推動和量度創新的方式,以及提出本港可借鑑之處。

一直以來,創新多指把發明本身商品化,或把研究成果或創意轉為產品或服務。環視全球,各地政府均有為創新定義和制訂可量度的指標,進行系統化的「創新審核」(Innovation Audit),把創新表現化成可衡量和追蹤的指標,監察政府投入創新方面所創造的效益。

歐盟委員會自2000 年起量度有關27 個歐盟國家的研究和創新表現,以及各國制度的相對優劣。最近公布的2014 年《歐盟創新計分牌》報告(Innovation Union Scoreboard indicators 25 項指標評價各成員國的表現。指標分為三大類:驅動因素、企業活動和產出。指標共涵蓋八個範圍:人力資源、開放和吸引的研究體系、財務資源和資源、企業投資、串連與創業活動、知識產權、創新、經濟效果。

香港有關研發的統計數字主要來自政府統計署定期進行的《香港創新活動統計》,當中包括工商界、高等教育界和公營機構進行的技術創新和非技術創新活動的資料。創科局成立後,是否應該檢視現有的統計,以及研究一套更為全面的創新活動指標?整合和追蹤創新活動各環節的進展之餘,也方便和外國進行比較。

不少科技界朋友殷殷企盼創科局能打破困局,開創新景象。觀察所得,政府成立的新政策局傾向從經濟、技術、科研、產業的角度看待創新活動。值得留意的是,創新不能局限於科技,而亦須要協助散播和運用知識;提高創新和競爭力的關鍵,還有非技術層面的創新。

各國經濟體系的創新活動已經不再只集中於科技和技術,逐漸注重社會創新和以更開放的方式進行、注重創新方向多於速度的「需求方創新」。1994 年起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進行國家創新系統實證研究,聚焦於知識擴散力和創新指標。根據《奧斯陸手冊》,技術性創新包括產品與服務的創新、流程與製作過程的創新,而非技術性創新則包括組織創新和營銷創新。

2011 年出版的《需求方創新政策》,則把需求方創新政策分為六類:政府採購、法規、標準、消費者政策、用戶導向型創新計劃和領先市場的行動計劃。歐盟各國對創新的官方定義各有不同,而對創新的理解直接影響政府的政策和措施。例如歐盟在的創新方面的領先地區如丹麥、芬蘭、德國和瑞典,政策近年從注重科技改變為重視政府、公共領域和社會創新活動。

丹麥政府正在公共採購領域大力推動創新,頒發政策規則,促使公共部門節省開支和購買更多環保產品。芬蘭的十大創新策略中包括以「提高創新解決方案需求」為指導制訂公共採購的原則和慣例等。

關鍵在於快速調整

流動電視風波已經揭示《電訊條例》和《廣播條例》的落伍過時。政府的角色除了資助技術研發,更重要的是認真檢討一些明顯落後的法例,以及引入獎勵創造社會效益的經濟政策,而不是在法例局限創新的時候辯說法例「有前瞻性」。

培養高科技人才是創新的基礎。各國在過去二十年調整國策,由單純技術創新過渡至科技創新,重視知識散播、教育和國際交流。美國國家科學委員會二月出版的報告顯示,中國的研發投入在過去十年以每年18%的速度增長,研發密集度快速爬升,而教育方面則大學畢業生修讀理工科目的比例高達三成。

在香港,政府多年投入不少資源於科技基建、資助大學和研發中心、各種研發項目等,但較少探討如何增加科技教育和將知識滲透至其他產業。最近的《財政預算案》提出向IT 表現出色的中學提供「精英班」和鼓勵大學團隊創業,政策長遠能否達到培育人才和產業發展,除了一般的項目數據以外,應該作較全面的社會和經濟效益評估,以追蹤政策成效。

新創企業推出產品前會不斷進行測試,透過收集數據和偵測錯誤來開發產品。矽谷創業界有一套精實創業(Lean Startup)的理念,精神就值得特首和政府借鑑。精實創業提出公司應該盡快推出產品的最小可行版本,通過收集數據和消費者反應,快速更新,來做出市場真正需要的產品。

正如船隻航行時不斷參考最新的氣象和海面情況調整航線,香港的「創新及科技號」要盡快到達目的地,值得研究如何提高政策改良的效率,改變以往需要五至十年才檢討一次的做法,以實證為本的評估改良政策,符合市場和社會所需。

立法會議員(資訊科技界)
莫乃光

刊於《信報財經新聞》20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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