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28, 2013

3G頻譜重拍,有利市民?

3G頻譜編配方案塵埃落定,政府決定重拍三分一3G頻譜。政府當初諮詢時提出的三個方案中,將所有頻譜重新拍賣並不可行,其餘兩個方案則各有好壞。無論決定為何,我關心的始終是對全港3G用戶的影響,主要是以下兩點:

一是額外服務質素下降。收回頻譜會影響數據傳輸大家都能理解,但很多人都不知道,現時4G LTE用戶打電話時用的也是3G網絡。雖然未來4G技術和網絡會更為成熟,但現在不少地方仍沒有4G訊號,3G頻譜是必爭之地。

通訊辦曾指若有網絡商失掉三分一容量,3G上網速度在過渡期會下降18%,但電訊商則指是兩成七甚至更多。最終顧問報告採用不同的評估模型,無法解釋下載速度、斷線的影響幅度。報告指電訊商須交回的頻譜只佔7-9%,又有緩解措施,因此得出影響輕微的結論。該報告早於八月底完成,但當局決定扣起報告同日公佈,先斬後奏,擺出「電訊商閣下自理」的姿態。

二是競投頻譜的費用會否轉嫁到消費者身上。重拍頻譜估計會為政府帶來過百億的收入,即使政府說只佔電訊商成本極小部分,短期內成本飆升會帶來加價壓力。營辦商無論斥巨資投標或網絡升級,即使不加價,取消無限用量和限速無限計劃等難以避免。政府都不敢擔保引入競爭會減低月費,因為羊毛出自羊身上,此其然也。

有人會將3G頻譜和免費電視比較,政府是否雙重標準?其實兩者確有分別。在技術層面,免費電視申辦者透過自己的光纖網絡傳送節目,它們獲牌與否都不影響無綫和亞視,但從3G電訊商收回三分一頻譜,影響的是所有3G和4G用戶。市場和商業模式而言,免費電視的牌照費也遠不及3G頻譜使用費上百億的隱形稅收。

我贊成頻譜是有限且寶貴的公共資源,不應該「世襲」,亦支持市場競爭。蘇局長說重拍頻譜能引入競爭力又不影響服務水平,我希望真的如此,因為服務受影響,首當其衝都是廣大市民。不過既然3G頻譜可以重拍,那麼免費電視頻譜按理也不應「世襲」,續牌時亦應該「引入競爭力」,順帶開放大氣電波。政府的決定是否為了廣大市民利益,我們拭目以待。

Wednesday, November 27, 2013

就《正視殘疾人士的需要》議案發言稿

2013年11月27日的立法會會議
“正視殘疾人士的需要”議案辯論

1. 主席,我支持原議案“正視殘疾人士的需要”,但我希望在幾方面補充一下。

2. 在科技應用方面,香港科技基礎設施站在世界前列,但另一方面,社會上仍有不少殘疾人士,缺乏機會接觸及使用資訊科技,成為殘疾人士投入社會的重大障礙。在2011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報告中,指互聯網促進個人表達自由權利,確認使用互聯網的權利等同人權及基本權利。在香港《2014數碼21資訊科技策略 - 公眾諮詢》及其他政府文件中,提到本港殘疾人士使用電腦的比率分別只有24.8%,遠較主流社群的比率90.8%為低。

3. 可惜,政府現時推行的措施,未有就殘疾人士使用資訊科技上所面對的困難(例如未能負擔電腦/輔助設備/流動裝置/互聯網服務、缺乏相關的知識及技能等)提出針對性的支援措施,及當局應根據不同類別殘疾人士的困難作出不同的支援。

4. 我建議當局應透過「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傷殘津貼」(包括普通及高額傷殘津貼),及勞工及福利局所發出的「殘疾人士登記證」向殘疾人士發放額外津貼以應付購置電腦/流動裝置/輔助設備及上網服務費用。當局亦需要為殘疾人士提供更多針對他們特殊需要的資訊科技培訓。此外,對於殘疾人士收入較低的群組,建議政府應向所有綜援家庭發放購買電腦/流動裝置及上網費津貼/補助金,以反映使用互聯網服務為家庭必須及實際的生活開支需要,以反映使用互聯網服務為家庭必須及實際的生活開支需要。

5. 在交通方面,現時的復康巴士電召服務供不應求。2013年4月至9月,每月約9,000服務申請中,約有1,000個申請未能成功得到服務。每天早、午兩個繁忙時段,只有34輛復康巴士提供電召服務。提高服務供應方法之一,是增加車輛及車長於早、午兩個繁忙時段提供電召服務。也必須增加運作調配/支援及管理人手,現時營運129輛復康巴士辦公室人手只有18人,包括接聽電話申請,查詢及回覆客戶的服務人員。

6. 復康巴士早在三年前已向政府要求撥款進行全面電腦化,建議聘用專家為服務改善作全面檢討及建議,其中包括運作及管理系統之電腦化。客戶亦有表示希望服務電腦化,包括網上預約及查詢服務申請進度。復康巴士機構已向政府申請撥款進行可行性研究,但直至今天政府仍沒有回覆。希望張局長可以跟進一下。

7. 在資訊傳播方面,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於本年6月在摩洛哥的國際會議正式通過《馬拉喀休條約》要求締約國在現有版權法中增加特殊規定,促使版權擁有人讓閱讀障礙者複製,或由擁有人發行及提供已出版作品的無障礙格式,便利不同視障人士。本港現時的《版權條例》已容許視障人士自行將版權作品製作成無障礙版本供個人使用,但香港出版商卻甚少主動提供無障礙版本。我建議政府就此諮詢業界及相關團體,進一步改善版權政策,令更多殘疾人士受惠。很可惜,剛完結諮詢的《版權條例》修訂,沒有包括這部分。

8. 在教育方面,融合教育推行多年,有視障學生目前仍然會遭校方無理剝奪學習機會,拒絕他們修讀某些科目或被被拒絕參與部份課堂活動或課外活動。在中學、專上學院求學期間都面對支援不足問題,無論在助視器材供應、校園設施適應、點字課本及無障礙學習材料支援。政府必須全面檢討融合教育政策。

9. 有關手語方面課程,除了少數未能成功接受人工耳蝸手術的人士外,大部份聽障學生及家長表示,現時手語其實只可作為輔助工具,他們不反對加入手語課程為額外選擇,但他們更希望加強現有的融合教育,協助他們用「言語」融入社會,例如:增加教育局特殊教育支援組「督學」職位人手,及保持督學到校探訪硏究次數(每年兩次),有助協調學生在校各種需要。

10. 最後,建議當局在政策制訂的過程及執行上,讓不同殘疾人士團體及相關服務機構參與其中,例如在「數碼21資訊科技策略諮詢委員會」及其轄下的「數碼共融專責小組」加入來自不同殘疾類別的代表,才能讓措施更切合他們的需要。

11. 主席,我謹此陳辭。

就《制訂支援少數族裔長者的醫療政策》議案發言稿

2013年11月27日的立法會會議
“制訂支援少數族裔長者的醫療政策”議案辯論

1. 主席,當我打開民政事務總署「種族關係組 - 流動資訊服務」網頁,我真係以為被人整蠱,原來當局指「流動資訊服務」係一隊以青少年為主的少數族裔「資訊大使」,他們在機場及部份少數族裔聚集的地方,為新抵港的人士派發資訊指南及協助查詢。政府對本地少數族裔居民所提供的各項應有服務雖然不足,但是服務態度亦相當「幽默」。

2. 據 2011 年政府統計,65 歲及以上的少數族裔人士只有約 1 萬人,但少數族裔總數已有 45 萬多,數目近年更不斷上升。政府應為未來的急劇需要作好預算,必須制訂更完善政策促進他們的適應及發展,讓他們有同等參與社會的機會。

3. 本地不少社會服務團體調查發現,少數族裔人士往往因語言障礙而未能接收重要資訊。他們通常只能靠口耳相傳的形式傳遞資訊,對於語言及學習能力較弱的長者而言,他們接收到資訊的機會便更低。調查便發現少數族裔對政府提供的相關扶貧措施所知甚微,未能掌握重要資訊導致少數族裔人士不能獲取有需要的協助及服務,有少數族裔長者曾表示不知道香港有長者服務,因而使他們面對的問題惡化,嚴重影響他們的社會參與及融
入。更有媒體報導,有越來越多不良份子向少數族裔騙取政府服務費用。

4. 雖然有團體建議可増加外展服務,有助向少數族裔長者介紹現有服務,但是面對不斷急劇增長的少數族裔人數,外展服務始終有限。建議政府必須先增加少數族裔社群及家庭的中英文教育及語言支援,加強他們融入本地社會能力,由少數族裔的年輕一代、家人或社群,協助長者「更有效地」取得各種資訊,推行社區助人自助。

5. 增加少數族裔電視及電台頻道或播放時間,除了可協助使相關政府服務資訊能廣泛流傳,亦可製作更多語言學習節目,提供免費教育服務。

6. 另一方面,亦有硏究指出本地許多少數族裔家庭沒有能力購買電腦及使用電腦的情況非常偏低。但由於智能電話的價格比較相宜,少數族裔人士不少反而先會採用無線流動程式 (mobile apps)。個多兩星期前,我獲邀出席一個地區活動,是循道衛理楊震社會服務處宣佈推出一個名為「香港通(HK Easy)」的流動程式,而這個app是得到特區政府的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資助開發的,為少數族裔的人士,提供除了中英文外亦有巴基斯坦語和尼泊爾語的資料,可見政府有些部門是見到這需要的,但卻是零散的,沒有政府一致的政策和支援。

7. 所以,我建議政府把現有給少數族裔人士的多種語言「桌面電腦版本資訊」,包括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及民政事務總署分別製作的「給少數族裔人士的服務指南」、衞生署的「少數族裔人士傳染病及衛生健康資訊」等,製成流動程式或手機版本網站,使相關資訊能廣泛流傳。希望政府部門在推行各項社會服務時,應注意推行方法是否有效,對使用者是否方便。

8. 此外,政府自 2009 年開始資助非政府機構開辦少數族裔人士支援服務中心,現存 5 間服務中心及 2 間分中心,但只有 1 間提供 7 種少數族裔語言的傳譯及翻譯服務,及為少數族裔人士而設的服免費電話傳譯服務,長期面對翻譯員數目嚴重不足問題。增加培訓更多翻譯員是其中一個方
法,但這當然要政府的資源和政策的支持,而且當局可考慮使用電腦化的翻譯服務作部份電話簡易傳譯輔助。亦有團體反映,目前政府在各區醫院提供的少數族裔翻譯服務,只是平均地安排每種語言的翻譯員數目,並非以醫院使用者或地區少數族裔人口作比例,管理欠缺妥善。

9. 提到翻譯,剛才我講到政府資助的「香港通」app,其中亦設有一個叫Easy Call的部分,列出了香港各公共醫療機構的地址、電話等,但就只有英文,我問過負責機構,他們說因為沒有這些醫院等設施的正式巴基斯坦語和尼泊爾語的資料,唉,可見連最基本的翻譯資料,醫管局都可能未提供,或者未讓各支援少數族裔的社區組織認知。

10. 最後,我建議政府當局在制訂支援少數族裔長者的醫療政策時,必須進行全面性的各方策略檢討,包括人口、教育、資訊等發展,才可長遠解決問
      題。

11. 主席,我支持原議案和其他修正案,謹此陳辭。

Wednesday, November 20, 2013

就《全面減稅》議案發言稿

主席,多謝謝偉俊議員今天送了一指聖誕樹幹給我們,任由其他議員掛上去,結果真的有九位議員修訂。謝議員的八字真言,是「全面減稅,還富於民」。那麼我也要申報,全面減稅我都會有金錢利益。

首先,從經濟角度看減稅,好明顯是財政政策(fiscal policy)的一種主要手段,如果政府減稅,並且增加政府用於採購物品、服務的開支,這就是擴張性財政政策(expansionary fiscal policy),而擴張性財政政策的目的,一般當然是以宏觀經濟調控措施刺激經濟增長。謝議員的議案,只提到「全面減稅」,當然是皆大歡喜,不過,他是否支持增加政府開支,以刺激經濟增長呢?我聽他批評政府花錢浪費,卻聽不到他說怎樣支持經濟增長,反而聽到他說以減稅刺激政府、特首民望,原來對謝議員減稅不是個經濟問題,是個政治問題!

好了,讓我們講返經濟問題,這議會很多同事都話我們講太多政治,太少經濟,好,就講經濟。雖然,我們知道這些財政政策要達到目標,未必萬無一失,不過,認清楚目標是很重要的,否則就只是為講一些大家都愛聽的話而講,政府是否真的會做,做了對香港整體經濟甚至市民個人利益有什麼好或者壞的影響,難道都不重要?

的確,香港政府財政儲備充裕,我們過去都詬病的,是政府沒有充分投資未來,包括教育、產業發展、科研等等,這些不是短期可以見效,但正正是香港缺乏的長遠發展投資,所以,我是支持適當地增加經常性開支,而非香港政府近年來一直面對教育、醫療、產業發展、創造社會上游機會等的議題,政府總是不肯作長遠承諾,只肯喜歡就派吓糖,成立吓基金。

所以,我都是說,動議只講減稅,不提政府支出、投資,是不足的,不全面的,作為政策,是缺乏方向的,同派糖一樣,如果只為爭取政府民望,這是絕不是恰當的。

香港低稅率、稅制簡單,但稅基狹窄,不過,雖然有很多人已經在稅網之外,我們又沒有銷售稅,但並不代表那些沒有交入息稅的人就沒有交稅,因為很多人都贊成,香港的高地價,其實拉高了各行各業的成本、物價,其實已經是個很高的間接稅項。所以,我恐怕單是全面減稅,不考慮政府支出和投資,不考慮改變和擴闊稅基,必然不能公平地分享成果,一定不能公平地還富於民。

在各位議員的修正案中,可以看到他們引入了幾個主要概念,我想在這裡討論一吓。陳婉嫻議員和馮檢基議員都提到引入累進的利得稅,但陳婉嫻議員的修正案,講明說要「令賺取巨額利潤的企業,負起更大的社會責任」,但她又沒有刪去原議案「全面減稅」中「全面」兩字,就令我想,究竟她想怎樣?到時有人問,你是否支持全面減稅?支持!你是否支持累進的企業利得稅?都支持。但這是有矛盾嘛!馮檢基議員就將「全面減稅」修訂為「檢討減稅」,至少比較前後一致。

梁繼昌議員的修正案我當然是最支持的,他要求全面檢討《稅務條例》,「使香港的稅制更公平、更具競爭力及確定性;特區政府亦應善用財政盈餘,避免過分囤積財富,以達致藏富於民的目的」。其他林建鋒議員的修正案,針對中產的負擔,姚思榮議員的修正案,都是要求研究改善稅制,單仲偕的修正案比較具體提出協助中產和基層的措施,我都是支持的。湯家驊議員修正案要政府「增加經常性開支,處理民生問題」,都是平衡了政府支出改革的需要,我都是支持的。

張國柱議員的修正案,要求「透過'能者多付'的原則,履行財富再分配的責任」,首先,我並不同意政府以財政政策主導財富再分配,這不是社會主義,我亦不認為這是政府的責任,反而政府應該為所有人創造更多、更公平的向上流動的機會。

主席,我本來以為,「全面減稅,誰可反對」,不過,原議案缺乏全面財政政策的考慮,尤其只為幫政府爭取民望,我都無法支持。

多謝主席。

Wednesday, November 06, 2013

就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的議案的動議發言稿

主席,我動議通過印載於議程內的議案。

外面很多的示威人士和港視員工已經等了很久。今天我在這裡準備了直播,一會六時後他們會直播,我們會把外面情況帶進議事廳,相反議員的發言他們都會看清楚。

主席,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發牌的風波,真係唔止睇電視無選擇咁簡單,係關於香港未來創意產業的發展,香港自由市場的形象和實況。不要以為只是將電視當雞汁撈的人先緊張,我都是商界議員,我好同意田北俊議員引述,有商家擔憂這事已經損害香港行之有效的公平制度,以後係法治定人治?第日投標仲點相信有公平競爭,唔會被人中途搬龍門?唔止田議員,我嘅工商界朋友,包括大商家到中小企,全部異口同聲,一定要迫政府交代,這種事情不可以坐視不理,會對香港經濟深遠損害。

明報星期一做了民調,66%的市民支持我們今天動用特權法,不贊成只有17.5%,不滿意政府對發牌解釋的更多達77%,我絕不相信昨日政府發出這份hea爆的「進一步闡釋」,會令更多市民滿意政府囉!

相反,你睇這幾個星期批評政府處理、要求解釋清楚的政界人士,可謂「星光熠熠」:主席你啦、范徐麗泰、唐英年、李鵬飛、周梁淑儀、劉兆佳、馬時亨、王永平、周一嶽、…,包括多名前行會成員,你話死未?

之前,律政司司長舉出三個理由,話不能公開我們這個動議加上郭榮鏗議員的修正案希望攞到的,最核心的四個顧問報告,三個理由都是不成立的!

第一個不能成立的理由:行會保密。喂,究竟袁司長知不知道什麼是行會保密制?行會保密制的意思,是個別人士唔應該披露討論內容,但是討論完的結果,包括達至這些結果的理據,由政府作為代表行會整體,公佈行政會議的決定及理據,當然應該啦。

我們再次講清楚,我們不是要拿行會紀錄,拿的是低至少兩層的技術部門用公帑做的顧問報告,已經被傳媒局部公布的四份由2010年到2012年 同一間公司做的顧問報告。

嗱,我要指出,大家留意,十月二十日,行會秘書處發表聲明,話明報同有線在十月十九日報導引用的文件,是「其中一份有考慮的內容」,但絕非行會文件,這即是說,行會都承認,在行會考慮過的內容,不會自動成為行會文件,咁就得啦,我們要求的這四份顧問報告,即昨天行會秘書處回應港視要求公開的這些叫《就引入新競爭者對免費電視市場競爭環境影響所作的顧問報告》,無自動成為行會文件啦,所以我們應該攞得啦!

相反,那些「政府權威消息人士」出來選擇性咁說三道四,才是破壞行會保密制!局長,你告訴我們,誰是「政府權威消息人士」?壹周刊話係特首辦主任邱騰華、新聞處長黃偉綸和行會成員張志剛,局長你最好證實一下,而無線新聞亦引述「政府權威消息人士」話,三位司長和絕大多數行會成員都同意只增發兩個牌照,嘩,咁樣破壞行會保密就得,真係只許行會放料,不許公眾知情?真係離譜!

第二個不能成立的理由,是商業秘密。其實,申請牌照過程中所有重要資料,都已經刊憲公開,加上三個申請者都是上市公司,還有什麼機密?你問過這三家公司他們願不願意公開資料嗎?嗱,港視已經同意公開了,點解唔問一問其他兩間申請者,而唔係一聲唔該都無,就攞人地做擋箭牌?

第三個不能成立的理由,一樣咁離譜!話有司法覆核,乜都唔可以講,到人哋話可以唔司法覆核喎,你又話有無JR都唔講得!事實上,在內會我們立法會法律顧問已經講清講楚,法律程序和權力與我們立法會程序和權力是完全各自獨立的,不存在一個進行緊,另一個要避開,建制派要立法會避開,就是立法會自己選擇閹割自己,完全是個不負責任、不盡立法會責任的政治決定!

由始至今,免費電視發牌事件的兩個關鍵問題,是點解有不設上限變成三揀二,和點解香港電視會排第尾,其實兩個問題,第一個比第二個更加重要,但我們近日見到政府不斷在玩轉移視線。

第一個轉移視線:顧問報告話乜市場環境好就可以容納四個牌,市場麻麻地又只可以容納三個牌,我只可以說是一派胡言!喂,唔止王維基昨天透露,顧問報告自己都說廣告市場是動態的,係人都知道唔係每個牌照經營者都一樣啦!無線廣告淨收入近三年一直增加,每年增加三至五億幾,2012年達到超過37.3億,仲一路加廣告費,而市場估計亞視只佔一至兩億,有可能一間無線等於三十間亞視,咁你同我講市場可以容納幾多個牌照,啲牌有大有細,任何做過生意的人都知道無意思,我們經過電訊開放市場的更可以話俾你知,噏得就噏啦!這些所謂結論完全是垃圾!

不要忘記,廣告界也在十月廿五日發出了聲明,要求政府解釋。無競爭,要佢哋挨壟斷者年年加廣告價,點解保護一個行業一家公司另所有行業所有公司受罪!?

第二個轉移視線,我上星期六在電台節目聽到葉劉淑儀議員講,2000年收費電視發牌時,十個牌照五個得,五個唔得,葉太話當時都無講唔發牌的條件啦。但實情係無線和明報報導過,當時的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係有解釋過,不獲發牌原因是網絡技術過時、財力出現問題等等,係有解釋的,並且,當時局長的簡報清楚列明,不獲發牌的申請者是「未能符合規管要求及/或評審準則」,無話市場承受唔承受到,當年係由兩間增加到七間呀,最後新增牌照只有一間做落去,事前事後又唔見政府咁緊張?開放市場呀嘛,今次政策改哂,又係轉移視線,不可以逃避,政府要答:點解變咗三揀二?

第三個轉移視線:嘩,終極一招,啲建制派議員等了又等,等今日之前政府有什麼「進一步解釋」,讓佢地可以由「未決定」安心地轉為「反對」我的動議加埋郭榮鏗的修正案,結果等到昨日早上梁振英話有六頁紙,雖然我印出來只有五頁紙,都唔緊要,原來可能真係點拖都拖唔到六頁紙呀,陰功。政府要拖到最後一刻先出所謂更多資料,本來都算陰招啦,點知內容乜都無,真的三個字,炒冷飯,無料到!

我昨天還在想,有什麼新資料,要準備回應喎,點知乜都無,唯一就是十一項因素之外加了四大準則,但就仍然唔講港視死因在哪裡,仲越描越黑,就評核這四大準則之下,行會考慮的「具體條件」,是幾時定出來的,我睇哂「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 申請指南」的八個評核準則,第19至20頁,都唔係咁講嘅!我無時間去續點讀出來比較,簡單講,五頁紙內講的相關控股公司的嘢,申請指南無講,申請指南講嘅為觀眾/消費者帶來的利益、製造的新就業機會,哈,今次五頁紙就唔見咗喎!咁樣唔係搬龍門、屈機,係乜呀!?

仲有,五頁紙暗示,這四大準則,是行會審視階段先引入的,因為五頁紙話:顧問「邀請它們在行會作發牌決定前,就這些準則作出陳述。」乜行會可以引入申請時指南都無的準則嘅咩?相反,可以忽略申請指南有的評核準則嘅咩?任何人都覺得唔公道啦!仲夠膽話程序公義!

唉,這五頁紙,唔怪得挨唔到六頁紙,因為真係拉布拉到無得再拉啦,你睇佢點講「電視市場可否做大?」只是說行會有不同意見喎,有啲人認為可以做大個餅,有啲人認為無可能無止境增長,喂,你唔講,我以為係抱開放立場嘅諮詢文件呀!

文件話,我們用特權法「介入事件」,既無必要,更令事件政治化,對解決問題無幫助,首先,這是立法會的合法權力和責任,不要說「介入」,好像本來唔關我們事咁,這是非常不尊重立法會,並且你又無法面對市民解決事件,我們迫政府你交代,你尷尬就賴政治化,簡直荒謬、無賴!

唉,我「戥」建制派同事慘呀,聽講智慧高到好似林大輝議員大師都話要攝高枕頭諗清諗楚,我同好多建制派議員之前傾過,他們都諗住政府今天之前俾個下台階,點知俾啲空氣定蕉皮佢哋踩,點收貨呀?喂,之前一日田北辰議員講得仲多過份五頁紙呀,死未!

田議員你前日就威啦,點知你昨天咁快就投降支持政府,反對用特權法,這五頁紙乜都無,你竟然話已經「呼之欲出」就收貨,接受話王維基唔夠姓李、姓吳嘅有錢,政府咁明顯搬咗龍門,引入申請指南沒有的準則,你卻視而不見?你前日咁英,但一日之後就就範哂,我真係好失望,你啲選民睇清楚,記清楚。!

嗱,講來講去那四份顧問報告,就是我們用特權法想公開的四份顧問報告,等我們睇吓同最後結果有無嚴重不符合的地方,政府你有什麼要隱瞞?港視問你要公開,你唔俾,你唧啲唧啲咁,選擇性咁話俾部分建制派議員聽,咁又唔驚話唔「局部及有選擇性的披露」喎,點解又唔怕「誤導公眾」 呢?你自己講的,原來人哋就唔得,你自己就鐘意點都得,仲唔會損害行會機制添。

我和港視員工特別準備了些誠實豆沙包,透過我擺在宴會廳請大家食,請大家賞面唔好客氣食番個,一陣發言搵返個良心,講返句真話,投票時候支持我們引用特權法。

剛才立法會秘書處說,他們已經收到超過4,000封電郵和傳真,市民的聲音,請你們聽一聽。

港視昨晚的聲明總結了,這五頁紙,不盡、不實 、不公義、不公平。

主席呀,事無不可對人言呀,除非有嘢隱瞞,所以我們已經無法不相信,政府不是在解釋,是在掩飾!

我在這裡再次呼籲各位建制派的議員,請憑良心投票,不要為政府和行會孭這個咁沉重、不公義的黑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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